山東省政府關於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公路兩旁樹木的通知

國務院批轉交通部《關於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公路兩旁樹木的報告》,已印發各地,望認真研究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公路兩旁樹木的報告
  • 發布時間:1980-01-15
  • 生效時間:1980-01-1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相關信息,主要內容,

相關信息

【發布單位】815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0-01-15
【生效日期】1980-01-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禁伐通知原件禁伐通知原件
山東省政府關於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公路兩旁樹木的通知
(1980年1月15日)

主要內容

國務院批轉交通部《關於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公路兩旁樹木的報告》,已印發各地,望認真研究執行。
自《森林法》和國務院《關於保護森林制止亂砍濫伐的布告》公布後,我省亂砍濫伐公路兩旁樹木的情況有所減少,但在有的地、縣仍很嚴重。如濟寧地區汶上縣,一九七九年截至十二月十九日,在平陰至徐州幹線公路上共砍伐二千二百四十八棵,其中絕大部分是十一月中旬以後砍伐的。十二月中旬濟寧行署責成汶上縣革委立即制止,但有關社隊竟置之不理,繼續砍伐。不僅破壞了路基,危害了油路面,影響了路容,而且使汽車多輛陷進樹坑,造成交通事故。平陰至徐州公路汶上以北沿線社隊,公開成批砍伐,至今公路樹木已被砍伐一光。昌濰地區益都縣彌河公社一九七五年以來,濫伐益都至新沂公路直徑四十厘米以上的大楊樹二十一棵,地區通報後,益都縣未認真處理,以致一九七七年又將石溝河至張莊公路直徑二十厘米以上的樹木一千多棵全部伐去,公社與沿線大隊平分。濟南市歷城縣孫村公社吳家大隊一九七九年十月份砍伐郭店至孫村公路樹木六百多棵。
我省公路兩旁樹木受到嚴重破壞,除少數屬於個人濫伐外,多數是一些地、縣、社、隊個別領導人,藉口辦工業,興修水利,違背國家的林業政策、法令肆意亂伐的。有的幹部任意改變公路綠化收益分配政策,對下面發生的問題不認真處理,甚至包庇縱容,使這股風未能制止。這種狀況必須迅速扭轉。
公路綠化,是綠化祖國,實行大地園林化的組成部分,對於穩固路基,保護路面,美化路容,調節氣候,保護農田和加強戰備,都有重要作用。同時也可為國家和集體增產木材,積累財富。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森林法》和國務院《布告》,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公路兩旁樹木的歪風,要求:
一、各地要加強對公路綠化工作的領導,迅速採取有效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森林法》、國務院《布告》和國務院批轉交通部《關於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公路兩旁樹木的報告》。要廣泛宣傳公路綠化的重要性,教育幹部、民眾自覺愛護公路樹木。各級交通部門都要把公路綠化工作提到重要議事日程,配備專人負責管理。
二、要認真貫徹落實一九七三年省革委會“關於鐵路、公路、河道兩旁、礦山附近等國有土地的綠化管理規定”(編者註:此文已列入修改件),幹線公路由公路部門與社隊協商合作造林,種苗費由公路部門負擔,收益按比例分成,矮林百分之八十歸養路社隊,百分之二十歸公路部門;更新採伐的原木(樹幹)養路社隊和公路部門各百分之五十分成。樹根和直徑不足十厘米的枝柴,歸養路社隊。縣社公路由養路社隊自行籌苗、栽植、管理,收益全部歸養路社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任意改變公路綠化收益分配政策。權屬和收益不明確的應抓緊解決,訂立協定,立檔備查,防止發生糾紛。
三、要嚴格履行公路兩旁樹木採伐更新批准手續。幹線公路由省交通廳批准,縣社公路由地、市交通局批准。凡未按批准許可權亂砍濫伐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四、嚴格實行護林有功者獎、破壞者罰的政策。要表揚、獎勵保護公路樹木有功的人員和單位。對亂砍濫伐公路樹木的案件,特別是發生在《森林法》和國務院《關於保護森林制止亂砍濫伐的布告》公布後的案件,有關單位應進行檢查,並由當地公安、政法和林業部門配合公路交通部門,認真調查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懲辦。對破壞公路樹木的為首分子和打死打傷護林人員的罪犯,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五、各級交通公路管理人員,要以身作則,模範地執行國家林業政策法令,堅持原則,堅持鬥爭。對交通公路管理人員徇私舞弊、接受賄賂、監守自盜等違法行為,要加重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