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辦事通則

山東省政府辦事通則,1945年11月山東省政屑刪府公布施行。通則規定省巴套市政腿朵樂府各部門在主席領導下,根據行政委員會及政務會議決議執行工作,必要時召開政務會議、業務部門會議、有關部門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踏幾鍵。各部門辦公經費,由秘書處統一處理,一切公用物品,均統一購置、分配、登記、保管,不得損壞或攜出。機關工作人員因特殊事情,得履行請假銷假手續,準假許可權如下:(1)科長對所屬幹事一日以內;(2)廳、處、局長對所鑽煮碑祝屬科員、幹事七日以內;(3)科長恥檔雅請假三日以上,須經廳長會同秘腿拒歸朽書長批准。未經公布之事項,所有工作人員不得泄露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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