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的意見》是山東省人民政府為深入貫徹落實《數字山東發展規劃(2018-2022年)》、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數字山東發展規劃(2018-2022年)》,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意見。
一、目標任務
(一)發展目標。以“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為主線,以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為重點,積極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拓寬經濟發展新空間。到2022年,數字經濟與經濟社會各領域融合的廣度、深度顯著增強,重要領域數位化轉型率先完成,數字經濟規模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年均提高2個百分點。
(二)重點任務。
1.提升數字產業化水平。發揮數據資源基礎作用,推動關鍵技術研發,壯大產業規模,提升創新能力,最佳化產業結構,將數字產業打造成我省支柱產業。做大做強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核心引領產業,超前布局人工智慧、虛擬現實、區塊鏈等前沿新興產業,鞏固發展積體電路、基礎電子等關鍵基礎產業,全面提升高性能計算機、高端軟體、智慧型家居等特色優勢產業。
2.發展特色高效數字農業。以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為引領,著力發展農業“新六產”,培育數字農業新動能。創新發展智慧農業,推進數位技術在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等環節的集成套用。推動智慧農機、智慧灌溉、智慧漁業、智慧種業、智慧畜牧工程建設,建設一批智慧農業套用基地。培育“網際網路+訂單農業”,建立產銷銜接服務平台,促進消費需求與農業生產高效匹配。大力發展農村電商,積極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工作。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加快益農信息社建設。
3.推動智慧型製造升級。大力推進我省現代優勢產業集群+人工智慧,促進制造業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實現傳統製造向高端、綠色、服務轉變。構建一批跨行業、跨領域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推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加快企業上雲。實施智慧型製造“1+N”提升工程,大力發展智慧型製造裝備和產品,支持工業機器人、核心工業軟體、感測器等發展,加快智慧型工廠、智慧型車間建設。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等十強產業,推進智慧型化、數位化技術及裝備深度套用。
4.打造智慧服務示範區。推進數位技術與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融合滲透,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加快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智慧物流、數位化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生產服務體系專業化、高端化。發展智慧精品旅遊、數字文化創意產業,提升生活智慧化服務能力和水平。支持發展平台經濟、分享經濟和體驗經濟,鼓勵科技服務、商品交易、物流運輸等領域專業平台建設。加大電商品牌培育,促進電商創新集聚發展。
5.加快培育數位化新業態。鼓勵探索基於數位化的新型生產關係,推進數據賦能研發、生產、流通、服務、消費全價值鏈協同和融合套用。大力發展眾包眾創,培育推廣大規模個性化定製、網路協同製造、遠程運維服務等新模式。分級分類開展新型智慧城市、數字園區、數字社區建設,加大套用場景開放力度,鼓勵更多數字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套用落地。
二、政策措施
(一)加大要素供給。
1.最佳化數據資源供給。完善人口、法人單位、公共信用、巨觀經濟、空間地理和電子證照等基礎資料庫,分批建設主題資料庫和通用業務資料庫,健全“6+N”一體化政務信息資源體系。依託山東公共數據開放網,持續推進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共享開放。瞄準社會熱點需求,採取購買服務、合作共建等方式,鼓勵企業和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等各類社會組織開展數據整合和套用。設立數據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數據產品評估、定價、交易等機制,不斷最佳化數據流轉服務。
2.升級基礎設施。將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組織編制信息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統籌考慮光纖網路、通信機房、管道、鐵塔、基站等基礎設施的布局。加快5G網路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路燈、監控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等公共資源,在規劃、用地、環評、用電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勵各地開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全面升級信息基礎設施,在數字山東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5000萬元資金給予支持。引導產業園區加快構建工業無線網路和物聯網環境。積極推動青島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申報和建設。
3.降低用電成本。對符合條件的各類數據中心、災備中心、超算中心、通信基站等執行工商業及其他電價中的兩部制電價。支持數據中心集約化、節能化建設,對符合規劃布局,服務全省乃至全國的區域性、行業性數據中心,用電價格在每千瓦時0.65元的基礎上減半,通過各級財政獎補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根據實際用電量和產業帶動作用,分級分檔給予支持,其中數字山東專項資金每年補貼電費不超過3000萬元。對於採用蓄能設備的5G基站,進一步降低低谷時段用電價格。對具備轉供電條件的基站,納入直接供電改造計畫優先改造。我省大數據、網際網路等高新技術電力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不受電壓等級和用電量限制。開通數位技術企業電力接入綠色通道,優先保障數字經濟園區、企業和各類基礎設施的電力接入。
4.保障建設用地。對納入省重點建設項目的數字經濟發展建設用地優先保障。屬於下一代信息網路產業(通信設施除外)、新型信息技術服務、電子商務等經營服務項目,可按商服用途落實用地。數位技術企業所需工業用地的土地出讓底價,在國家規定標準範圍內可根據土地估價結果和產業政策綜合確定。對數位技術企業,鼓勵以租賃等多種方式供應土地,積極推行先租後讓、租讓結合供應土地。
(二)強化人才支撐。
1.多層次培養人才。對新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數位技術企業按規定給予招收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入站博士(後)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生活補貼,最長補貼3年;出站留魯企業工作並簽訂5年以上勞動契約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15萬元。優先支持省屬高校設定數字類相關專業,對新獲批建設的數字類相關專業,由教育發展專項基金給予獎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邀請國內外知名專業機構來我省開展數字經濟相關培訓。支持數字經濟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才申報非教育系統政府公派留學項目到國外訪學研修。
2.高質量引進人才。支持數字經濟領域企事業單位採取掛職兼職、技術諮詢、周末工程師、特崗特聘等方式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省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外專雙百計畫”等省級人才工程加大對數字經濟領域人才和團隊引進的支持。鼓勵市縣通過發放生活補貼等方式吸引數字經濟領域專業人才。對在推介數字經濟領域高層次人才來我省創新創業中起直接、關鍵作用的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經遴選後給予5—20萬元獎勵。
3.強化激勵措施。支持數字經濟領域高層次人才申報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等國家和省重點人才工程,培養選樹一批“數字經濟領軍人才”。事業單位急需緊缺的數字專業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定工資制等靈活分配方式,所需經費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不作為單位績效工資調控基數。
4.創新引智方式。優先支持數位技術企業在境外建立研發基地、開放實驗室、科技孵化器、技術轉移中心等離岸創新創業基地,視離岸人才引進使用數量和規模,經評審認定,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補貼。鼓勵用人單位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離岸創新人才採取期權、股權和企業年金等方式進行激勵。
(三)激發創新活力。
1.激勵企業創新投入。對數位技術領域具有重大創新引領作用的國際和國家標準給予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數位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每個獎項獎補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省級及以上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數位技術企業,省財政一次性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數位技術企業按研發投入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後補助。
2.支持創新平台建設。優先支持數位技術企業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新獲批的給予最高3000萬元貼息、獎補或股權投入。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最高補貼1000萬元。對列入省級重點支持的“個十百”產業網際網路平台,省財政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貼息、獎補或股權投入;列入國家工業網際網路平台的,提高到3000萬元。
3.鼓勵科技資源共享。對符合創新券條件的數位技術企業、團隊使用共享科學儀器設備開展科技創新相關的檢測、實驗、分析等活動發生的費用,每年以創新券形式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對提供服務量大、用戶評價高、綜合效益突出的供給企業,每年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鼓勵計量技術機構開放計量實驗室。
4.促進成果轉移轉化。符合條件的數字經濟相關創新產品納入山東省政府首購創新產品目錄。對促成數位技術成果在我省轉化且年度技術契約成交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省財政按契約成交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萬元經費補助。
(四)培育市場主體。
1.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體百強、網際網路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0萬元。企業首次進入國家“獨角獸企業”名單的,鼓勵所在市政府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2.鼓勵各地招大引強。對總部(含研發總部和區域總部)新落戶我省的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體百強、網際網路百強等數位技術企業,符合山東省商務廳等部門《關於印發〈山東省總部機構獎勵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魯商發〔2018〕2號)要求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對數字經濟領域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新設項目和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符合山東省商務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引進重大外資項目獎勵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魯商字〔2018〕222號)要求的,省財政按其當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不低於2%的比例最高獎勵1億元。
3.引導產業集聚發展。積極培育優勢突出、輻射帶動性強的大數據產業集聚區,對新確定的省級產業集聚區,在數字山東專項資金中給予不少於500萬元的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大數據綜合實驗區或產業集聚區,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支持。對入駐數字經濟園區的數位技術企業,由所在地政府對其辦公用房和廠房給予不低於3年的房租補貼。
(五)加強資金扶持。
1.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重點領域項目,優先列入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庫和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積極爭取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科技支撐計畫等專項資金支持。鼓勵各地對數字經濟領域重大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扶持政策。
2.加大稅費優惠力度。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數位技術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徵收地方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引導各地加快落實國家和省降費政策,進一步降低數位技術企業制度性成本。
3.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在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框架下,設立大數據產業發展基金,引入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私募基金等優質社會資本。組織篩選適合基金股權投資的數位技術項目,優先納入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十強”產業基金投資項目庫。鼓勵具備條件的市、縣(市、區)結合地方實際設立區域性基金。除政府引導基金參股以外,對投資運作快、投資效益好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機構和團隊,省金融創新發展引導資金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單戶最高30萬元獎勵。
4.加強金融信貸支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針對數位技術企業特點,創新開展智慧財產權、股權、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和銀稅互動貸款。對符合省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的“人才貸”業務條件的高層次數位技術人才或其長期所在企業,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由試點銀行最高給予1000萬元無抵押、無擔保貸款額度,用於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支持銀行機構在數字經濟集聚區,新設或改造分支行作為從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科技支行,支持開展“創投+銀行”的外部投貸聯動。鼓勵融資擔保公司降低數位技術企業擔保費收取標準,對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公司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貼。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數字山東建設專項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省數字經濟發展,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完善配套政策,形成聯動機制。
(二)鼓勵先行先試。對各地在數字經濟發展中工作推進有力、發展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服務數字經濟工作中因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按規定實施容錯免責。
(三)推動融合發展。打造“政產學研金服用”共同體,有效聚集省內資源,連線整合國內外資源,最佳化提升創新創業生態。
(四)營造良好氛圍。鼓勵在我省組織召開國際或全國性的數字經濟領域專業性會議或交流活動,根據規模、影響力等給予一次性補助。支持舉辦全國性、行業性大數據套用創新創業大賽,對獲獎項目予以獎勵。
(五)強化統計評價。建設山東省數字經濟運行監測平台,研究建立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評估指標體系,開展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