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農業志

《山東省志·農業志》 編纂工作,正式出版,分上、下兩冊。全書以篇、章、節劃分層次,共分為8篇、32章。8篇依次為:農業環境、生產關係變革、農業經濟、種植業、畜牧業、農業開發、農業教育與科技、農業管理。上限為1840年,下限為1990年。

基本介紹

  • 書名:山東省志·農業志
  • 出版時間:2000年
  • 始於:1982年5月
  • 分為:8篇
志書簡介
山東農業歷史悠久,有豐富的農業遺產。早在7000年前,已有原始農業生產活動。 1840年鴉片戰爭後,外國列強憑藉許多不平等條約的特權,大肆掠奪山東特產,大量傾銷商品,操縱進出口貿易,使山東農村成為帝國主義的商品市場和原料供應地。加之戰爭不斷、自然災害頻繁,糧食減產歉收,貧苦人民食不果腹,全省人口銳減。 面對列強的入侵,清朝政府不得不採納有識之士的主張,興辦洋務,設立農工商部,倡導實業。山東省於1901年相應設立農工商務局,1903年設立山東農桑總會,並在濟南東郊七里堡創設山東農事試驗場,開創山東近代農業科學研究。 民國建立後,山東先後設立實業司、實業廳、農礦廳、建設廳等行政機構,加強農業生產的領導和管理。同時先後增設農事試驗場、棉業試驗場、棉業研究改良委員會、省立植棉指導所、農業推廣委員會、合作事業指導委員會等,培養人才、推廣技術,鼓勵種植,使農業有了較快發展。1931~1936年是山東戰前農業生產的最好時期。 1937年七七事變後,山東社會經濟和農業生產遭到嚴重破壞。日本侵略者推行野蠻的“三光” 政策,姦淫燒殺,先後殺害86萬多人,擄去做苦力200餘萬人,掠走牲畜290萬頭, 豬羊2640萬隻,糧食72.5億公斤,農具5900萬件,燒毀房屋580萬間,245萬人流離失所。到1945年,糧食總產較戰前減少64.7%,牲畜減少68%,使山東農業一蹶不振。 抗戰期間,中國共產黨領導山東人民一面抗日,一面恢復發展生產。抗戰勝利後,在解放區領導農民開展減租減息和軍民大生產運動,促進了生產的恢復與發展。 新中國建立後,中共山東省委、省政府為迅速恢復遭受長期戰爭破壞的農村經濟,組織全省人民大力發展農業生產。1950年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草案)》,在全省進行土地改革,至1951年勝利完成。1953~1957年“一五”期間是全省農業全面發展時期,除1957年遭受嚴重澇災外,1956年全省已提前完成了第一個五年計畫的農業生產任務。 糧食、油料、棉花產量分別比1952年增長14.5%、53.7%、28.4%。大牲畜比1952年增長4.8%。 1958~1978年,由於“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和“文化大革命”運動等“左”的錯誤影響,山東農業生產經歷了較長時期的波折。尤其是“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嚴重挫傷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使農業遭到重大損失。農業發展中由於實行“以糧為綱”的方針,經濟作物長期處於徘徊局面。農業內部結構不協調,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農民人均從集體分配的收入,20年來僅增長15.95元,即由1958年的52.45元,到1978年僅增到68.4元。 1979~1990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是山東農業生產力發展最快、農產品增長最多的時期,主要農產品產量創歷史最高水平。由於貫徹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與改革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發展農村商品生產和實施“科技興農”戰略,全省農業取得迅速發展。經過10多年的調整,山東省農村一、二、三產業和農業內部結構關係明顯改善。1978年全省農村一、二、三產業比重由1978年的54%,41.7%,4.3%,到1990年調整為36.6%,58.6%,4.8%。農業內部結構, 種植業比重由1978年的78.4%,到1990年調整為66.4%;林牧副漁業比重由1978年的21.6%,到1990年上升到33.6%;種植業內部糧食作物比重由1978年的69.1%,到1990年調整為58%; 經濟作物比重由1978年的16.9%,到1990年上升到28.7%。1990年與1978年相比,糧食增長56%,油料增長1.2倍,棉花增長5.7倍,果品增長62%,肉類增長2.1倍, 禽蛋增長4.5倍。 1990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680.18元, 比1949年的44.74元增長14.2倍,比1978年增長近5.5倍。 該志獲2001年山東省第十六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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