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海關志》編纂工作始於1985年,1996年完成初稿,11月召開評議會。1997年上半年形成送審稿,報送省史志辦公室總纂。1997年12月出版發行。
基本介紹
- 書名:山東省志·海關志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時間:1997年12月
- 編纂開始時間:1985年
內容介紹,歷史背景,
內容介紹
本志記述時間,上限為1862年,下限止於1992年,對個別事情的記述適當上溯或下延。全志除概述、附錄的青島海關大事記和重要文獻資料、編後記外,另設英文目錄,正文設機構、監管、關稅、查私、統計、行政管理、科技設備、兼辦事務6篇,篇下設章、節,計30章85節。
歷史背景
山東自古港口貿易昌盛,設立關卡徵收稅賦的歷史悠久。春秋戰國時期,山東各諸侯國間就設關卡,徵收通關商稅。北宋時期,在膠州灣內的密州板橋鎮設立市舶司,主要徵收稅款,處置舶貨,辦理船舶出港和回港。金兵南侵,市舶司即廢。此後山東未重設市舶司機構。至清乾隆年間,清政府在青島地區金家口、青島口等設卡厘稅局開徵厘稅。 1862年3月設東海關監督衙門 (又稱常關,1912年改為東海關監督公署,1938年廢除) ,並將山東省各府州縣自行管理的海口厘局改為東海關鈔關,統一監督管理。1863年,設東海關稅務司署(俗稱新關或洋關)。由於清政府無能,東海關監督衙門權力逐步被東海關稅務司署代替。1901年,煙臺港及其50里內的常關併入洋關,1930年12月所有常關全部裁撤,統歸洋關管理。 1899年4月, 清政府被迫與德國簽訂《青島設關徵稅辦法》,設立膠海關,承擔進出口貨物、輪船、行李等的監管,徵收關稅、查緝走私、編制統計,辦理進出口手續、徵收厘金等。膠海關自建立至1945年抗戰結束,管理權一直由外國人把持。自此,山東境內出現兩個海關,分東海關區和膠海關區。抗戰勝利後,膠海關被國民政府接管,1949年6月為青島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東海關及威海、龍口、石島各海關由膠東民主政府接管,重新建立膠東解放區海關。1947~1948年,山東各解放區組建渤海、濱海、濱北3個解放區新海關。1949年山東全境解放,各解放區海關部分撤銷或合併。山東解放區海關為粉碎敵人的經濟封鎖,發展解放區經濟,支援人民解放戰爭作出了重大貢獻。 1950年2月11日, 膠海關、東海關分別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臺海關。1951年1月1日,煙臺海關改為分關,歸青島海關直接領導,從此山東省成為一個關區,青島海關建設邁入新的發展階段。 1953年1月, 青島海關與山東省對外貿易管理局合併。1955年青島海關在行政上由山東省外貿局代管。1960年11月,青島海關成為山東省外貿局的處級單位,業務開始削弱。“文化大革命”期間,青島海關的各項業務和規章制度遭到破壞。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 海關建設得到恢復和發展。1980年1月,青島海關被定為廳局級單位,重新歸海關總署。青島海關建設步入新時期。隨著山東省對外經濟貿易發展,青島海關狠抓監管、徵稅、查私、統計四項基本任務,結合山東口岸的實際情況,適時改革監管模式和制度,促進山東外貿經濟的發展。監管上,進出口貨物從1980年的959萬噸增加到1992年的2419萬噸, 監管船舶從1979年的1864艘次增加到1992年的6309艘次。 徵稅上,1988~1992年徵收關稅47億元,減免關稅35億元。查緝走私方面,1980~1992年查獲走私案件2959起,案值達6635萬元。統計工作,被海關總署列為統計報表免覆核單位,1992年在貿易統計、業務統計、統計分析三個方面被海關總署授予統計工作特殊貢獻獎。 該志獲2005年山東省新編地方志優秀成果獎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