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1〕18號印發《山東省婦女發展“十二五”規劃》。該《規劃》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總目標;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組織實施;監測評估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婦女發展“十二五”規劃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11〕18號
- 印發時間:2011年5月23日
通知,規劃,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婦女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山東省兒童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魯政發〔2011〕18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山東省婦女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山東省兒童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規劃
山東省婦女發展“十二五”規劃
前 言
實行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男女平等的實現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在發展中維護婦女權益,在維權中促進婦女發展,是實現男女平等的重要途徑。婦女占人口的半數,是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婦女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婦女事業,始終把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2001年,省政府頒布的《山東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以下簡稱《婦女綱要》)確定了婦女與經濟、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婦女與教育、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法律、婦女與環境六個優先發展領域的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十一五”時期,省政府將婦女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有力地促進了婦女與經濟社會的同步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積極努力下,在社會各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廣大婦女的積極參與下,我省婦女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截止2010年年底,《婦女綱要》確定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婦女參與經濟和享有社會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婦女參政比例和層次逐步上升,參與決策和管理的能力增強;婦女受教育水平明顯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進一步縮小;婦女健康狀況明顯改善,平均預期壽命延長;保護婦女權益的立法、執法力度持續加大,婦女合法權益得到較好維護;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普及程度提高,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婦女綱要》的實施,對於促進婦女發展和男女平等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十二五”時期婦女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由於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影響和制約,婦女發展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歷史文化中殘存的男女不平等的陳規陋習尚未消除,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需要進一步最佳化;法律規定的男女平等權利在一些領域未能完全實現,婦女在社會分工和資源占有方面處於相對弱勢;城鄉、區域婦女發展不平衡;婦女在文化教育、經濟參與、決策管理、社會保障、法律保護等方面的發展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這些問題的存在,既制約婦女發展,也影響經濟文化強省建設進程。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富民強省新跨越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既為婦女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戰。全面促進婦女發展和男女平等任重道遠。
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婦女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促進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規,將婦女發展融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大局,保障婦女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婦女在全面參與經濟文化強省建設中實現自身的進步與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婦女全面發展。著眼婦女發展需求,解決關係婦女切身利益問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
2.堅持男女平等,促進男女和諧發展。注重社會公平,進一步縮小兩性社會地位差距。
3.堅持統籌兼顧,促進城鄉、區域婦女協調發展。加大對農村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婦女發展的支持力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城鄉、區域婦女發展差距。
4.堅持婦女參與,促進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權利。
二、總目標
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地方法規和公共政策,推動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公共衛生優質服務,婦女生命質量和健康水平明顯提高;保障婦女平等獲得教育資源的權利和機會,婦女受教育程度持續提高;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參與經濟發展,婦女經濟地位不斷提升;保障婦女平等參與國家社會事務決策與管理,婦女參政比例和決策水平明顯提高;健全法律保障體系,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婦女社會福利水平顯著提高;加強生態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婦女生存與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
三、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1.主要目標。
(1)婦女人均預期壽命延長。
(2)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9/10萬以下,縮小城鄉、區域差距。
(3)降低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
(4)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率達到50%以上。提高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早診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婦女愛滋病、愛滋病病毒新發感染與性病感染得到控制。
(6)減少婦女心理問題和精神疾病的發生。
(7)以長效為主的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達到95%以上,節育手術併發症發生率控制在1‰以下。
2.策略措施。
(1)加大對婦幼衛生的支持力度,保障婦女整個生命周期享有衛生保健服務。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的多元化衛生投入機制,進一步整合公共衛生資源,健全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路,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改善農村婦幼衛生基礎設施和服務資源短缺狀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孕產婦和兒童系統保健工作,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開展婦幼衛生服務。保障流動婦女享有基本的衛生保健服務。
(2)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加強基層產科建設,加大婦幼保健人員醫療技術的培訓力度,提高孕產婦醫療保健水平。依法開展孕前保健服務,做好孕前衛生諮詢、衛生指導和孕前醫學檢查。落實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政策,繼續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提高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孕產婦系統管理率城市達到90%以上,農村達到85%以上;孕早期檢查率保持在90%以上;農村孕產婦保健覆蓋率和孕產婦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開展高危孕產婦的篩查,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
(3)創造促進自然分娩的社會環境。普及自然分娩知識,為孕產婦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導和健康教育,幫助孕產婦樹立正確生育觀,科學選擇分娩方式,降低剖宮產率。加強圍產保健工作規範化管理,減少不必要的醫學干預。
(4)加強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宣傳普及婦女健康知識,加強對基層婦幼衛生人員培訓,提高婦女常見病預防和治療水平。根據國家和省醫改方案規定,有計畫、有步驟地實施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服務項目,加強項目管理,擴大農村婦女受益面。認真執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規定,確保用人單位每年安排本單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病、乳腺病篩查,縣級人民政府至少每兩年安排生活困難的婦女進行一次婦科病、乳腺病篩查。每年對65周歲以上老年婦女免費進行一次查體。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為貧困婦女婦科病、乳腺病篩查提供幫助。
(5)預防和控制愛滋病、性病傳播。完善愛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對婦女重點人群宣傳教育,強化對娛樂場所的監管,推廣有效干預措施。把預防愛滋病、梅毒等母嬰傳播納入婦幼衛生常規工作,強化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提供規範化的愛滋病、性病診療服務,積極實施醫療救治,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
(6)保障婦女享有計畫生育優質服務。整合公共衛生資源,建立人口計畫生育和衛生工作互補、資源共享長效機制,為育齡婦女提供避孕節育、生殖保健等服務。加大避孕知識宣傳力度,強化男女共同承擔避孕節育的責任意識,預防和控制非意願妊娠和人工流產。已婚育齡婦女綜合避孕率達到85%以上。
(7)提高婦女營養水平和身體素質。宣傳普及婦女營養保健知識,加強合理膳食指導,提倡科學的膳食結構。面向孕婦、乳母貧血高危人群開展針對性干預,倡導孕前3個月和孕早期3個月合理補充葉酸、複合維生素等營養素。大力推進婦女健身示範站點爭創和基層婦女體育組織建設,廣泛開展婦女健身活動。
(8)提高精神衛生工作服務水平。建立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路。加強對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針對婦女不同時期生理和心理特點,開展心理諮詢、輔導和干預,普及婦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
(9)加強對婦女食品、用品等安全監管。加強對與婦女健康有關的食品、藥品、衛生用品、保健品、化妝品、服裝的質量檢測和衛生監督,定期組織質量標準檢查。
(二)婦女與教育。
1.主要目標。
(1)性別平等原則在教育法規、規劃、政策和各級各類教育中得到充分體現。
(2)適齡女童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5%以上。
(3)國小適齡女童入學率達到99%,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以上。
(4)女性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7%。
(5)婦女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40%。
(6)提高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的比例。
(7)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年。
(8)成人婦女識字率達到90%以上,其中青壯年婦女識字率提高到98%左右。
2.策略措施。
(1)教育工作貫徹性別平等原則。在有關教育法規政策和發展規劃的制定、修訂和評估過程中,在課程設定、教育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中,體現社會性別意識。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別結構,提高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管理層的婦女比例。均衡中、高等教育學科領域的性別結構,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弱化性別因素對學生專業選擇的影響,鼓勵更多婦女參與高科技領域的學習和研究。
(2)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加快普及學前三年教育,抓好農村和城市新建小區幼稚園以及幼兒教師隊伍建設。實施殘疾兒童免費學前教育,逐步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城鎮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予以資助。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農村學前教育資源,保證農村適齡女童入園。
(3)保障適齡女童接受良好義務教育。加大對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力度,提高家長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自覺性。制定支持貧困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優惠政策,建立健全防止女童輟學制度。繼續實施“希望工程”、“春蕾計畫”,確保貧困家庭女童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發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大對農村高中階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普通高中的多樣化發展,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業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實施殘疾學生免費高中階段教育,為殘疾女學生就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
(5)提高婦女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保障婦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保持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均衡。採取積極措施,提高婦女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實對貧困女大學生的資助政策。
(6)加強婦女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堅持職業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為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提供更多機會和資源。在政府補貼的專項培訓中,保證符合條件的婦女平等享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完善相關資助政策,為失業婦女、貧困婦女、殘疾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創造條件
(7)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鼓勵婦女接受多形式的繼續教育,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婦女提供繼續教育機會。普及網路知識,提高婦女利用網路媒體接受遠程教育的能力。整合教育資源,探索多樣化教育模式,滿足婦女個性化學習和發展需求。繼續掃除婦女文盲,鞏固掃盲成果。
(三)婦女與經濟。
1.主要目標。
(1)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婦女新增勞動力就業增加。
(2)城鎮就業人員中婦女比例穩定在40%以上,失業人員中婦女比例降低到50%以下。
(3)創業人員中婦女比例不斷提高。
(4)提高婦女科技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的比例,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婦女比例不低於35%。
(5)男女非農就業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縮小。
(6)保障女職工勞動保護權益,減少女職工職業病的發生。
(7)婦女貧困率明顯降低,貧困婦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策略措施。
(1)加大對婦女經濟權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力度。把性別平等理念納入經濟分析和經濟結構調整,制定和完善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法規、政策,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保障婦女平等獲得資本、信貸、土地、技術、信息等權利。
(2)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禁止人力資源市場中的性別歧視行為,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用人單位在國家規定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種或崗位外拒絕錄用婦女、提高婦女錄用標準、在勞動契約中規定限制婦女結婚和生育的違法行為。
(3)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確保在任何行業、職業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的勞動者獲取同等勞動報酬。
(4)拓寬婦女就業渠道。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為婦女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和崗位。鼓勵和支持勞動密集型企業、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吸納婦女就業。最佳化婦女就業結構,推動婦女在新興產業和行業就業。落實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補貼等扶持政策,鼓勵婦女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加強對困難婦女群體的就業援助,幫扶失業婦女、失地婦女就業和再就業。 (5)促進女大學生更加充分就業。完善女大學生就業和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實施崗位拓展、創業引領、就業服務與援助、就業見習與培訓、基層服務項目等計畫,加強對女大學生的就業指導、創業培訓和服務,為女大學生正確擇業、自主創業、充分就業創造條件。
(6)提高婦女就業層次。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初、中、高級技能勞動者婦女比例。完善婦女技能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婦女科技人才培養體系,促進婦女平等參與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依託國家、省重點實驗室和重大科研項目,集聚和培養婦女科技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
(7)促進農村婦女持續增收。實施蔬菜、漁業、畜牧、果業、苗木花卉等產業振興規劃,提高農村婦女從事高效特色農業的收入。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家庭工副業、鄉村旅遊等農村二三產業,創造適宜農村婦女就業的崗位,增加農村婦女非農收入。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減少制約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制度障礙,引導和幫助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轉移,提高農村婦女工資性收入。
(8)依法維護女職工勞動保護權益。加強對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女職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提高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推進已建工會的企業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協定。加大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婦女健康的保護力度,將女職工勞動保護和防止職業病危害納入勞動監察和勞動安全監督內容,嚴肅查處企業侵犯女職工勞動保護權益案件,保障女職工勞動安全。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1.主要目標。
(1)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換屆選舉時,正式代表候選人中婦女比例不低於30%。各級人大婦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上升,各級政協婦女委員要占一定比例。
(2)公務員中的婦女比例逐步提高。
(3)市、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各至少配備1名女幹部,並逐步增加。鄉鎮(街道)黨委、政府領導班子要配備女幹部。
(4)擔任市、縣(市、區)、鄉鎮(街道)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的女幹部要有一定數量。
(5)省、市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要有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幹部;縣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女幹部數量在2010年基礎上有所增加;擔任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正職的女幹部要有一定數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計畫生育、民政、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領導班子要首先配備女幹部。
(6)後備幹部隊伍中女幹部比例,市不少於15%,縣(市、區)不少於20%。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後備幹部中要有一定數量的女幹部。
(7)提高高等院校和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婦女比例。
(8)村(居)民委員會中應當有婦女成員。村(居)民委員會黨支部成員中婦女比例和婦女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黨支部書記比例提高。
(9)國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中婦女比例逐步提高。職工代表大會中婦女比例逐步提高。
(10)各級婦女聯合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等婦女組織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水平提高。
2.策略措施。
(1)保障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決策和管理的權利。制定和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法規政策,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委員會委員、職工代表等婦女比例作出規定,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2)提高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能力。加強對婦女的宣傳教育,鼓勵和引導婦女參與民主管理。加強對女幹部的教育培訓,提高女幹部綜合素質和決策管理水平。
(3)完善公務員招錄製度。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加強對公務員錄用各個環節的監管,保障婦女平等參加公務員考選。
(4)加大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力度。加強對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的規劃,明確各級領導班子配備女幹部比例。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幹部。加大競爭性選拔女幹部力度,將更多優秀女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
(5)促進婦女參與企事業管理。深化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方式,促使更多婦女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6)推動婦女廣泛參與基層民主管理。貫徹執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山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加強對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指導,嚴格程式,確保村(居)民委員會中有婦女成員,保障婦女參與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宣傳普及保障婦女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法律法規,加大培養農村優秀婦女人才工作力度,為農村婦女參與村民自治提供人才保障。
(7)拓寬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渠道。制定涉及公眾利益和婦女利益的重大方針政策時,充分聽取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婦女民眾的意見和建議。開展形式多樣的參政議政活動,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提供機會。
(8)發揮婦女組織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作用。制定涉及婦女權益的法規政策時,充分聽取婦聯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婦女人才庫建設,把婦女人才庫作為培養選拔女幹部的重要來源。有關部門和單位在選拔領導幹部時,重視婦聯組織、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推薦意見。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1.主要目標。
(1)生育保險基本覆蓋城鄉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享有率和城鄉婦女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2)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城鄉婦女,城鄉婦女醫療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3)城鎮婦女失業保險參保率和失業保險待遇水平提高。
(4)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婦女覆蓋率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婦女參保率大幅提高,養老服務水平提高。
(5)保障特困婦女依法享有社會救助。
(6)婦女家務勞動負擔減輕,男女自我支配時間差距縮小。
2.策略措施。
(1)建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制度。到“十二五”末基本實現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為婦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提供保障。
(2)建立統籌城鄉的生育保障制度。貫徹實施《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將各類企業納入生育保險覆蓋範圍,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提高生育保險統籌層次,全省實現市級統籌和生育津貼社會化發放。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農村婦女的生育保障水平。
(3)完善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制度。完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城鎮婦女醫療保險參保率和農村婦女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比例。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擴大和提高門診費用報銷範圍和比例,提高制度保障能力。
(4)完善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險制度。提高婦女養老保障享有率。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目標。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提高婦女養老服務水平。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探索建立政府為城鄉散居“三無”和低保家庭等困難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制度。增強社區養老照護能力,以城鄉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90%以上。
(5)提高失業婦女基本保障水平。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農民工中婦女從業人員為重點,提高失業保險覆蓋率和參保率。加快推進失業保險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失業保險工作機制。
(6)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制度。以政府為主導,多渠道發展社會救助事業。建立科學規範的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擴大救助範圍,提高救助水平,實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婦女應保盡保。推行分類施保制度,對低保家庭中的殘疾貧困婦女、單親貧困婦女給予重點保障。多渠道發展社會救助事業,鼓勵社會各類慈善基金組織建立專項救助基金,為特困婦女提供救助。完善扶持貧困婦女發展的政策措施,幫助貧困婦女脫貧致富。
(7)提高家務勞動社會化程度。在社區優先發展方便家庭生活的公共服務。將發展家庭服務業納入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扶持發展各類便民服務站點,加快建設綜合信息服務網路。倡導夫妻共同承擔子女教育、家庭事務管理、家務勞動等家庭責任,減少婦女家務勞動時間。
(六)婦女與法律。
1.主要目標。
(1)促進男女平等、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不斷完善。
(2)地方性法規體現男女平等原則。
(3)婦女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增強。
(4)保護婦女人身權利。
(5)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婦女在婚姻家庭關係中的財產權益。
(7)保障農村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的權利和機會,保障農村婦女平等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8)保障婦女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針對婦女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制定和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保障婦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人身、財產、婚姻家庭等權利。
(2)加強對地方性法規的性別平等審查。在制定地方性法規過程中,對違反性別平等原則的內容進行審查和清理。
(3)保障婦女的立法參與權利。拓展婦聯組織和其他婦女組織參與立法的途徑,引導和鼓勵婦女參與立法,發表意見和建議。
(4)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推動解決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法律法規執行中的問題。
(5)宣傳普及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知識。將維護婦女權益法律知識納入全民普法規劃,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民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制定婦女“六五”普法宣傳教育規劃,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婦女依法維權能力。
(6)加強對立法、司法、執法人員社會性別理論教育和培訓。逐步推動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司法考試內容和立法、司法、執法部門常規培訓,提高社會性別意識和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7)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強姦、拐賣婦女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犯罪行為,提高破案率。依法查處殘害、遺棄女嬰等違法犯罪行為。預防和制止性騷擾。
(8)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機制。貫徹執行《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議》,建立多部門合作的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工作機制。推動實現家庭暴力報警服務全覆蓋。在設區市救助站設立反家庭暴力婦女庇護中心,在有條件的縣(市、區)建立庇護所,救助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自覺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識,提高婦女自我保護能力。 (9)維護婚姻家庭關係中的婦女財產權益。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繼承等家庭財產案件中,體現男女平等。在離婚案件審理中,考慮婚姻關係續存期間婦女在照顧家庭上投入的勞動、婦女離婚後的生存發展以及撫養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實現公平補償。
(10)保障農村婦女的經濟收益權。完善和落實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的地方性法規,加強對村規民約的監督管理,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關於備案審查和糾錯制度,清理與法律法規衝突、損害婦女權益的村規民約。嚴肅查處侵害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生產經營、宅基地分配、集體資產分配等合法權益的案件。
(11)保障婦女舉報、控告、申訴等權利。司法機關及時受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的舉報、控告、申訴。健全信訪接待制度,暢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和查處侵害婦女權益的案件。完善符合婦女特點的刑事懲罰和教育措施。
(12)加強對婦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立完善基層婦女維權站(點)、婦女法律服務熱線、婦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傷鑑定中心等各類婦女法律救助和服務機構。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為婦女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和服務。為經濟困難或因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救助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
(七)婦女與環境。
1.主要目標。
(1)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形成兩性和諧的社會環境。
(2)性別平等原則在環境與發展、文化與傳媒等公共政策中得到充分體現。
(3)提高社會性別理論研究水平和高等學校女性學課程普及程度。
(4)完善傳媒領域男女平等的監管機制。
(5)建立平等、文明、和諧、穩定的家庭關係。
(6)降低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程度。
(7)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5%。
(8)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6%,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9)倡導婦女參與節能減排,實踐低碳生活。
(10)提高婦女應對氣候變化和預防災害的能力,滿足婦女在應對氣候變化和減災中的特殊需求。
2.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力度。加強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理論的深入研究,構建先進性別文化。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高等院校的教學計畫和各級幹部的培訓規劃。廣泛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性別平等意識,創建兩性和諧發展的人文環境。
(2)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規劃。對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規划進行性別分析、評估,促進婦女參與有關規劃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實施。
(3)加強社會性別理論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學學科建設。建設性別研究與培訓基地。在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中增加社會性別和婦女發展研究的相關項目和課題。鼓勵高等院校開設女性學專業和社會性別學課程,培養女性學和社會性別研究專業人才。
(4)加強對媒體傳播社會性別意識的引導與管理。制定和落實促進兩性和諧發展的文化和傳媒政策,正確反映兩性的不同影響和需求。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傳媒培訓規劃,提高媒體決策者、管理者及從業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完善傳媒監管機制,增加性別監測內容,禁止在媒體中出現貶抑、損害婦女人格等性別歧視現象。
(5)宣傳婦女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等領域充分展示婦女參與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成就。大力宣傳先進婦女典型,引導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
(6)營造和諧家庭環境。開展以家庭美德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推進移風易俗,倡樹婚育文明,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的危害。完善環境監測和健康檢查資料庫,從性別視角分析評估飲用水、室內空氣污染和生活、工業、農業等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加強對環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加強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結構。
(8)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加強集中供水系統建設,提高飲水工程和供水量標準。強化水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質監測、飲用水安全監管和社會化服務。
(9)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程度,推動城鎮公共廁所廁位比例與婦女需求相適應。將改廁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加強對農村改廁的技術指導和服務,鼓勵和支持農民自覺改廁,改善農村婦女生活環境。在城鎮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建設規劃中,充分考慮婦女生理特點,確定合理的男女廁位比例。
(10)組織動員婦女參與環境保護。開展保護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婦女生態文明意識,提高婦女參與環境保護能力,引導和組織婦女主動參與節能減排,綠色消費,低碳生活。
(11)滿足婦女應對氣候變化和預防災害的需求。加強宣傳培訓,提高婦女應對氣候變化和預防災害的能力。加強對災區婦女的生產自救和就業指導。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及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實施本規劃。省及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具體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省及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承擔落實規劃中相應的目標任務。
(二)制定地方婦女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十二五”規劃,並將主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省及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制定實施方案,將實施規劃納入部門計畫。
(三)最佳化規劃實施的法規政策環境。完善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在制定和執行中充分體現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和司法保護,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四)保障婦女事業發展的經費投入。省及各級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婦女事業經費投入,將實施規劃和婦聯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
(五)實施重點項目。“十二五”期間,圍繞解決婦女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實施婦女發展項目,為婦女辦實事。
(六)建立健全實施規劃工作機制。建立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將規劃主要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健全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每年向本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實施規劃工作情況;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每年向上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報告實施規劃工作情況。健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聯絡員會議,研究實施規劃工作;每2-3年召開全省婦女兒童工作會議,總結部署實施規劃工作。健全監測評估制度。成立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的監測組,負責實施規劃情況的監測統計工作;成立由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的評估組,負責實施規劃情況的檢查評估工作。建立示範制度。通過分類指導、示範帶動,總結推廣經驗,推進規劃實施。健全表彰激勵制度。每5年由省委、省政府對婦女兒童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七)加大實施規劃的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規劃內容,宣傳實施規劃工作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宣傳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營造有利於婦女生存、保護、發展的社會氛圍。
(八)加強實施規劃的能力建設。通過舉辦培訓班、召開研討會等形式,有計畫地對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將實施規劃所需業務知識納入部門培訓計畫,對相關專業工作者進行培訓。開展調查研究和婦女理論研究,掌握婦女發展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探索婦女發展和婦女工作規律,為制定法規、政策提供依據。
(九)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在實施規划過程中,注重發揮婦女的作用,聽取婦女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在參與中實現自身的發展與進步。
五、監測評估
(一)監測評估是實施本規劃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環節。監測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發展目標進展情況和趨勢變化。評估是指在監測的基礎上,系統分析和評價規劃目標達標狀況,衡量和判斷規劃策略措施和實施規劃工作的效率、效果,預測規劃目標和婦女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婦女發展狀況,制定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和措施,推動規劃目標如期實現,為規劃未來婦女發展奠定基礎。
(二)省級規劃和各地規劃分別實施年度監測,2-3年進行中期監測評估,5年末進行終期監測評估。
(三)監測評估工作機構和職責。
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員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工作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監測評估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負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研究制定監測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並提交年度監測報告等。
評估組由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人員和專家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並提交評估報告等。
(四)監測評估工作步驟。
科學設計規劃監測指標體系和評估指標體系。包括確定監測指標和重點評估指標;區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明確指標定義和判斷標準等。
制定監測評估方案。明確監測評估的目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確定監測評估的內容、標準、方法和要求。
開展監測評估並撰寫報告。通過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收集數據,通過調查、檢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對收集的數據和信息進行質量審核;及時分析數據和信息,全面、客觀評價規劃目標進展情況和實施工作成效;撰寫監測報告和評估報告。
(五)監測評估工作要求。
各級人民政府要重視規劃監測評估工作。各級監測評估領導小組切實履行職責,保證監測評估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監測評估結果,加強實施規劃工作。
完善監測評估相關制度。健全性別統計制度,規範並完善分性別統計指標,納入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建立並完善省、市兩級婦女兒童發展狀況監測資料庫,規範各級數據信息的收集、發布和展示,實現數據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利用,逐步實現數據的資源共享。
實行監測評估工作報告制度,加強工作指導。各級有關部門按要求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和部門評估報告;各級監測組向同級政府和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年度監測報告,各級評估組向同級政府和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向上一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對下一級規劃的監測評估工作進行指導,對實施規劃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