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實行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男女平等的實現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婦女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創造者,是推動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重要力量。婦女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婦女事業的發展推動了人類文明進步。
我省歷來高度重視婦女事業發展,始終將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1995年以來,省政府先後頒布了3個周期的婦女發展綱要規劃,制定了每個時期婦女發展的階段性目標,提出了保障婦女各項權利的策略措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深入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認真
執行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綱要規劃,逐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婦兒工委協調、人大政協監督、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共同推進綱要規劃落實的工作合力。
“十二五”時期,各級政府把促進婦女發展作為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的重要內容,積極落實《山東省婦女發展“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婦女事業經費投入進一步加大,促進婦女發展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婦女在健康、教育、經濟、政治、社會保障、法律、環境等領域的目標基本實現,婦女事業取得顯著成績,為“十三五”時期婦女事業持續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奠定了堅實基礎。
“十二五”時期,我省婦女發展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社會文明程度的制約與影響,法律規定的男女平等權利在一些領域未能完全實現,婦女發展水平與“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的要求和廣大婦女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不相適應。
主要表現在:就業性別歧視依然存在,婦女在資源占有和收入方面與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婦女的健康需求有待進一步滿足;侵犯婦女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婦女的社會保障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一些不利於婦女發展的傳統偏見依然存在,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有待進一步最佳化;婦女民眾利益訴求更加複雜多元,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群體之間的婦女發展不平衡狀況有待改善。全面促進婦女發展、實現男女平等任重道遠。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是順利完成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奠定基礎的關鍵五年,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改革紅利加速釋放,既為婦女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戰。
新時期的婦女發展應繼續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準確把握機遇,有效應對挑戰,不斷開拓婦女發展新境界,推動我省婦女事業再上一個新台階。
為推進“十三五”時期婦女事業發展,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等規定,按照《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婦女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批示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引領,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將婦女發展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促進婦女全面參與經濟文化強省建設,保障婦女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推動我省婦女事業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
(二)基本原則。
1.全面發展原則。從婦女生存發展的基本需求出發,著力解決關係婦女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努力實現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2.平等發展原則。完善和落實促進男女平等的法規政策,更加注重社會公平,構建文明先進的性別文化,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縮小男女社會地位差距,促進兩性和諧發展。
3.協調發展原則。堅持統籌兼顧,促進城鄉、區域婦女協調發展。加大對農村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婦女發展的支持力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城鄉、區域婦女發展差距,保障婦女共享發展成果。
4.婦女參與原則。依法保障婦女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權利,尊重婦女的主體地位,引導和支持婦女在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中,實現自身的進步與發展。
二、總體目標
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法律體系和公共政策,促進婦女全面發展,促進兩性和諧發展,促進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基本醫療和基本保健服務,生命質量和健康水平明顯提高;
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受教育程度持續提高;
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參與經濟發展,經濟地位明顯提升;平等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參政水平不斷提高;
平等享有社會保障,社會福利水平顯著提高;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婦女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
平等參與環境決策和管理,發展環境更為最佳化。
三、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1.主要目標。
(1)婦女在整個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婦女人均預期壽命延長。
(2)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0/10萬以下,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差距,降低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
(3)婦女常見病篩查率達到80%以上。提高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早診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婦女愛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降低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
(6)提高婦女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
(7)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選擇權,減少非意願妊娠,降低人工流產率。
(8)提高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比例。
2.策略措施。
(1)加大婦幼衛生工作力度。加強各級婦幼保健隊伍建設,堅持婦幼保健機構的公益性質,健全婦幼健康服務網路,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為婦女提供均等化的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婦幼健康服務、產兒科人才隊伍建設。最佳化衛生資源配置,改善農村婦幼衛生基礎設施和服務資源短缺狀況。加強流動婦女衛生保健服務,逐步實現流動婦女享有與流入地婦女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肅查處危害婦女健康的非法行為。
(2)提高婦女整個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水平。
完善“生育-預防-治療-康復-護理-養老-臨終關懷”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鏈。建立基於婦女個人全生命周期的醫療健康大數據分析套用系統,提高健康管理和服務質量。針對婦女生理特點,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識,提高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提供規範的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生殖保健服務,有針對性地解決婦女特殊生理時期的健康問題。
(3)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
加強基層醫療保健機構產科建設和人員培訓,提高產科服務質量和孕產婦衛生保健水平。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孕早期檢查率保持在90%以上;農村孕產婦保健覆蓋率保持在95%以上。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補助制度,向孕產婦免費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孕產婦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8%以上,落實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6%以上。健全孕產婦醫療急救網路,開展高危孕產婦的篩查,加強孕產婦危重症救治,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為孕產婦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導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識,幫助其科學選擇分娩方式,控制剖宮產率。加強圍產保健工作規範化管理,減少不必要的醫學干預。
(4)加大婦女常見病防治力度。
宣傳普及婦女健康知識,建立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制度。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加強項目管理,有計畫、有步驟地擴大宮頸癌、乳腺癌檢查覆蓋範圍。加強基層婦幼衛生人員和計畫生育服務提供者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及服務能力培訓,提高醫療保健機構宮頸癌、乳腺癌診治能力,居民醫保參保患者符合規定的治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報銷後,由居民大病保險按規定給予補償。認真執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規定,確保用人單位每年安排本單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病、乳腺病篩查,縣級人民政府至少每2年安排生活困難的婦女進行1次婦科病、乳腺病篩查,每年對65周歲以上的老年婦女免費進行1次查體。
(5)預防和控制愛滋病、性病傳播。
完善愛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機制。針對婦女重點人群加強宣傳教育,推廣有效干預措施。強化對娛樂場所的監管,嚴厲打擊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將愛滋病、梅毒等母嬰傳播阻斷納入婦幼保健日常工作,強化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孕產婦愛滋病、梅毒檢測率達到98%以上,預防愛滋病、梅毒母嬰傳播干預率均達到95%以上。
(6)保障婦女享有計畫生育優質服務。
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落實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提高婦女自我保護意識和選擇科學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預防和控制非意願妊娠和人工流產。
(7)提高婦女營養水平。
大力開展健康和營養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學、合理的膳食結構和習慣。為孕前、孕產期和哺乳期婦女等重點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營養指導和干預。預防和治療孕產婦貧血。加強對營養強化食品生產和流通的監管。
(8)提高婦女精神衛生服務水平。
建立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和康復服務網路。針對婦女生理和心理特點,開展諮詢和服務。加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醫療保健機構人員精神衛生知識培訓。開展婦女產後抑鬱症預防、早期發現及干預。
(9)引導和鼓勵婦女參加經常性的體育鍛鍊。
加強對婦女體育健身活動的科學指導,提高婦女健身意識。積極發展城鄉社區體育,鼓勵婦女參與全民健身運動。加強對老年婦女、殘疾婦女體育活動的指導和服務。繼續推進婦女健身示範站點創建和基層婦女體育組織建設,廣泛開展婦女健身活動。
(二)婦女與教育。
1.主要目標
(1)教育工作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性別平等原則和理念在各級各類教育課程標準及教學過程中得到充分體現。
(2)學前3年毛入園率達到85%以上。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
(3)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女童平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消除女童輟學現象。
(4)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8%,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0%以上,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6)提高女性接受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的比例。女性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終身學習通道進一步暢通。
(7)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1.2年。
(8)女性青壯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
(9)提高婦女/性別研究水平,高等學校逐步普及社會性別知識。
2、策略措施。
(1)在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的制定、修訂、執行和評估中,增加社會性別視角,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
實施教育內容和教育過程的社會性別評估;在課程和教材相關指導機構中增加社會性別專家,鼓勵編寫適合不同年齡階段學生使用的社會性別平等教材;在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體現社會性別理念,組織專家學者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專題講座進校園活動,鼓勵高等學校、中國小開設社會性別平等課程,引導學生樹立男女平等的性別觀念;在師資培訓計畫和師範類院校課程中增加性別平等內容,培養社會性別教學師資,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會性別意識;加大對教育管理者社會性別理論的培訓力度,強化教育管理者的社會性別意識;提高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決策和管理層的女性比例。
(2)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
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適應一對夫妻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擴大學前教育資源總量,提高幼稚園的覆蓋率。積極開展3歲以下女性嬰幼兒公益性早期教育指導服務,推動學前教育和親職教育的銜接。新增資源重點向農村地區和困難群體傾斜,鼓勵舉辦特殊教育幼稚園,確保農村地區和困難群體女童、孤兒、殘疾女童、隨遷女童和農村留守女童就近接受學前教育。
(3)確保適齡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加大對《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家長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自覺性。繼續實施“春蕾計畫”,建立健全防止女童輟學制度,確保貧困家庭女童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納入流入地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確保隨遷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保障殘疾女童接受義務教育。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女生給予資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和個人生活困難輟學。實施殘疾學生免費高中階段的教育,為殘疾女學生就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加快普通高中的多樣化發展,落實好中等職業教育全免學費政策,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學生在就業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
(5)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採取積極措施,提高女性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為貧困和殘疾女大學生提供資助。在高校招生錄取和專業選擇上男女學生一視同仁。鼓勵學生全面發展,鼓勵更多婦女參與高科技領域的學習和研究,提高婦女接受高等教育質量水平。
(6)滿足女性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
堅持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並舉,為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更多的機會和資源。鼓勵和支持各級各類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開展婦女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行業企業設立教育培訓機構,提高女職工教育水平。為未進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大齡女童提供補償教育和職業培訓機會。組織失業婦女接受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提高失業婦女創業和再就業能力。根據殘疾婦女身心特點,合理設定殘疾人職業教育專業。
(7)提高女性終身教育水平,暢通女性繼續教育通道。
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為婦女提供多樣化的終身教育機會和資源,女性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終身學習通道進一步暢通。提高婦女利用新型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鼓勵婦女接受多形式的繼續教育,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婦女提供繼續教育的機會。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提供特色多樣化的繼續教育培訓服務, 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等社會組織的質量評價和監測作用,形成多元參與的繼續教育外部質量監控評價機制。
(8)促進女性參與社區教育。
落實政府發展社區教育的責任,整合、最佳化社區教育資源,發展多樣化社區教育模式,加強科普、法制等社區教育,滿足婦女個性化學習和發展需求。大力發展社區老年教育,為老年婦女提供方便、靈活的學習條件。
(9)繼續掃除女性文盲。
創新和完善掃盲工作機制,制定出台相關優惠政策,加大掃除女性青壯年文盲工作力度。通過組織補償學習,深化掃盲和掃盲後的繼續教育,鞏固發展掃盲成果。
(10)加大女性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力度。
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依託科技計畫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聚集、培養女性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
(11)加強婦女/性別研究和高等學校社會性別學科建設。
在省、市社會科學規劃研究基金和軟科學研究計畫中增加社會性別和婦女發展相關項目和課題,推動婦女/性別研究。鼓勵高等學校開設社會性別課程,培養社會性別專業人才。
(三)婦女與經濟。
1.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勞動權利,消除就業性別歧視。
(2)婦女占城鎮新增就業人數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鎮單位女性從業人數逐步增長。
(3)促進新增女性勞動力就業創業,男女收入差距縮小。
(4)專業技術、技能勞動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5%。
(5)保障女職工勞動安全,降低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
(6)提高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覆蓋率,建立工會的企業覆蓋率達到95%以上。
(7)確保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和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經濟權益。
(8)婦女貧困程度明顯降低,實現現行省定標準貧困人員全部脫貧。
2.策略措施。
(1)加大婦女經濟權利的法律保障力度。
制定和完善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平等享有勞動權利的法規政策,確保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有效服務。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等法律法規。
(2)消除就業性別歧視。
除法律規定不適合女性的工種和崗位外,任何單位在錄用人員時不得以性別或變相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性或提高女性錄用標準,不得在勞動契約中規定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限制女性結婚、生育。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和職業中介機構的性別歧視行為。
(3)支持城鄉婦女創業就業。
最佳化婦女創業就業環境,圍繞智慧山東建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統籌做好城鄉婦女創業就業工作。加強婦女新型創業就業平台建設,完善落實技能培訓、稅費減免、貸款貼息、跟蹤指導等創業扶持政策,推動婦女在新興產業和新興行業創業就業。制定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強對婦女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創業就業,加大對困難婦女的就業援助力度。加快發展家庭服務業,通過將家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居家服務、免費提供專業技能提升培訓、建立就業保障機制等政策舉措,確保從業女性的就業安全和穩定性。落實有關法律規定,加大對生育婦女的培訓力度,支持生育婦女重返工作崗位。充分發揮農民合作社等經濟實體組織作用,幫助農村留守婦女和返鄉婦女實現就近就地創業就業。
(4)改善婦女就業結構。
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大力發展縣域民營經濟和第三產業,減少制度障礙,多渠道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深入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權益保障、公共服務行動計畫,促進女性農民工更好融入城市。有序推進外來務工婦女市民化,城中村和城邊村原有婦女市民化,以及其他農村婦女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後的市民化。完善女性職業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探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多類型的婦女人才培養體系和流動平台,引導婦女積極參與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加強對婦女管理人才培訓,推動婦女進入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提高婦女就業層次和經濟管理水平。
(5)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取得相同績效的女性,用人單位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
(6)保障女職工特殊勞動權益。
不斷完善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加強法律法規和安全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及培訓,提高女職工自我保護意識。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提高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推進已建工會企業簽訂、履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加強女職工特殊勞動權益保護勞動監察執法力度。依法處理侵犯女職工權益案件。
(7)保障農村婦女經濟收益權。
落實和完善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等經濟收益權的相關政策,糾正與法律法規相衝突的村規民約。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等各項制度,規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確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及其它財產性收益。嚴肅查處侵害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生產經營、宅基地分配、集體資產分配等合法權益的案件。
(8)提高農村婦女經濟收入。
大力推動各類農業互助合作組織發展,提升農業生產規模和經營收益。保障農村婦女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農業補貼。圍繞農產品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第二、三產業的發展,積極創造適宜農村婦女就業的崗位。開展便於農村婦女參與的實用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術培訓,幫助留守婦女和返鄉婦女多種形式創業就業。支持金融機構、企業等組織與婦女組織合作,面向農村婦女開展金融服務和相關培訓。
(9)加大對貧困婦女的扶持力度。
全面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制定有利於貧困婦女的扶貧措施,保障貧困婦女的資源供給,確保提前實現現行省定標準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加強對貧困家庭子女教育幫扶,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1.主要目標。
(1)積極推動有關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大、政協常委中的比例。
(2)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應至少各配備1名女幹部,並逐步增加。注意選拔優秀女幹部進鄉鎮領導班子。
(3)在全省範圍內,市黨政正職中至少配備1名女幹部;所轄縣數量較多的市,縣黨政正職中至少配備1名女幹部。擔任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正職的女幹部要有一定數量。
(4)省、市黨委、政府工作部門,應保證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幹部; 縣(處)級以上各級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擔任正職的女幹部占同級正職幹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高等院校和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女性應占有一定比例。
(6)村(居)民委員會中應當有女性成員,村(社區)黨組織成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提高女性擔任黨組織書記比例,鼓勵女性積極參與村(居)民委員會主任職務競選。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女性比例達到50%左右。
(7)國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8)各級婦女聯合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等婦女組織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水平提高。
2.策略措施。
(1)保障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決策和管理的權利。
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政策,積極推動有關方面採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選人中的女性比例。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建立法規、政策、規劃等性別平等評估機制,促進婦女參與有關規劃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實施。
(2)加大女幹部培養選拔力度。
將女幹部選拔配備工作納入全省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明確各級領導班子配備女幹部的目標。通過培養、交流等形式,推動一定比例的女幹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主要領導職務。逐步提高后備幹部隊伍中女幹部的比例。
(3)完善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工作,嚴禁在性別方面作出不合理限制,保證女性平等參加考錄、招聘的權利。
(4)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突出抓好女幹部政治理論培訓和黨性鍛鍊,全面提高政治理論素養。
(5)注重基層一線和多崗位鍛鍊,在實踐中提升女幹部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
(6)加強對中央、省委關於選拔配備女幹部政策規定的落實,結合領導班子配備和幹部日常調整,加大女幹部選拔使用力度。結合地方領導班子換屆,嚴格執行換屆有關政策規定,積極創造條件,採取有效措施,抓好女幹部選拔使用。
(7)從嚴要求,嚴格監督管理,積極關愛幫促,促進女幹部健康成長。
(8)把發展女黨員、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放到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整體建設中謀劃,納入各級黨建目標責任制推進。
(9)落實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制度,依法保障婦女參與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10)深化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多種方式,讓更多的婦女進入企事業單位管理層,更多地參與經營管理。
(11)充分發揮婦聯組織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重視婦聯組織在培養選拔女幹部、婦女參政議政方面的意見建議,把婦聯組織的婦女人才庫作為培養選拔女幹部的重要來源。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1.主要目標。
(1)生育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2)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城鄉婦女,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3)婦女養老保障覆蓋面逐步擴大。繼續擴大城鎮靈活就業婦女的養老保險覆蓋面,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婦女參保人數逐步提高。
(4)婦女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增加,失業保險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5)有勞動關係的婦女勞動者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6)婦女養老服務水平提高,以城鄉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90%以上。
2.策略措施。
(1)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全民參保計畫,形成覆蓋全民、整合城鄉、均衡協調的社會保障體系。 加強婦女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加大宣傳力度。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制定配套法規,為婦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提供法制保障。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女性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女生就業,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範圍,切實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需求。
(3)確保女性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和鄉村醫生支持醫療保險工作的積極性,針對參保居民特別是農村居民做好醫療保險宣傳工作。完善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有效提高婦女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少婦女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4)完善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激勵機制,進一步推動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快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加快實現社會保障人群全覆蓋。
(5)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失業保險覆蓋範圍,切實保障女性失業者的失業保險合法權益。
(6)保障女性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合法權益。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
(7)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制度。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發展,構建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體系,規範提高優撫待遇標準。合理確定救助水平,確保符合救助條件的婦女得到救助和適度保障。做好制度銜接,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機制和渠道,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和項目支持力度,為特困婦女提供精準救助和專業化、個性化服務。
(8)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大力發展老齡事業和養老產業,建設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 加大向社會力量購買專業服務力度,加強養老服務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推動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相結合。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9)為殘疾婦女提供社會保障和服務。重度和貧困殘疾婦女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政府按規定給予補貼,多渠道保障殘疾貧困婦女的基本生活。加強殘疾人福利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市、縣普遍建立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推進殘疾婦女社區康復。
(六)婦女與法律。
1.主要目標。
(1)促進男女平等的法規政策不斷完善。
(2)加強對地方性法規政策的性別平等審查。
(3)婦女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增強。
(4)保護婦女人身權利。
(5)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婦女在婚姻家庭關係中的財產權益。
(7)保障婦女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針對婦女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地方立法,保障婦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人身、財產、婚姻家庭等權利。
(2)加強對法規政策中違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內容的審查。建立地方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諮詢評估機制。貫徹落實立法法有關法規政策的備案審查制度和程式的規定,依法加強對違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法規政策的備案審查,並對現行法規政策中違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條款和內容進行清理。
(3)保障婦女有序參與立法。引導和鼓勵廣大婦女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發表意見和建議。拓展婦聯組織和其他婦女組織參與立法的途徑,廣泛聽取其意見和建議。
(4)支持和配合各級人大開展對維護婦女權益相關法規、政府規章的執法檢查,深入了解法規、政府規章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廣泛深入宣傳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知識。加大普法力度,將保障婦女權益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納入全民普法規劃,推動城鄉社區普法工作深入開展。面向廣大婦女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專項普法活動。
(6)加強社會性別理論培訓。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立法、司法和執法部門常規培訓課程,提高立法、司法和執法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
(7)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強姦、拐賣婦女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犯罪行為,提高破案率。依法查處殘害、遺棄女嬰等違法犯罪行為。
(8)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加強宣傳普及、業務培訓和監測統計工作,增強全社會自覺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的自我保護能力。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機制和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工作機制。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政府要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對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進行法治教育,對加害人、受害人進行心理輔導。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提供專業化服務。
(9)有效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規和工作機制,加大對性騷擾行為的打擊力度。用人單位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
(10)維護婚姻家庭關係中的婦女財產權益。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繼承等家庭財產案件中,體現男女平等。在離婚案件審理中,考慮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婦女在照顧家庭上投入的勞動、婦女離婚後的生存發展以及撫養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實現公平補償。
(11)維護農村婦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權益。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保障婦女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鄉(鎮)政府對報送其備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發現有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相牴觸,含有歧視婦女或損害婦女合法權益內容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12)保障婦女舉報、控告、申訴等權利。司法機關及時受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的舉報、控告、申訴。健全信訪接待制度,暢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和查處侵害婦女權益的案件。
(13)加大對婦女用品的質量監督與衛生檢查。提高化妝品、婦女用藥和衛生用品等的送檢率和合格率,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產品,保障婦女消費者權益。
(14)依法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完善基層婦女維權站(點)、婦女法律服務熱線、婦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傷鑑定中心等各類婦女法律救助和服務機構。鼓勵和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事業單位等為婦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和援助。為經濟困難或因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救助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
(七)婦女與環境。
1.主要目標。
(1)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落實,形成兩性平等、和諧的家庭和社會環境。
(2)社會性別平等原則在環境與發展、文化與傳媒、社會治理與家庭等相關政策中得到充分體現。
(3)完善傳媒領域男女平等的監管機制。
(4)建立平等、文明、和諧、穩定的家庭關係。
(5)大力開展托幼、養老家庭服務,為婦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創造條件。
(6)全面解決飲水安全問題,降低水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穩定在95%以上。城市和農村供水單位飲用水水質衛生合格率均達100%。
(7)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8)推動婦女形成節約低碳、綠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9)提高婦女應對氣候變化和預防災害的能力,滿足婦女在應對氣候變化和減災中的特殊需求。
2.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培訓力度,構建先進性別文化。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的教學計畫和各級幹部的培訓規劃,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有關教學內容納入各級黨校主體班次。建立性別研究與培訓基地。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使社會性別平等理念深入社區、家庭,提高基本國策的社會影響力。
(2)加強對媒體傳播社會性別意識的引導與管理。制定和落實促進兩性和諧發展的文化和傳媒政策,正確反映兩性的不同影響和需求。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傳媒培訓規劃,提高媒體決策和管理者及從業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完善傳媒監管機制,增加性別監測內容,吸納社會性別專家參與傳媒監測活動,加強對新媒體的性別平等監管和輿論引導,禁止在媒體中出現貶抑、否定婦女獨立人格等性別歧視現象。
(3)提高婦女運用新媒體獲取知識和信息的能力。為婦女使用新媒體和通信傳播技術提供條件和機會。鼓勵企業和民間機構等運用各類信息通訊技術幫助婦女獲得信息和服務。
(4)宣傳婦女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等領域充分展示婦女參與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成就。大力宣傳先進婦女典型,引導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
(5)營造平等、和諧的家庭環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樹立先進的性別文化,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擔家庭責任。
(6)大力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發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提高家務勞動社會化程度,為夫妻雙方兼顧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大力發展公共托幼設施和服務,加強對托幼服務的職業培訓和政府監管,減輕婦女的家庭照料負擔。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強化城鄉社區兒童、老年人服務功能,由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提供專業化服務。不斷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高婦女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在有條件的公共場所和育齡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設立“母嬰室”,探索推行男女共享的帶薪育兒假。
(7)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加強集中供水系統建設,提高飲水工程和供水量標準,強化水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質監測、飲用水安全監管和社會化服務。對農村水源地實行定期環境監測,制定飲用水源應急預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大力實施農村改水改廁,基本解決垃圾集中處理問題,農村新型社區污水處理率達到100%。保護傳統特色村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8)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的危害。完善環境監測和健康檢查資料庫,從性別視角分析評估飲用水、室內空氣污染和生活、工業、農業等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加強生態山東建設。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城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基本實現全覆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市(含縣城)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加強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結構。減少有毒有害氣體對孕婦或婦女的傷害,改善輻射、裝修等室內環境污染狀況。改善環境空氣品質,降低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程度。
(9)推動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在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建設規劃中,從性別視角進行公共廁所的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慮婦女生理特點,確定合理的男女廁位比例。在公共廁所增設嬰兒護理摺疊台位。
(10)組織動員婦女參與環境保護。開展保護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婦女生態文明意識,提高婦女參與環境保護能力,引導和組織婦女主動參與節能減排,綠色消費,低碳生活。
(11)在減災工作中體現性別意識。根據婦女特殊需求,在減災工作中對婦女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務和救災物資。通過宣傳培訓,提高婦女預防和應對災害的能力,吸收婦女參與相關工作。加強對災區婦女的生產自救和就業指導。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負責實施本規劃。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具體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承擔落實規劃中相應的目標任務。
(二)制定地方婦女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各市、縣(市、區)政府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十三五”規劃,並將主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制定實施方案。
(三)最佳化規劃實施的法規政策環境。完善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在制定和執行中充分體現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和司法保護,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四)保障婦女事業發展的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鄉鎮(街道)婦聯專項工作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將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統籌支持婦女發展規劃實施。
(五)實施重點項目。“十三五”期間,圍繞解決婦女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實施婦女發展項目,為婦女辦實事。
(六)建立健全實施規劃工作機制。建立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將規劃主要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健全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每年向本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實施規劃工作情況;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每年向上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報告實施規劃工作情況。健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聯絡員會議,研究實施規劃工作;每2至3年召開全省婦女兒童工作會議,總結部署實施規劃工作。健全監測評估制度。成立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的監測組,負責實施規劃情況的監測統計工作;成立由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的評估組,負責實施規劃情況的檢查評估工作。建立示範制度,通過分類指導、示範帶動,總結推廣經驗,推進規劃實施。健全激勵制度,按規定對婦女兒童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七)加大實施規劃的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規劃內容,宣傳實施規劃工作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宣傳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營造有利於婦女生存、保護、發展的社會氛圍。
(八)加強實施規劃的能力建設。探索建立規劃編制實施研究服務基地。通過舉辦培訓班、召開研討會等形式,有計畫地對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將實施規劃所需業務知識納入部門培訓計畫,對相關專業工作者進行培訓。開展調查研究和婦女理論研究,掌握婦女發展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探索婦女發展和婦女工作規律,為制定法規、政策提供依據。
(九)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在實施規划過程中,注重發揮婦女的作用,聽取婦女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在參與中實現自身的發展與進步。
五、監測評估
(一)監測評估是實施本規劃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環節。監測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發展目標進展情況和趨勢變化。評估是指在監測的基礎上,系統分析和評價規劃目標達標狀況,衡量和判斷規劃策略措施和實施規劃工作的效率、效果,預測規劃目標和婦女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婦女發展狀況,制定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和措施,推動規劃目標如期實現,為規劃未來婦女發展奠定基礎。省級規劃和各地規劃分別實施年度統計監測,2—3年進行中期監測評估,規劃期末進行終期監測評估。
(二)加強對監測評估工作的領導。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負責組織、領導、協調、監督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工作方案和監測評估報告等。
監測工作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協調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單位共同完成,負責制定分級、分類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及建立婦女兒童狀況綜合統計報表制度,開展統計監測培訓,指導各有關單位做好年度統計監測工作,收集、審核、分析監測數據,分析、判斷監測狀況和發展趨勢,提交年度統計監測報告和數據報表。
評估工作由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協調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單位和專家共同完成,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並提交評估報告。探索開展規劃第三方評估工作,打破原有單一的體制內評估模式,增強社會的監督、認同與支持。將規劃第三方評估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加強對規劃第三方評估工作的管理,選擇信譽好、公信力高的第三方評估組織做好規劃評估工作。
(三)監測評估工作步驟。
科學設計規劃監測指標體系和評估指標體系。包括確定監測指標和重點評估指標;區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明確指標定義和判斷標準等。
制定監測評估方案。明確監測評估的目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確定監測評估的內容、標準、方法和要求。
開展監測評估並撰寫報告。通過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收集數據,通過調查、檢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對收集的數據和信息進行質量審核;及時分析數據和信息,全面、客觀評價規劃目標進展情況和實施工作成效;撰寫監測報告和評估報告。
(四)監測評估工作要求。
各級政府要重視規劃監測評估工作。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切實履行職責,保證監測評估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監測評估結果,加強實施規劃工作。
完善監測評估相關制度。健全性別統計制度,規範並完善分性別統計指標,納入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建立並完善省、市兩級婦女兒童發展狀況監測資料庫,規範各級數據信息的收集、發布和展示,實現數據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利用,逐步實現數據的資源共享。
實行監測評估工作報告制度,加強工作指導。各級有關部門要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同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各級統計部門向同級政府和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年度統計監測報告;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向上一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對下一級規劃的監測評估工作進行指導,對實施規劃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
本規劃由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