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政機關公務員(以下稱公務員)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公務員素質和履職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十三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的通知》(國辦發〔2016〕92號)等,結合我省公務員培訓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
以堅定理想信念、提高履職能力、改進工作作風為重點,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為加快經濟文化強省建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緊扣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我省“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自覺服從和服務於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緊密結合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方式轉變等重點任務,統籌考慮公務員崗位職責和健康成長需求,精心部署、積極推進公務員培訓,充分發揮培訓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作用。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能力。深入貫徹黨的幹部教育培訓方針,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培養標準,突出理想信念、黨性觀念、紀律規矩、政治文化和職業道德教育,把能力培養貫穿公務員培訓的始終,全面提升公務員德才素質和履職能力。
3.堅持改革創新,力求實效。主動適應形勢任務發展變化,遵循公務員成長規律和培訓規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創新培訓理念、培訓制度和培訓方式方法,最佳化資源配置,完善內容設定,增強公務員培訓的生機和活力,提升培訓質量和效益。
4.堅持全員培訓,突出重點。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以全員培訓為目標,探索推進分類培訓,持續擴大培訓覆蓋面,提高培訓統籌性,補齊培訓短板,解決“多年不訓”問題。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公務員的特點,開展個性化、差異化、精準化培訓,著重加強基層和機關基礎崗位(以下簡稱“雙基”)公務員培訓。
5.堅持依法治訓,從嚴管理。嚴格依法依規開展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範培訓流程,從嚴管理教師、學員行為,保持良好培訓秩序和學習風氣。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1.培訓水平明顯提高。培訓制度更加健全,分類培訓取得突破性進展。培訓理念更加開放,培訓模式更具活力,網路培訓成為培訓重要方式。培訓職能分工更加明確、合理,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培訓體系更加完善。公務員培訓主管部門履行培訓規劃、巨觀指導、協調服務、制度建設與督促檢查等管理職能,各地、各部門負責制定本地、本機關公務員的培訓計畫並認真落實,切實履行培訓主體責任。培訓工作剛性約束和活力顯著增強。
2.培訓任務全面落實。公務員每人每年參加培訓累計不少於12天或者90學時(對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有其他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省公務員局每年為全省培訓鄉鎮長200名、“雙基”公務員400名、新任職處級公務員400名。
3.培訓質量全面提升。全面加強公務員理想信念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大力實施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計畫,力爭5年內將公務員培訓一遍。加強和改進初任、任職、在職和專門業務培訓,初任培訓實現應訓必訓,任職培訓參訓率不斷提高,在職和專門業務培訓針對性、實效性不斷增強。公務員隊伍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履職能力顯著提升,工作作風明顯改進。
(二)主要任務。
1.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培訓,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黨史國史、國情形勢、廉政教育、國家安全教育等培訓,引導廣大公務員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四個自信”,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發揚優良傳統,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
2.紮實推進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深入推進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工程,紮實開展以“堅定信念、忠於國家、服務人民、恪盡職守、依法辦事、公正廉潔”為主要內容的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積極開展富有行業特色、地域特點的職業道德建設主題實踐活動,提升公務員隊伍的思想境界和職業操守,催生公務員願幹事、想幹事的內生動力。將職業道德教育作為公務員初任、任職、在職培訓的必修內容,納入各級行政學院等培訓機構培訓課程,突出信念、忠誠、責任、紀律、廉潔、誠信等方面培訓。每名公務員每年接受職業道德培訓或者參與職業道德主題實踐活動的時間總計不少於8學時。
3.堅持抓好公務員四類培訓。初任培訓要在保證應訓必訓基礎上,制定實施初任培訓大綱,規範新錄用公務員培訓內容,探索開展崗位實訓及導師制等,進一步提高培訓質量。加強對市、縣(市、區)以及公安、司法、地稅等部門自行組織的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的業務指導,確保培訓時間、內容、質量等符合相關規定。任職培訓要著重提高參訓率,健全統一管理、統一要求、分級培訓的培訓模式,確保新任職公務員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培訓,提高其勝任領導崗位的素質和能力。專門業務培訓以部門、單位為主組織,培訓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培訓要突出前瞻性、實用性,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在職培訓要服務中心工作,以更新知識、開闊視野為重點,靈活運用講座、網路學習、研究式學習等方式,促使公務員更新知識、提高素質。
4.大力實施“雙基”公務員培訓。繼續實施基層公務員培訓工程,堅持務實、管用原則,重點加強縣(市、區)、鄉鎮(街道)和公共服務部門基層公務員培訓,不斷提高其依法行政、政策執行、服務民眾、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應急處置和維護穩定等本領。實施機關基礎崗位公務員培訓工程,以機關內設機構一般工作人員為重點,加強調查研究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培訓。根據公務員履職能力需要,實行脫產培訓與在職自學、現場培訓與網路培訓相結合,採取名師送教下基層活動等方式,推動優質培訓資源向機關基礎崗位和基層傾斜。各級、各部門要將“雙基”公務員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畫,確保“雙基”公務員每人每年參加脫產培訓不少於6天。
5.組織實施公務員專業素養和科學人文提升培訓。針對公務員隊伍中存在的不會為、不善為的問題,強化公務員精準培訓。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突出憲法培訓,開展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培訓,提高行政機關公務員法治素養。繼續組織實施公務員履職能力提升和“服務業千人培訓工程”培訓項目,重點加強新發展理念、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府治理與服務、統籌城鄉發展、精準扶貧、創新創業、推進網路安全與信息技術、服務業轉型升級等培訓,引導各級公務員改進管理方式,最佳化工作方法,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廣泛開展哲學、歷史、科技、文學、藝術以及國防軍事、外交、民族、宗教、安全保密、電子政務、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訓,提升公務員科學人文素養。
6.探索推進分類培訓。根據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崗位要求和培訓需求,採用“通用能力培訓+類別專業能力培訓”等方式積極探索推進公務員分類培訓。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培訓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綜合能力素質為重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培訓以更新知識和提升專業技術水平為重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培訓以強化法律意識和提升執法能力為重點,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做好人民警察及其他特殊工作崗位公務員實訓工作。
7.積極開展對口培訓和援助交流。繼續做好國家安排的對口培訓工作,努力辦成精品對口培訓項目。採取舉辦培訓班、送教上門等形式,做好西藏、青海、新疆公務員對口援助培訓工作。積極推進市、縣(市、區)間公務員培訓交流。繼續加大對西部經濟隆起帶、沂蒙革命老區等地區的公務員培訓支持力度,將優質資源向其傾斜。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結合貧困地區實際需要,開展精準培訓,創新培訓方式方法,有效提升貧困地區公務員隊伍抓改革促發展能力。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公務員培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地區、本部門工作發展規劃,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評內容,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公務員培訓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培訓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有益經驗和做法。
(二)健全培訓制度。深入貫徹《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制定出台推進全省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工程的實施意見。完善培訓需求調研製度,把需求調研作為培訓計畫生成的必經環節。各部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專門業務、知識更新等為重點做好本機關公務員年度培訓計畫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三)創新培訓方式方法。對初任、任職培訓等有完成時限要求的、涉及中心工作的重點班次及重點崗位公務員可以實行點名調訓。充分利用山東幹部學習網,大力開展自主選學培訓。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探索“網際網路+培訓”新模式,完善網路培訓制度,建立兼容、開放、共享、規範的公務員網路培訓體系。探索建立網路課件開發交流共享制度,最佳化網路載體的運用,實現網路培訓全員覆蓋。強化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利用,切實提高培訓管理水平。改進教學方式方法,綜合運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
(四)加強培訓基礎建設。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培訓機構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培訓主渠道作用,積極利用國家、省級公務員特色實踐教育基地以及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培訓機構等的資源優勢為公務員培訓服務。強化教材體系建設,打造一批精品課程。堅持政治合格、素質優良標準,進一步完善省、市級師資庫。注重挖掘具有山東特色的公務員政德教育、黨性教育等培訓教育資源,打造一批公務員特色實踐教育基地。
(五)提升培訓管理者隊伍素質。通過舉辦培訓班、研討交流、參觀考察等多種形式,對培訓管理者開展培訓基礎理論、現代教育培訓方法等的培訓,提高公務員培訓組織管理水平,努力培養一支具有現代培訓理念、掌握現代培訓方法、富有開拓創新精神的公務員培訓管理者隊伍。“十三五”期間,省公務員局重點培訓500名培訓管理者。
(六)強化培訓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制度。完善培訓學時學分登記制度,健全培訓檔案,如實記載參加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將參加脫產培訓情況記入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參加2個月以上的脫產培訓情況記入幹部任免審批表。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的,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組織處理。對脫產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七)保證培訓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按照公務員法規定將公務員培訓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公務員培訓管理分工安排經費,尤其要對“雙基”公務員培訓給予必要保障,保證培訓工作需要。財政困難的地方可統籌使用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財力,為培訓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嚴格執行有關財務規定,加強培訓經費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八)嚴格培訓監督管理。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務員培訓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違反公務員培訓法規制度的行為,並對有關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完成規定的培訓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