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評價辦法

2021年,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印發《山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評價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評價辦法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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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紹

1、加強山東省省交通建設市場管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從業單位行為,
2、是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市場環境的重要舉措為加強對從業單位動態監管,
3、建立健全信用獎懲機制

主要內容

內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
6、《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

主要內容

《辦法》共二十六條,主要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信用評價原則、管理職責、評價周期、評價內容、評分依據、評價主體、評價程式、結果套用、監督管理等內容。
(一)明確了職責分工
根據我省機構改革的現狀和住建部《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建市 [2017]241號),明確了各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招標)單位的主要職責。
(二)明確了信用評價周期
信用評價工作實行定期評價和動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定期評價周期為1年(評價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按規定直接進行定級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
(三)明確了信用評價等級和標準
信用評價採用綜合評分制,總分為100分,信用評價等級分為為AA. A. B、C、D五個等級,省級評價結果套用於全省行政區域內。
AA級: 95分≤X≤100分,信用好
A級: 85分≤X<95分, 信用較好
B級: 75分≤X<85分, 信用一般
C級: 60分≤X<75分, 信用較差
D級: X<60分,信用差
(四)明確了評價工作流程
每年的1月31日前建設(招標)單位將上一年度的評價結果上報
審核每年2月底前項目所在設區的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主管部門
上報省交通運輸廳進行綜合評價,將結果公示、公告
評價工作於每年的3月底前完成在有關信用信息平台進行公布
(五)明確了信用獎懲機制
對信用評價等級為AA級和連續兩年評為A級、C級或D級、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企業均作出了明確的獎懲規定。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主管部門門工作人員在信用評價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以權謀私或者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也作出了明確的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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