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商務廳機關服務中心

1997年8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魯政辦發[1996]81號)成立山東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機關服務中心,為差額預算管理的處級事業單位;2000年8月,更名為山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機關服務中心(魯政辦發[2000]105號);2001年4月, 2010年7月,更名為山東省商務廳機關服務中心(魯編辦[20l0]75號)。機關服務中心現設6個科室:辦公室、物業科、保衛科、車管科、文印科、綜合科。
1、 承擔廳機關委託管理的行政事務工作,主要有:擬訂廳機關後勤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報廳機關審定後組織實施;負責廳機關辦公樓和宿舍區 物業管理、消防、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廳機關節能工作;負責廳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車輛編制和採購、更新、掛牌、維修保養等工作;承擔廳機關住房委員會的日常 工作,推動廳機關和直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廳機關愛國衛生等其他工作。 2、負責廳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主要有:負責廳機關通訊保障工作;承擔廳機關檔案資料印製;協助廳機關做好大型會議的後勤保障;協調戶口、入托、街道、環衛、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性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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