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1〕33號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公務員局《山東省“十二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該《規劃》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和培訓內容、實施方法和保障措施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二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1〕33號
- 印發時間:2011年6月27日
通知,規劃,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山東省“十二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1〕3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1-2015年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的通知》(國辦發〔2011〕14號)精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擬訂了《山東省“十二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規劃
山東省“十二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公務員局
為加強行政機關公務員(以下簡稱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公務員素質和履職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中央關於印發〈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中發〔2006〕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1-2015年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的通知》(國辦發〔2011〕1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立健全富有山東特色公務員培訓體系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完善和健全培訓制度為重點,以提高培訓質量為主線,努力提升公務員培訓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全面落實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戰略任務,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為保持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建設經濟文化強省提供思想政治保證、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1.服務大局原則。圍繞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按照轉方式調結構的要求,以實施高端高質高效產業和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等重點區域帶動戰略為重點,確定培訓內容,著力培養和提升公務員的戰略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確保省委、省政府各項重大戰略決策順利實施。
2.按需施教原則。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堅持以人為本、學以致用,突出公務員在學習培訓中的主體地位,根據工作需要、公務員成長需要和學科發展實際設定課程,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更好地為公務員健康成長服務、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3.改革創新原則。遵循培訓教育和公務員成長規律,不斷推進培訓理論、管理方式和培訓方法創新,在培訓內容上積極選用最新知識、理論、觀念,在培訓方式上加大遠程教育和線上學習力度,在施教機構選用上逐步引入競爭擇優機制,切實增強培訓的靈活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4.依法培訓原則。依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加強公務員培訓制度建設,嚴格培訓管理,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嚴格考核評估,依法保證完成培訓任務。
二、工作目標和培訓內容
(一)工作目標
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務員職業成長需要,建立以培訓需求為導向,組織調訓為主、自主選學為輔,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科學、規範、有序的培訓運行機制,初步建立培訓理念更加開放、培訓模式更具活力、培訓內容更有實效的公務員培訓體系。
---初任培訓參訓率達到100%。實行新錄用公務員統一初任培訓大綱和宣誓制度,培訓時間不少於12天,培訓情況經設區的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後,記入公務員個人檔案,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能任職定級。
---任職培訓要達到規定的時間要求。晉升處、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原則上要在任職前接受培訓,確因特殊情況,須在提任後1年內完成規定培訓,仍未完成的要延長試用期。
---專門業務培訓根據公務員承擔的職責任務進行。專門業務培訓以部門、單位為主組織,培訓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培訓要突出前瞻性、實用性,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
---在職培訓圍繞重點內容進行。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目的,重點圍繞我省轉方式調結構和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等課題開展。在職培訓可採取網路培訓等靈活多樣的形式,每人每年累計培訓不少於12天。5年內爭取把全省公務員培訓一遍,使公務員道德素養明顯提升、工作作風明顯改進、能力素質明顯提高,更好地服務於學習型政府建設、和諧社會建設和人民民眾需要。
(二)培訓內容
1.思想政治理論教育。深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強基本理論和科學素質培訓,培育和強化公務員的公僕意識、服務意識、廉潔勤政意識。加強理想信念和革命傳統教育,大力弘揚實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民眾、艱苦奮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等優良傳統和作風,提高公務員的思想政治修養和職業道德水平。
2.依法行政和廉政教育。以“六五”普法規劃確定的法律法規為重點,開展相關法律知識培訓,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增強公務員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能力。結合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等,切實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增強公務員廉潔勤政的意識和抵禦腐敗的能力。
3.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以忠於祖國、服務人民、恪盡職守、公正廉潔為主要內容,在全體公務員中開展職業道德專題培訓,把職業道德教育作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在職培訓的必修課程,不斷提升公務員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健全和完善公務員行為規範,培育公務員精神,樹立公平正義形象,努力使公務員成為新時代、新風尚的楷模。
4.專門業務。按照富民強省建設的總目標,根據轉方式調結構、實施重點區域帶動戰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等要求,組織好區域經濟、循環經濟、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現代服務業、國防教育、應急處理、信息安全與保密、心理健康等專題培訓。
5.基本技能和在職學歷學位教育。針對各級機關45歲以下的公務員,繼續開展以信息化和電子政務、公務員實用英語會話、國語為主要內容的基本技能培訓。鼓勵公務員本著工作需要、學用一致的原則,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推進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教育改革創新。
三、實施方法和保障措施
(一)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公務員培訓管理體制。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公務員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公務員培訓工作作為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各級公務員培訓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公務員培訓的指導意見,加強對培訓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要建立公務員培訓計畫會商制度,加強與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和培訓機構的協調、溝通,準確把握公務員培訓需求,科學制定年度培訓計畫。
(二)進一步加強培訓制度建設,完善培訓制度體系。依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的要求,結合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實際,制定《山東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實施辦法》,建立公務員培訓登記制度、計畫申報制度、質量評估制度和激勵約束制度,實現公務員培訓制度化、規範化。
(三)充分利用山東幹部學習網和各地現有網路培訓資源,建立開放、兼容、共享的全省公務員培訓網路。抓好“供、選、學、管”等網路培訓環節,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培訓登記管理和考核力度,激發公務員學習的內生動力,提高公務員自主選學的質量。
(四)貫徹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加大對口培訓合作力度。除繼續做好國家安排的對口培訓任務外,著力抓好山東對口援建培訓工作,並積極探索省內地區間對口培訓路子。採取多種方式,積極利用境外培訓資源及優勢,培養一批熟悉國際規則與慣例、對外交往能力強、具有世界眼光的高層次複合型公務員。
(五)採取脫產學習、在職自學、網路培訓等形式,抓好基層公務員培訓。重點加強鄉鎮、街道基層公務員培訓,省公務員局要舉辦系列示範培訓班。公安、工商、稅務、社保等公共服務部門要加強系統內基層公務員培訓工作,把優質培訓資源向基層延伸和傾斜,不斷提高基層公務員依法行政、服務民眾、社會管理和維護穩定等本領。
(六)強化基礎建設。加強對行政學院等培訓機構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其公務員培訓的主渠道作用。實行競爭擇優機制,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建立省級教育培訓機構資質認證標準,對承擔公務員培訓職能的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資質認證,進一步激發培訓機構辦學活力。積極推進培訓師資庫建設,篩選一批名師入庫,實現優質培訓教學資源共享。
(七)保障培訓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將公務員培訓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提高,保證公務員培訓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公務員培訓專項經費制度,加強專項經費管理,完善經費“跟著項目走”的管理辦法,促進經費向優質培訓資源流動。有條件的地方應對培訓教材開發、師資培訓、評選表彰等基礎性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加大培訓經費使用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八)實施培訓管理者培養工程,加強培訓管理者隊伍建設。採取專項培訓、理論研討、業務考察和實踐鍛鍊等形式,加強對公務員培訓管理者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省公務員局要重點培訓300名培訓管理者。
(九)加強培訓管理和監督檢查。堅持依法開展公務員培訓,嚴格審批程式,嚴禁舉辦以營利為目的的培訓班,嚴禁以培訓為名搞公款旅遊,尤其是出國(境)旅遊。強化組織監督、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堅決制止亂辦班、亂收費、亂髮證等違法亂紀行為,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