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加快推進奶業振興實施方案》是山東省發布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奶業振興保障乳品質量安全的意見》(國辦發〔2018〕43號)和農業農村部等九部委《關於進一步促進奶業振興的若干意見》(農牧發〔2018〕18號)有關要求,加快推進全省奶業振興,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到2020年,奶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奶牛單產7.8噸以上,奶類總產量250萬噸,乳製品加工銷售額350億元以上;100頭以上奶牛規模養殖比重80%以上,低溫奶和乾乳製品比例不斷提高;奶牛糞污綜合利用率81%以上;乳品質量安全穩定在較高水平。
到2025年,奶類總產量榆付330萬噸,奶業競爭力整體水平走在全國前列,率先實現全面振興。
二、工作重點
(一)實施優質奶源基地建設行動。
1.最佳化奶源布局。以乳品加工為引領,以奶業大縣為重點,最佳化奶源布臘舟槓局。鼓勵乳製品企業自建、收購奶源基地。培育膠東半島東部沿海優質奶源基地、濟南都市圈中部奶業隆起帶、沿黃地區奶業優勢產區。穩定發展荷斯坦奶牛,因地制宜引導乳肉兼用牛、奶山羊生產。(省畜牧局、省發展改革委等分工負責)
2.發展適度規模養殖。加強養殖場和家庭牧場設施設備改造升級,提升標準化水平,培育壯大奶農合作組織,在土地、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省畜牧局、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等分工負責)
3.推進種養結合。引導種養配套銜接,穩定擴凶才腿大“糧改飼”面積,在黃河三角洲等地區發展全株青貯玉米、苜蓿等種植。在奶牛坑灶碑大縣推進糞污資源化利用,增加有機肥使用量。(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分工負責)
(二)實施乳品加工品牌提升行動。
1.提升乳企品牌。支持國內外知名乳企在山東擴規模、上檔次,引導省內乳企戰略轉型,提高品牌知名度。力爭3年內在規模以上乳製品企業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與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乃拘櫃謎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2.培育產品品牌。支持乳企創新研發,推進液態乳製品和乾乳製品生產。鼓勵使用生鮮乳生產滅菌乳、發酵乳等,重點發展巴氏殺菌乳、低溫酸乳等,兼顧常溫奶,培育低溫產品品牌;加快發展乳酪、煉乳等,培育乳酪產品品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等分工負責)
3.打造特色品牌。支持養殖場或合作社建設加工廠,在執行生產許可、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確保質量安全前提下,推廣產加銷一體化,發展周邊地區預包裝乳製品供應;引導鮮奶消費,擴大羊奶、驢奶等生產,培育地域特色品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畜牧局等分工負責)
4.支持加工企業反哺奶農。鼓勵加工企業與奶農相互持股、養殖圈舍和奶牛入股、補貼資金入雄精晚辣股,通過二次分紅、溢價收購、利潤保障等方式支持奶農,保障奶農收益。(省畜牧局、省財政廳等分工負責)
(三)實施奶業科技創新行動。
1.加強良種繁育。支持利用體外胚胎等技術自主培育高產種牛,通過基因組選擇育種等技術,培育高產奶牛核心群。到2020年,單產10噸以上高產奶牛群達到50個,規模10萬頭以上。(省畜牧局、省財政廳等分工負責)
2.普及先進技術。擴大奶牛生產性能測定,提高養殖專精水平。圍繞奶畜育種、乳品加工等,開展技術攻關和推廣套用。搞好口蹄疫等疫病防控和布病、結核等人畜共患病淨化。開展技術培訓,加快先進實用技術成果轉化。戀才境(省畜牧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分工負責)
3.創新服務模式。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服務水平。整合創新團隊、行業協會等力量,開展奶牛養殖精準服務。推進奶畜養殖、乳品加工、質量檢測智慧型化技術服務,發展智慧奶業。(省畜牧局、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分工負責)
(四)實施質量安全管控行動。
1.嚴把生鮮乳質量安全關。加強奶牛投入品和飼養管理環節管控,引導合理規範用藥,嚴禁使用違禁添加物,嚴格執行休藥期等規定。嚴格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監管,推進線上出證、管理全覆蓋,依法取締不合格經營主體。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違法添加等行為。(省畜牧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分工負責)
2.加強乳製品質量安全管控。夯實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第一責任,落實生鮮乳原料“兩證一單”查驗和入廠檢驗義務。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嚴格乳製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條件,實施嚴格監管,加大抽檢力度,對乳製品生產企業抽樣全覆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加工生鮮乳對外銷售。禁止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在省內分裝。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虛假誇大標籤內容和塗改標籤標識等違法行為,建立乳品企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省市場監管局、省畜牧局、省衛生健康委等分工負責)
3.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升生鮮乳、乳製品質檢機構檢驗檢測能力,推進檢測資源共享。支持奶業大市探索建立生鮮乳收購第三方質量檢測中心試點,明確檢測權威,減少購銷爭議,為奶農檢測提供便利。支持奶業大縣、企業和有條件的奶農自建乳品檢驗檢測體系。(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等分工負責)
(五)實施消費引導宣傳行動。
1.加強公益宣傳。普及乳製品營養知識,倡導科學飲奶,提高消費者認知度和信任度。推介休閒觀光牧場,開展乳品企業公眾開放日等活動,樹立奶業良好形象,激發消費活力。(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畜牧局等分工負責)
2.推廣學生飲用奶。支持乳製品生產企業直供學校、幼稚園,品種以巴氏殺菌乳、低溫酸乳為主,尊重消費單位選擇權。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品牌推介。(省畜牧局、省教育廳等分工負責)
3.搞好輿情監測。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主動澄清不實報導,客觀公布乳品質量安全狀況和監管信息,提高監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廣電局、省畜牧局、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對優質高產奶牛培育、奶畜養殖場標準化改造、生鮮乳收購站及運輸車提升等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開展養殖場和奶畜活體抵押貸款,將養殖場貸款納入全省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予以支持。強化保險支持,鼓勵各級推進奶業保險擴面、提標,引導有條件的奶業大市開展生鮮乳目標價格保險試點。各級要合理安排奶畜養殖用地和用電保障政策,並將奶畜養殖所需飼草料加工調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設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重點,優先補貼,應補盡補。(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二)夯實支撐服務。整合產業創新團隊、大專院校等資源,推動建立奶業技術研究機構,協同開展奶牛生產性能測定、種質創新、高產優質奶牛培育等工作,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轉化實驗基地。健全生鮮乳價格協調機制,定期發布交易參考價。對刻意壓級壓價、損害奶農利益的企業實行約談,保障奶農利益。積極推行原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生鮮乳購銷契約(規範文本)(GF-2016-0157)》,依法查處契約欺詐違法行為。(省畜牧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等分工負責)
(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按照職責分工,細化措施,協同配合,落實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和乳製品加工、銷售等監管責任,強化日常監管,監督指導企業依法生產,確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標。(各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等分工負責)
3.創新服務模式。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服務水平。整合創新團隊、行業協會等力量,開展奶牛養殖精準服務。推進奶畜養殖、乳品加工、質量檢測智慧型化技術服務,發展智慧奶業。(省畜牧局、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分工負責)
(四)實施質量安全管控行動。
1.嚴把生鮮乳質量安全關。加強奶牛投入品和飼養管理環節管控,引導合理規範用藥,嚴禁使用違禁添加物,嚴格執行休藥期等規定。嚴格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監管,推進線上出證、管理全覆蓋,依法取締不合格經營主體。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違法添加等行為。(省畜牧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分工負責)
2.加強乳製品質量安全管控。夯實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第一責任,落實生鮮乳原料“兩證一單”查驗和入廠檢驗義務。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嚴格乳製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條件,實施嚴格監管,加大抽檢力度,對乳製品生產企業抽樣全覆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加工生鮮乳對外銷售。禁止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在省內分裝。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虛假誇大標籤內容和塗改標籤標識等違法行為,建立乳品企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省市場監管局、省畜牧局、省衛生健康委等分工負責)
3.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升生鮮乳、乳製品質檢機構檢驗檢測能力,推進檢測資源共享。支持奶業大市探索建立生鮮乳收購第三方質量檢測中心試點,明確檢測權威,減少購銷爭議,為奶農檢測提供便利。支持奶業大縣、企業和有條件的奶農自建乳品檢驗檢測體系。(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等分工負責)
(五)實施消費引導宣傳行動。
1.加強公益宣傳。普及乳製品營養知識,倡導科學飲奶,提高消費者認知度和信任度。推介休閒觀光牧場,開展乳品企業公眾開放日等活動,樹立奶業良好形象,激發消費活力。(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畜牧局等分工負責)
2.推廣學生飲用奶。支持乳製品生產企業直供學校、幼稚園,品種以巴氏殺菌乳、低溫酸乳為主,尊重消費單位選擇權。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品牌推介。(省畜牧局、省教育廳等分工負責)
3.搞好輿情監測。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主動澄清不實報導,客觀公布乳品質量安全狀況和監管信息,提高監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廣電局、省畜牧局、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對優質高產奶牛培育、奶畜養殖場標準化改造、生鮮乳收購站及運輸車提升等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開展養殖場和奶畜活體抵押貸款,將養殖場貸款納入全省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予以支持。強化保險支持,鼓勵各級推進奶業保險擴面、提標,引導有條件的奶業大市開展生鮮乳目標價格保險試點。各級要合理安排奶畜養殖用地和用電保障政策,並將奶畜養殖所需飼草料加工調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設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重點,優先補貼,應補盡補。(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二)夯實支撐服務。整合產業創新團隊、大專院校等資源,推動建立奶業技術研究機構,協同開展奶牛生產性能測定、種質創新、高產優質奶牛培育等工作,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轉化實驗基地。健全生鮮乳價格協調機制,定期發布交易參考價。對刻意壓級壓價、損害奶農利益的企業實行約談,保障奶農利益。積極推行原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生鮮乳購銷契約(規範文本)(GF-2016-0157)》,依法查處契約欺詐違法行為。(省畜牧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等分工負責)
(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按照職責分工,細化措施,協同配合,落實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和乳製品加工、銷售等監管責任,強化日常監管,監督指導企業依法生產,確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標。(各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等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