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創新型省份建設實施方案

《山東省創新型省份建設實施方案》是山東省政府為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建設創新型國家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而制定的方案。

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建設創新型國家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我省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現全省經濟由大到強轉變的重要抓手。按照科技部關於山東建設創新型省份的總體要求,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的“創新型省份建設達到更高水平”的部署要求,圍繞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實施,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驅動發展,強化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區域創新綜合實力,以建設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為突破,以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為依託,全面推進科技創新產業創新企業創新產品創新、市場創新,激發潛在創新能力和創新活力,加快推動我省經濟結構最佳化調整,把山東率先建成創新型省份,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18年建成創新型省份。國家創新型城市引領作用充分發揮,形成特色區域創新發展格局,創新驅動經濟社會發展成效顯著;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成效顯現,成為區域創新發展示範;全省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全社會R&D經費支出占GDP比重達到2.5%,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9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研發活動的比例達到20%以上,每萬名就業人員中研發人員達到55人年;綜合經濟實力顯著增強,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超過6000家,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達到35%以上;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要素流動順暢,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健全,創新創業環境更加完善,全省科技服務業產業產值超過6000億元,年登記技術契約成交額超過600億元。到2020年,創新型省份建設達到更高水平。科技體制改革成效更為顯著,區域創新體系更為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格局更加最佳化,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技術對外依存度進一步降低,主要創新指標位居全國前列。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區域創新發展新格局。
1.發揮國家創新型城市創新引領作用。支持濟南、青島等市建設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形成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核心支撐力量,輻射帶動全省創新發展。深化青島市國家引領型創新型城市建設,積極構建世界一流的國際海洋科學中心,引領藍色經濟跨越式發展。推動濟南、煙臺、濟寧市持續加強國家特色型創新型城市建設,發揮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特色產業集聚優勢,進入國家引領型創新型城市行列。支持威海、日照、淄博、濰坊、東營、泰安等市爭創國家創新型城市。鼓勵各市突出區域特色,集聚各類創新資源,建設創新型城市,支撐領先發展、率先發展,成為區域科技創新高地。(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2.打造區域科技創新示範高地。深入實施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總體規劃,強化科技創新支撐,激發試驗區建設內生動力。發揮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創新政策先行先試優勢,積極培育海洋經濟新引擎,成為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發展的先行區。發揮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示範帶動作用,加快建設全國領先的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探索形成未來農業開發新模式,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示範。深入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建設,示範引領全省現代農業發展。發揮濟南、青島市在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方面的示範作用,建設濟青煙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增強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優勢。籌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在可持續農業、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等方面探索新經驗,成為科技創新區域示範,推動創新型省份加快建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海洋與漁業廳、省農業廳,相關市政府)
3.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新發展。發揮省級以上高新區的先發優勢和創新引擎作用,實施以高新區帶頭創新發展、帶頭轉型升級為目標的“雙帶”工程,帶動所在區域實現創新驅動發展。聚焦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領域,加大新興產業培育力度,構建富有活力的高新區產業體系。支持國家高新區立足優勢特色,建設一流科技園區,在全國高新區建設中走在前列。推動省級高新區“以升促建”,創建國家高新區,力爭到2020年,實現全省17市國家高新區全覆蓋,帶動形成一批高新技術產業聚集區和創新驅動發展先行區。擇優推薦省內國家高新區擴區、調整區位和省級高新區升級。(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各市政府)
4.實現縣域創新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43號)精神,全面推動農業科技園區四級體系建設,支持縣域開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創建一批特色鮮明、示範作用顯著的創新驅動發展示範縣、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縣和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帶動縣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夯實創新型省份建設的縣域基礎。深入推進縣域“雙創”活動開展,加大“星創天地”“農科驛站”等農業基層創新單元建設力度,形成創新發展新模式。由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的專家學者與基層農技推廣人才組成聯合團組,建立共同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科技創新推廣新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發揮科技特派員作用,實現服務領域從農業科技向縣域經濟發展的根本性轉變,成為縣域科技創新的重要人才力量。(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各市政府)
(二)強化創新型省份建設支撐。
1.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發揮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培育全省創新百強企業,建立新型科研體制,增強內生動力,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自主建設科技創新平台,協同建設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對獲準建設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企業給予政策支持。開展“保姆式”服務企業活動,省市兩級科技部門確定重點企業,建立部門協同合作、服務無縫對接的主動服務機制,助力企業發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各市政府)
2.加速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畫,最佳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式,簡化前置審核環節和內容,線上線下同步,全面落實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政策,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報盡報、應升盡升”。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宣講培訓,認真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為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加快膨脹創造條件,培育一批成長性好、成長潛力大的瞪羚企業和若干能夠引領新模式、新技術發展,市場潛力巨大的獨角獸企業,成為新舊動能轉換的中堅力量。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術企業達到8000家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38%以上,使高新技術企業成為創新型省份建設的重要支撐。(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各市政府)
3.扶持科技型小微企業快速成長。實施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競技行動計畫,進一步激發中小微企業創新活力和動力。積極構建適應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新發展需要的科技孵化生態,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化發展。鼓勵大企業反哺小微企業,支持行業龍頭骨幹企業開放內部資源,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扶持上下游小微企業加快發展,形成龍頭骨幹企業與小微企業共同發展的良性格局。推動科技孵化載體品牌建設,為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提供專業化服務,對培育科技型小微企業成效突出的科技孵化載體,授予品牌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稱號並給予支持。到2020年,重點打造百個配套支撐全程化、創新服務個性化、創業輔導專業化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發展潛力大的明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在產業細分領域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強的小巨人企業,成為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增長點。(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
4.發揮高校科研院所源頭創新生力軍作用。發揮省自然科學基金支持源頭創新的作用,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聯合基金,加大對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的持續穩定支持,不斷提升源頭創新能力。推進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結構建設,支持科研院所最佳化自身研發布局,凝聚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加強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增強在產業重大共性關鍵技術供給中的骨幹作用。推行學術團隊制度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PI制),有條件的可配備科研助理,推動科研人員的有效組合和科研資源的高效利用,賦予首席科學家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人財物支配權和資源調動權,充分發揮高水平人才在科研創新中的領軍作用。支持具備條件的科研院所和高校整合發展,建立科研相長、協同育人新機制,提高創新人才的培養質量和創新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按照職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依法依規自主制定以創新貢獻為評價標準的科研人員收入分配激勵辦法,合理調節單位內部各類崗位收入差距,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編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5.加快創新平台建設。發揮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國家高速列車技術創新中心的示範引領作用,布局建設一批創新要素集聚性強、學科交叉跨界融合度高、支撐產業轉型升級作用強的國家級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加強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布局建設,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實驗室或組建實驗室聯盟,形成創新合力。立足我省優勢產業,在重點領域布局建設一批綜合性強、集成性好、開放協同度高的省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和一批新的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與現有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平台形成優勢互補、梯次連續升級的系統布局。完善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檢驗檢測中心及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台建設布局,提升支持區域經濟創新發展的能力。圍繞我省重點優勢領域,面向重大疾病防控需求和健康產業發展需要,以醫療機構為主體,培育若干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開展大規模臨床循證研究、創新性轉化套用研究、規模化套用推廣研究和持續性防控戰略研究,促進我省健康產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6.壯大創新型產業集群規模。深入推進省級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重點支持一批產業基礎好、創新能力強的集群加快發展,培育成國內一流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到2020年,全省以科技領軍企業為主體、產值過千億元的創新型產業集群達到20個左右,其中產值超過5000億元的5個,覆蓋海洋生物技術與醫藥、高端裝備、雲計算、新材料、新能源電動汽車等新興產業領域,成為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依託。(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市政府)
7.暢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渠道。以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為中心,建立全省統一的網上科技成果交易服務平台體系,鞏固擴大現有實體技術市場規模,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省、市、縣三級全覆蓋的技術市場體系。構建以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心為中心,聯合省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泉城科創交易大平台、中國(煙臺)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青島國家海洋技術轉移中心、壽光果菜品種權交易中心等技術轉移轉化區域平台共同發力的平台網路,積極支持國家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平台在我省設立分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渠道。建立科技報告共用共享機制,加快科技成果的套用、轉化及產業化。大力發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機構,建設一批運營機制靈活、專業人才聚集、服務能力突出的示範性國家技術轉移機構。(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相關市政府)
(三)提高創新型省份建設技術供給能力。
1.建立技術創新追蹤和儲備機制。充分發揮專家智庫決策指引作用,瞄準科技前沿,建立常態化的技術創新追蹤機制。深化對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技術現狀、發展方向的分析、研判,圍繞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共性關鍵技術問題,開展深度攻關,取得技術突破,創造新的比較優勢,實現由“跟跑”向“領跑”轉變。加強重點產業領域技術預測,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通過自主選題開展前瞻性研究,實現關鍵技術突破,儲備一批能夠形成先發優勢的技術,掌握創新發展主動權,在更多領域實現“並跑”與“領跑”。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家創新調查制度的部署,啟動創新調查行動計畫,開展市、縣(市)兩級創新能力監測,為創新型省份建設提供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統計局,各市政府)
2.推進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實施。對接國家科技創新重大戰略部署,創新科研組織方式,實施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著力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卡脖子”技術問題。建立與科技部創新協同機制,推動部省聯合實施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重點專項,吸引國家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轉化落地,推動我省新舊動能加速轉換。積極爭取E級超級計算機、大洋鑽探船、海上試驗場等大型科學裝置落地我省,推動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進入國家實驗室試點序列,助力“透明海洋”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深入實施。圍繞鹽鹼地綜合利用共性問題,以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為依託,部省共建研發平台,力爭將鹽鹼地綜合利用科研項目列入國家重點研發計畫。組織實施氫燃料電池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為實現產業化提供技術支持。加強省市互動,將國家創新型城市的重大技術需求和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列入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共同組織實施,實現省市合力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大力推廣首台(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的保險風險補償機制,鼓勵企業投保首台(套)技術裝備等產品的質量保證保險、責任保險和責任綜合險。(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山東保監局,相關市政府)
3.深化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堅持科技需求導向,構建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科技合作新機制,在國家政府間科技合作框架下,重點加強與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波蘭等國家科研機構在新材料、海洋工程裝備、軟體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的技術與人才交流合作。以“絲綢之路高科技園區聯盟”為載體,密切與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高科技園區的技術協作,帶動技術成果輸出。加強國家馬鈴薯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哈薩克斯坦分中心、省生態紡織技術創新中心暨中烏生態紡織國際科技產業園、中以農業科技生態城、中集巴頓焊接技術研究中心、中歐膜技術研究院等重點合作園區和平台建設,努力形成與“一帶一路”國家科技合作的典範。突出區域發展特色,面向創新型產業集群,規劃建設國際創新園和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使之成為面向海外吸引優勢創新資源、開展國際科技交流合作的集聚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外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市政府)
4.推進創新創業深入發展。拉長創新創業孵化鏈條,積極發展“專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園區”模式,打造“苗圃—孵化—加速—產業化”孵化培育鏈,帶動全省科技創業和成果轉化。實施科研院所創新創業共享行動,鼓勵科研院所發揮自身優勢,進一步開放現有科研設施和資源,推動科技成果在全社會範圍實現共享和轉化。加強專業化高水平的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建設,引導眾創空間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升級,支持龍頭骨幹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圍繞優勢細分領域建設平台型眾創空間。培育多元創新創業主體,依託留學人員創業園,通過海外異地孵化器、企業海外研發機構、重大科研項目、以人引人等多種渠道,吸引海外高層次創業人才攜項目來魯轉移轉化。鼓勵高校與地方共建大學科技園,共同搭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新平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支持在校大學生積極參與創新創業大賽,增強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建設數創公社,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引進培育一批大數據套用眾創空間和孵化器,爭創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示範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
5.強化智慧財產權保障作用。實施智慧財產權強省戰略,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能力。圍繞產業集聚區和重點產業發展需要,搭建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於一體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實現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開展專利導航試點,分類實施產業規劃類和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建設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有效提高區域產業發展水平。推進齊魯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提升服務創新能力。以國家智慧財產權強市、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建設為抓手,探索智慧財產權區域發展新路徑、新模式,助力區域經濟發展。大力促進智慧財產權與金融融合,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辦法,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規避機制,形成智慧財產權評估、價值分析、擔保、保險等多方參與的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模式。積極開展專利保險試點示範工作,不斷擴大專利保險覆蓋面。大力推廣專利執行保險、侵犯專利權責任保險、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深入實施“百項核心專利(群)品牌建設工程”,加大重點領域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提升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意識。到2020年,在全省培育100項左右在重點領域掌握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引領產業發展的核心智慧財產權,形成重點產業領域智慧財產權優勢。(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山東保監局,各市政府)
6.加快推進軍民融合。支持青島市推進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建設,打造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的“青島模式”。支持威海市推進省級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示範市和軍民融合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爭創國家級軍民融合示範區。實施“民參軍”科技計畫,重點在新材料、電子信息、先進制造與裝備等領域,支持開展技術研發、裝備研製,對參入項目給予後補助。實施“軍轉民”計畫,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事業單位開展產學研創新活動,積極承接國防科技儲能釋放,加強重點領域軍民兩用技術的引進和消化吸收。支持共建軍民兩用技術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各類創新平台,爭創國家軍民科技融合協同創新平台,示範帶動全省形成整體統籌、點面互補的軍民科技融合發展格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防科工辦,相關市政府)
(四)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
1.加強創新型人才培養和引進。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要求,推動科技資源向人才聚焦,實現人才引得進、用得好、留得住。發揮“千人計畫”、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的引領作用,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力度,集聚一批對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具有帶動作用的首席科學家、產業領軍人才、科技創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對引進的一流或頂尖人才團隊,實行“特事特辦、一事一議”,通過項目資助、創業扶持、股權投資、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綜合資助。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設,大力引進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和團隊,鼓勵企業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逐步建立起院士專家與設站企業協作的長效服務機制,為創新型省份建設提供人才支撐。深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快創新型人才培養。(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
2.支持領軍人才發揮作用。確定100名創新型領軍人才,建立一對一聯繫服務機制,為科技人才專心工作、潛心研究營造環境。建立領軍人才創新對話機制,增強領軍人才在主導創新中的話語權和科研活動主動權。支持領軍人才瞄準高端和前沿技術方向,自主確定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攻克重大科技難題。允許領軍人才根據科研需要,自主組建科研團隊,開展前瞻性、跨學科創新研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3.建立科學的人才激勵評價機制。制定並實施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發揮收入分配政策對科研人員創新的激勵導向作用,建立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允許科研人員和高校教師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充分調動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命名“傑出青年創新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工作室”等方式授予科技領軍人才更高榮譽,表彰在科技創新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研人員,增強全社會對科技創新的認同感。(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五)推進科技和金融緊密結合。
1.加大科技投資基金支持創新力度。發揮省級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省級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省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省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政府股權引導基金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構建起覆蓋種子期、初創期和發展期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的科技創業投資體系。完善齊魯股權交易中心“科技板”,探索建立工商部門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股權登記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促進科技型企業股權質押融資。深化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合作,依託中國高新區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台,在省級以上高新區布局建設具有不同專業特色的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搭建科技型企業與投資機構線上線下對接平台,為科技型企業融資提供全方位服務。(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辦、省工商局、山東證監局)
2.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省級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台,加快區域性科技金融服務平台或一站式服務中心建設,納入省級創新公共服務平台計畫予以支持,促進科技與金融資源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加快濟南、青島等國家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市建設,探索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新模式新路徑,打造成為區域科技金融高地,促進人才、科技、金融與產業的有機結合。組建全省科技金融聯盟,依託我省金融機構,以企業徵信為基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為支撐,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的科技金融綜合服務體系,推動全省科技金融創新融合發展。充分發揮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作用,建立政府、銀行、增信機構合理分擔風險機制,完善科創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立健全科技保險體系,發展適應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通過政府提供保費補貼和承擔部分風險責任的方式,加大扶持科技保險的力度。積極推進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利用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為小微企業和高科技企業提供信用增級,實現“無抵押、無擔保”融資。(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金融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監局、山東證監局、山東保監局,濟南市、青島市政府)
(六)開展創新型省份建設監測評價。
1.完善創新績效評價體系。按照科技部《建設創新型省份工作指引》要求,進一步完善以區域創新質量、績效為導向的山東省創新型省份建設監測評價指標體系,注重生態環保相關指標運用,對創新型省份建設推進工作進行持續的科學評價。(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統計局)
2.建立創新績效評價機制。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由省科技廳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定期對全省17市區域創新能力進行監測評價,發布創新型省份建設監測評價報告。建立部門工作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不斷健全完善評價機制。加強監督評價,科學設定對各市的評價周期,合理確定評價時限,避免短期頻繁評價,引導形成長期激勵機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3.強化評價結果運用。發揮評價結果的導向作用,在建設省級農高區,競爭性申報國家級、省級創新基地及科研平台等方面,對創新型省份建設工作先進市給予優先支持。強化部門聯動,省發展改革、財政、金融等部門在重點項目建設、政府引導基金投資、科技金融業務開展、創新政策及改革試點等方面,對創新型省份建設重點任務承擔市和工作先進市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金融辦)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創新型省份建設推進工作,省科技廳負責創新型省份建設的組織實施。各級、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計畫並推動落實。建立省部會商、廳市會商等工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創新型省份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二)鼓勵先行先試。支持各市結合創新型省份、創新型城市建設和科技創新工作實際,因地制宜、差異化制定建設創新型省份、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相關政策檔案和系列配套政策,明確工作任務和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支持若干地方和單位開展政策先行先試,率先實現突破。鼓勵基層首創精神,對基層在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方面因地制宜的改革探索建立容錯機制,在全社會形成既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的正向激勵。
(三)強化政策落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發展的系列政策,強化創新型省份建設政策支撐。不斷完善普惠性創新政策體系,加大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企業研發經費後補助、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技術交易稅收優惠等政策的落實力度。加強創新政策調查和實施評估,並結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修訂及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整完善,提高政策落地的實際成效。
(四)最佳化資源配置。完善地方財政科技投入機制,省、市、縣財政三級聯動,不斷加大政府引導性投入力度。最佳化財政科技資金配置,加大對基礎性、戰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強財政科技投入與銀行信貸、創業投資基金、企業研發資金及其他社會資金的結合,增強財政科技投入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發揮企業科技投入主體地位,引導企業持續加大科技投入。引導銀行、保險、證券、創投等金融和民間資本投入科技創新,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
(五)營造良好氛圍。在全社會大力倡導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弘揚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風尚。加大對創新型省份建設工作的宣傳力度,展現創新型省份建設進展和成效,充分挖掘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和鮮活經驗,營造全省上下關注、各方支持、全員參與創新型省份建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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