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山東省免疫無口蹄疫區和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區(以下簡稱“無疫省”)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山東省動物防疫條例》以及《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估管理辦法》《山東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推進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推動重點動物疫病由穩定控制向淨化消滅轉變,實現全省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無疫,進一步提升畜牧業生產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保障能力,助推畜牧業新舊動能轉換和鄉村振興。
(二)建設目標。無疫省建設分4年完成。膠東半島免疫無口蹄疫區和免疫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區(以下簡稱“膠東半島無疫區”),持續維持無疫狀況,適時啟動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可。膠東半島無疫區以外的全部行政區域達到國家規定的免疫無口蹄疫和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區建設標準。力爭2021年通過省級自我評估、2022年通過國家評估。全省非洲豬瘟等其他動物疫病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二、建設範圍
(一)建設範圍。
1.膠東半島無疫區:包括青島(其中市南區、市北區和李滄區為無畜禽養殖的非農業區)、煙臺、威海市以及濰坊市行政區域內的濰城區、寒亭區、坊子區、奎文區、諸城市、壽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昌樂縣持續維持無疫狀況。
2.膠東半島無疫區以外的全部行政區域:包括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以及濰坊市行政區域內的青州市、臨朐縣,開展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
(二)區域設定。全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分為無疫區和保護區,保護區設在無疫區內。保護區沿全省陸路邊界線設定,包括棗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9個市行政區域內的嶧城區、台兒莊區、微山縣、魚台縣、金鄉縣、梁山縣、東平縣、嵐山區、郯城縣、蘭陵縣、莒南縣、臨沭縣、德城區、樂陵市、寧津縣、慶雲縣、夏津縣、武城縣、臨清市、陽穀縣、莘縣、東阿縣、冠縣、無棣縣、牡丹區、曹縣、單縣、鄆城縣、鄄城縣、東明縣30個縣(市、區)。
三、建設重點
(一)健全防疫隊伍體系。
1.與市、縣機構改革相銜接,壓實有關部門責任,配齊配強與防疫工作相匹配的獸醫專業工作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加強人員培訓,確保能夠滿足工作需要。
2.建設專業化高素質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在全省推行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制度改革,精簡人員、創新機制,提高待遇、提升能力,實行格線化管理,切實提高基層動物防疫水平。
(二)健全防疫法規制度體系。
1.完善法規制度。推動修訂動物防疫相關法規、規章,制修訂疫情報告、動物及動物產品移動監管和追溯、指定通道、生物安全管理、維持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或技術規範,為無疫省建設、管理提供法規依據和制度保障。
2.規範檔案管理。開展動物防疫檔案規範化建設,統一標準、規範管理,確保養殖檔案、強制免疫、監測預警、檢疫監督、執法辦案、應急管理等各項防疫檔案統一齊全、上下對應,規範可溯。
(三)健全動物疫病預防體系。
1.認真做好基礎免疫。建立基於動物疫病防疫風險的強制免疫制度,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適時調整免疫政策。強化強制免疫疫苗冷鏈設施設備配備,健全省、市、縣、鄉、村五級冷鏈體系,加強強制免疫疫苗質量監管。科學制定強制免疫計畫和實施方案,全力做好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強制免疫,構築免疫無疫的基礎屏障。
2.深入推進強制免疫“先打後補”。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行強制免疫“先打後補”,進一步深化強制免疫機制改革,逐步實現養殖場戶自主採購、財政直補,切實落實生產經營者動物免疫主體責任。
3.完善畜禽生產經營單位生物安全體系。健全制度,強化監管,指導督促養殖場、屠宰場、販運經紀人、產品加工經營單位等畜禽生產經營主體,強化動物防疫條件建設,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強制免疫、封閉管理、環境消毒、病死畜禽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運輸車輛消毒等各項防控措施,健全養殖、防疫、屠宰等檔案記錄,完善生物安全防護體系,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四)健全疫情監測預警體系。
1.提升實驗室檢測能力。強化省、市(包括國家動物疫情測報站)、縣三級獸醫系統實驗室建設和改造,購置更新儀器設備,配備必要人員力量,強化技術培訓,完善實驗室管理制度,加強認證認可,確保實驗室體系完整,質量保證體系健全,實驗室場地面積、設施設備、技術力量、生物安全水平等均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並通過國家獸醫實驗室考核,全部具備疫病診斷、病原學檢測和技術培訓等工作能力。
2.完善疫情預警預報網路。完善全省動物疫情信息收集處理和預警預報網路平台,健全早期監測預警系統,確保各級報告系統有效運行。強化疫情信息管理,嚴格疫情報告和疫情線索舉報核查制度,及時排除疫情隱患。
3.強化疫情監測流調。科學制定監測流調計畫和方案,足額配套監測流調經費,配置專用車輛,準確開展動物疫情監測流調工作。加強被動監測,定期開展風險評估,準確評價動物疫病防控效果,適時調整防控政策。
(五)健全動物衛生監管體系。
1.提升動物衛生監管能力。理順職責分工,配備與監管任務相匹配的工作場所、專業人員、工作經費、設施設備,確保動物衛生監管工作有序開展。與推進農業農村領域綜合執法改革相銜接,改善動物檢疫、監督手段,配備工作需要的快速檢驗儀器,提升監管效能。統籌配備執法裝備,有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以及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按中央統一規定執行。
2.加強動物防疫屏障建設。根據實際需要,在全省範圍內調整設定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以下簡稱“檢查站”)、動物隔離場、警示標誌等動物防疫屏障體系,開展標準化建設,保障人員配備、工作經費以及設施設備購置,確保正常運轉。
3.嚴格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健全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強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推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和保險聯動,落實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擴大補助畜種範圍,提高補助標準,確保病死畜禽及時處置。
4.強化動物檢疫監督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設定檢疫申報點,依法依規實施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強化畜禽移動監管,嚴格落實指定通道制度,對引入動物及動物產品實施全程監管。健全動物衛生風險分級監管模式和追溯體系,推進動物衛生信息化監管平台建設,實現對養殖場、屠宰場、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動物診療機構、檢查站、動物隔離場等重點場所的全面監管、全程可溯。
(六)健全防疫應急管理體系。
1.強化應急準備。完善省、市、縣三級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及時調整物資儲備標準和名錄,強化應急物資儲備,並及時更新,保障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需要。根據機構改革和職責劃分,適時調整省、市、縣三級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確保應急指揮系統有效運行。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預備隊,定期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製作無疫省電子地圖,對無疫省建設和後期維護實行信息化管理。
2.加強宣傳培訓。開展無疫省建設宣傳、引導和培訓,提升各級、各有關部門無疫省建設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生產經營者自主防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無疫省建設,對轄區內無疫省建設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省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負責無疫省建設的組織領導,建立激勵約束和督導檢查機制,分階段、分年度進行檢查、督導、總結,督促各地深入推進無疫省建設。各地要根據本方案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強化協作,共同推動無疫省建設。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具體建設工作以及綜合協調建設評估等其他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無疫省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財政部門負責為無疫省建設提供資金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做好無疫省建設用地的審批以及野生易感動物規定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配合交通要道無疫省標誌和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設定,協同配合做好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環節相關監管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畜禽產品流通加工餐飲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對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餐飲服務單位、商場超市、冷庫等場所的日常監督檢查力度,規範冷庫和冷凍肉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海關部門負責進出境動物及其他相關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市縣相關行政許可、執法等職責劃轉由行政審批服務、綜合執法部門承擔的,要做好銜接。其他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無疫省建設相關工作。
(二)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建立完善財政支持政策,統籌各類涉農資金,將無疫省建設相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動物防疫隊伍、法規制度、疫病預防、監測預警、動物衛生監管、應急管理六大體系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三)加強技術支撐。省、市、縣三級分別成立專家組,負責根據國家評估標準和規範等制定本級的相關標準、規範、實施方案和技術路線,對無疫省建設評估全過程提供技術支持。圍繞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和畜禽及其產品檢疫、監管等各個環節,推進大數據、雲計算、快速檢測等現代化、智慧型化技術集成套用,提升動物疫病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強宣傳培訓。各地要加強無疫省建設法律法規、制度標準、技術規範、評審標準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各級、各有關部門無疫省建設管理能力。強化無疫省建設管理的宣傳教育,對生產經營者、社會公眾進行知情教育,提高法律法規制度標準知曉率,認真落實生產經營者動物防疫主體責任,督促其自覺開展防疫工作,營造生產經營者主動參與、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