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於2014年9月中旬在樂陵市舉辦中國(樂陵)紅棗暨果品產業博覽會(以下簡稱“博覽會”)。博覽會由中國農產品市場協會、中國經濟林協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廳、德州市政府、山東省商務廳、山東省農業廳共同主辦。
文號,通知,
文號
魯政字〔2014〕170號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同意舉辦中國(樂陵)紅棗暨果品產業博覽會的批覆
關於同意舉辦中國(樂陵)紅棗暨果品產業博覽會的批覆
魯政字〔2014〕170號
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舉辦中國(樂陵)紅棗暨果品產業博覽會的請示》(德政呈〔2014〕1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於2014年9月中旬在樂陵市舉辦中國(樂陵)紅棗暨果品產業博覽會(以下簡稱“博覽會”)。博覽會由中國農產品市場協會、中國經濟林協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廳、德州市政府、山東省商務廳、山東省農業廳共同主辦。
二、你市要認真做好本屆博覽會的組織工作,提升參展企業和展品水平,吸引更多優質採購商到會,提高博覽會經貿成效;做好展品質量、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安全防範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博覽會順利進行。博覽會結束後1個月內,將活動內容、規模、費用總額和支出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自查情況報省清理和規範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5日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