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山東省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批覆

省政府原則同意《山東省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請你委負責印發並牽頭組織實施。要通過實施《規劃》,積極推動能源生產利用方式變革,最佳化能源供給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普遍服務水平,著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為實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提供堅實支撐。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同意山東省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批覆
魯政字〔2016〕264號
省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批覆〈山東省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請示》(魯發改能源〔2016〕112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省政府原則同意《山東省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你委負責印發並牽頭組織實施。要通過實施《規劃》,積極推動能源生產利用方式變革,最佳化能源供給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普遍服務水平,著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為實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提供堅實支撐。
二、市、縣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能源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據《規劃》確定的任務目標,紮實做好細化、分解和落實工作,促進《規劃》落地生效。
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分析和評估,確保目標任務實現。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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