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意見

2003年9月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3〕77號印發《關於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重要意義;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形成規範有效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開展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03〕77號
  • 印發時間:2003年9月3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3年9月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意見
魯政辦發〔2003〕77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依法規範經濟稅收秩序,加強財源建設,強化稅收管理,增加財政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現就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各級稅務部門不斷依法強化征管,堵漏增收,稅收收入連年穩步增長,有力地保障了全省財政支出,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發展。但由於稅務部門征管手段落後於徵管現狀,社會涉稅信息不暢,對部分行業、有些稅種尤其是一些地方零散稅源缺乏有效的源頭控管手段,嚴重影響了稅收征管質量和征管水平的提高,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稅收流失。因此,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切實加強稅源控管勢在必行。
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就是在各級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以強化稅源控管為核心,以營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為目標,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領導、稅務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綜合治稅體系,使稅務部門更加有效地控制稅源、掌握稅基,從根本上解決涉稅信息不暢、涉稅源頭控管不嚴、征管不到位,以及稅務部門征管手段弱等問題,實現稅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徵收管理向稅源控管和徵收管理並舉的轉變。實行社會綜合治稅是稅收征管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是新形勢下加強稅源控管、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措施,尤其是在稅收收入增長與經濟成長不相適應、財政增收壓力加大的情況下,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聚財增收的責任感和壓力感,立足實際,依法履行職責,主動參與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為加強稅收征管、增加財政收入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形成規範有效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機制
(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級政府要支持、督促有關部門加快信息網路建設,逐步實現相關部門間的聯網,及時傳遞、交換有關戶源管理信息。各級稅務部門要建立與相關部門之間的涉稅信息鏈條,相關部門要發揮各自的職能優勢,及時將掌握的涉稅信息提供給稅務部門,實現信息共享。稅務系統內部也要建立科學、有效、快捷的信息鏈條,理順橫向、縱向信息網路,實現對稅源的全方位控管。
(二)明確相關部門的責任和義務。各設區的市和縣(市、區)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建立部門協作工作制度、部門代扣代繳和委託代徵稅款制度等。要依據有關稅收法律法規,明確相關部門在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建立起一套責、權、利相結合的工作保障機制,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共同抓好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落實。各級稅務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把握政策,規範執法程式,體現稅務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
(三)建立市、縣、鄉三級社會綜合治稅網路。各級政府要按照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社會綜合治稅網路。要以市、縣城區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拓展行業,擴大範圍,從源頭上強化控管,最大限度地防止稅收流失。同時,要認真研究制定社會綜合治稅實施方案,明確任務指標和考核獎懲措施,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綜合治稅的積極性。
(四)抓好各項配套改革。發票改革、推廣稅控收款機等工作是社會綜合治稅的重要配套措施,各級政府要積極支持稅務部門全面推進各項配套改革。
三、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開展
社會綜合治稅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真正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抓緊抓好。各設區的市要建立社會綜合治稅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開展,各相關部門要明確一名同志負責聯繫協調。各設區的市和縣(市、區)要定期對各部門、單位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工作不力、造成稅收流失的,要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各級公安法務部門要積極支持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危害經濟稅收秩序的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經濟稅收秩序。各級新聞媒體要深入宣傳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意義、做法和成效,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推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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