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聯合會簡介,部門設定,一、秘書部職責,二、組織部職責,三、通訊宣傳部職責,四、外聯部職責,五、財務部職責,精品活動,管理章程,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社團聯合會章程,社團聯合會幹事考核管理制度,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社團活動管理規定,精品社團,歷任領導,第一屆(2009級),第二屆(2010級),第三屆(2011級),第四屆(2012級),第五屆(2013級),第六屆(2014級),
社團聯合會簡介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社團聯合會是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管理我院社團工作、服務社團發展的學生組織。它統一調動我校社團及其會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開展有深度、有內涵、有品位、有價值、有意義的社團活動,繁榮水院文化,延伸求知慾,展現大學生的青春活力。社團聯合會從2005年成立至今,現已擁有50多個學生社團,旗下管轄著含概文學學術、實踐服務、藝術文化、愛好興趣、體育活動等功能豐富、類型兼備的各類學生社團組織。 目前的社在線上構設定合理,權責分工明確。社聯共設5個部門:秘書部、組織部、通訊宣傳部、外聯部、財務部,並由主席團統籌規劃整體工作,各部門各社團各司其職,相互配合。
水院社聯作為一個比較年輕的集體,她的每一個足跡都見證著不斷探索的發展歷程,每一份探索都激勵著不斷前進的腳步,每一次進步都凝聚著千千萬萬水利學院社團人的汗水和心血。每學年社聯都組織開展“社團文化藝術節”、“星級社團評比頒獎晚會”、社團統一納新等一系列大型全院性的活動。這些活動不僅展現了我院社團建設成果,豐富了水院校園文化,還激發了學校的人文潛力,推動了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部門設定
一、秘書部職責
1、協助主席處理日常事物,及時向老師、主席匯報社團近期工作,做好社團的考勤及各項制度的考核工作。
2、整理社聯資料並定期存檔,制定社聯辦公室值班和考勤制度。
3、製作每學期會議時間表,為社聯常委會、會長例會等各種類型會議做好通知、參會考勤和會議記錄工作。
4、制定並完善社聯通訊錄、並負責各類通知的下達。
5、負責起草社聯每學期的工作總結和工作計畫。
6、負責社團聯合會各項緊急性、臨時性工作的通知、協調等工作。
二、組織部職責
1、監督考核各社團主要幹部日常工作情況,監督考核各社團會員大會開展情況。
2、審核審查各社團的日常活動,安排人員參加活動,做好活動記錄並作出活動總結,協調協會日常活動所用場地。
3、學年社團評優:在社聯常委會的指導下,收取評優材料,認真籌備評優答辯會。
4、社團換屆工作:在社聯常委會的指導下,收取換屆材料,認真籌備換屆答辯會。5、負責組織各部以及各協會之間的活動。
6、負責學生社團申請成立初審工作
三、通訊宣傳部職責
1、負責製作社團聯合會工作所需要的海報、條幅等;
2、負責提醒各社團在活動舉辦前1—3天,將海報及時張貼出來。
3、對隨意覆蓋其他社團或組織的正在使用海報的社團,進行登記並根據情況上報社團聯合會統一處理。
4、負責將社團活動新聞稿及照片上傳至社聯宣傳媒體將其宣傳,負責學院學生報的供稿工作。
5、負責社聯網站、微信、微博、信箱的日常管理。
6、負責社團活動申請策劃通知的審核及社團活動的審批工作。
四、外聯部職責
1、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對外聯絡活動。
2、負責組織、承擔學生社團聯合會以及社團工作所需的來賓接待工作。
3、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社團工作所需的與各高校社聯、社團、媒體及社會各界友好單位等的聯繫。
4、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因工作所需與企事業單位洽談贊助事項,協助各社團活動所需的贊助事宜。
5、負責校內各社團之間聯合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6、對每次社團與校外商家洽談贊助的結果予以登記並報資源管理部存檔。
7、各學生社團與外界商家所簽訂的合作協定書需上報外聯部初審,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批後方可簽訂,任何社團無權直接與商家簽訂或口頭商定任何協定。
五、財務部職責
1、負責學生社團會費管理學生社團會費由院團委收取並統一管理,扣除社團會員證工本費和學生社團聯合會公攤費用,剩餘資金作為學生社團的可用資金。如果出現超支情況,學生社團聯合會常委會、財務部將向該社團發出預警通知,並不再受理該社團財務報賬等工作。
2、負責學生社團報賬
(1)每兩周進行一次統一報賬,由各社團主要負責人攜帶財務報表到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報賬。
(2)經費開支在經費預算批准範圍內憑正式發票、收據、經費批准報告報帳。
(3)帳務登記本需仔細填寫開支項目,報賬內容必須合理,餐費、飲料費等不合理開支不予報賬。
(4)票據背面必須具備社團第一負責人簽字,並註明社團名稱、用途、經手人和時間。
(5)票據必須按實際支出項目開具,不得籠統的開寫“辦公用品”、“文具”等,若有物品太多情況時,應附帶物品清單,否則不予報賬。
(6)單筆經費支出超五十元須由憑院團委分管老師簽字方予以報賬。
(7)社團舉辦大型活動,需要有活動策劃和詳細的經費預算,活動在得到社團聯合會批准後方可進行,所同意報銷的經費只在活動預算範圍內,超出預算的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3、學生社團換屆財產交接
每學年年末,各學生社團換屆期間須進行財務交接。社團第一負責人作為證明人。學生社團換屆財務交接結束後,學生社團同步記錄賬本交由本屆社團財務負責人管理、保存。在交接時,上一任社團負責人需把社團財務事宜交代清楚。
精品活動
1、社團統一納新
2、社團文化藝術節
3、星級社團評比
4、“最美會長”評選
5、“人氣社團”評選
管理章程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社團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 “社聯” )是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管理我院社團工作、服務社團發展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 社聯任務是統一調動我校社團及其會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開展有深度、有內涵、有品位、有價值、有意義的社團活動,繁榮水院文化,延伸求知慾,展現大學生的青春活力。
第三條 社聯口號是“社聯人,召之即來,來則能戰,戰則必勝”。
第四條 社聯宗旨是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是社聯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力量源泉,學生社團價值最終是在廣大會員中實現的。第五條 社聯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社聯由全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產生,並對大會負責。各學生社團在社聯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學生社團的積極性、 主動性和創造性,開展自己的工作。
第六條 社聯活動經費來源採取主管部門撥款、自主籌措、社會贊助的方式。
第七條 由院團委老師主管擔任社聯指導老師,代表學院對社聯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二章 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社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凡在社聯註冊、院團委批准成立的學生社團均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 會員根據本章程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參加討論和決策本會的各項事務;
2、在遵守法律和校紀、校規的前提下,有權按照其組織章程,在山東水利職業學院以相對獨立的組織形象,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
3、有權要求本會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享受本會能提供的各種便利條件。
4、有權監督和質詢本會的工作,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有權推薦本會優秀成員擔任本會學生幹部。
第十條 會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社聯章程,執行社聯決議,服從社聯的領導,積極完成社聯委託的工作任務。
3、積極有序地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活躍校園文化,推進素質教育。
4、在享受有關權利的時候,不得侵害其他組織或個人的權益。
5、會員個人利益要服從學生社團聯合會和所在社團的集體利益。
6、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完成社聯交給的任務,在社團活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並為學生社團聯合會及社團發展獻言獻策。
第三章 權力機構
第十一條 全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簡稱社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二條 社代會每學期召開一次,社代會常委會由社聯主席團組成,各學生社團代表根據學生社團規模及級別,擁有參與權
第十三條 在社代會召開期間,各代表享有如下權利:
1、就社代會職權範圍內提出議案的權力, 所有議案應於社代會召開兩周前向主席團提出, 並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議程;未列入議程之議案,由主席團於大會召開一周前做出批覆。 如有異議,可自收到批覆後的兩日內提出複議。
2、就上一屆主席團所做工作報告進行質詢的權力;
第十四條 社代會代表應履行如下義務:
1、傾聽我院各學生社團會員的呼聲,反映其意見;
2、按時出席社代會;
3、認真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 社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1、聽取、審議和通過上屆主席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社聯的工作方針;
2、審議並通過社聯章程;
3、選舉新一屆社聯主席,主席票數至少過半;
4、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正須由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 執行機構
第十七條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的領導機構, 實行主席負責制, 設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社聯主席團是社代會閉會期間時的最高權力執行機構,對外代表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十八條 社聯委員會常委由主席團組成,委員有部長、副部長若干人,旗下有幹事
第十九條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行使下列職能:
1、社聯負責制定全院學生社團發展規劃,組織制定社團工作計畫與工作總結。
2、對外代表全校社團,與各兄弟院校社團加強交流合作,與社會各界廣泛聯絡,為各社團爭取支持;對內代表廣大會員利益,協調各社團之間關係,加強相互間的交流合作。
3、批准任免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負責人,審核各社團負責人的任職資格。
4、負責社聯及全院社團公用物品的登記與管理。
5、對各社團財務狀況進行調查管理。
6、監督各社團日常活動的開展。
7、負責向社團傳達學院有關精神。
8、每年負責對各社團進行考核評比。
9、其他規定的未盡事宜。
第二十條 社聯主席職責:
1、召開社聯委員會議,並執行其決議與決定;負責召開社聯全體工作會議、社聯主席團工作會議、社團負責人幹部工作會議、社聯各部門工作會議等各類會議。
2、對申請成立的新社團進行初步論證、審查並將審查意見上報院團委。
3、制定社聯工作規劃及工作報告。
4、合理、有效的引導學生社團開展工作,全面考核學生社團運行情況。
5、任免各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及其骨幹。
6、籌備下屆社代會的召開,向社代會報告工作。
7、決定學生社團工作的其他重大問題,行使社代會賦予的職權。
第二十一條 社聯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開展社聯內部的各項工作;
2、定期召開所轄部門部長會議,指導所轄部門的工作,協調各部門間的工作;
3、定期跟蹤各部門工作,了解並向主席反饋工作動態;
4、了解社團的最新發展動態,協調各社團組織和安排活動。
第五章 社聯各部職能
第二十二條 秘書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職能如下:
1、協助主席處理日常事物,及時向老師、主席匯報社團近期工作,做好社團的考勤及各項制度的考核工作。
2、整理社聯資料並定期存檔,制定社聯辦公室值班和考勤制度。
3、製作每學期會議時間表,為社聯常委會、會長例會等各種類型會議做好通知、參會考勤和會議記錄工作。
4、制定並完善社聯通訊錄、並負責各類通知的下達。
5、負責起草社聯每學期的工作總結和工作計畫。
6、負責社團聯合會各項緊急性、臨時性工作的通知、協調等工作。
第二十三條 組織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職能如下:
1、監督考核各社團主要幹部日常工作情況,監督考核各社團會員大會開展情況。
2、審核審查各社團的日常活動,安排人員參加活動,做好活動記錄並作出活動總結,協調協會日常活動所用場地。
3、學年社團評優:在社聯常委會的指導下,收取評優材料,認真籌備評優答辯會。
4、社團換屆工作:在社聯常委會的指導下,收取換屆材料,認真籌備換屆答辯會。
5、負責組織各部以及各協會之間的活動。
6、負責學生社團申請成立初審工作
第二十四條 通訊宣傳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職能如下
1、負責製作社團聯合會工作所需要的海報、條幅等;
2、負責提醒各社團在活動舉辦前1—3天,將海報及時張貼出來。
3、對隨意覆蓋其他社團或組織的正在使用海報的社團,進行登記並根據情況上報社團聯合會統一處理。
4、負責將社團活動新聞稿及照片上傳至社聯宣傳媒體將其宣傳,負責學院學生報的供稿工作。
5、負責社聯網站、微信、微博、信箱的日常管理。
6、負責社團活動申請策劃通知的審核及社團活動的審批工作
第二十五條 外聯部設部長一名,職能如下:
1、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對外聯絡活動。
2、負責組織、承擔學生社團聯合會以及社團工作所需的來賓接待工作。
3、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社團工作所需的與各高校社聯、社團、媒體及社會各界友好單位等的聯繫。
4、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因工作所需與企事業單位洽談贊助事項,協助各社團活動所需的贊助事宜。
5、負責校內各社團之間聯合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6、對每次社團與校外商家洽談贊助的結果予以登記並報資源管理部存檔。
7、各學生社團與外界商家所簽訂的合作協定書需上報外聯部初審,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批後方可簽訂,任何社團無權直接與商家簽訂或口頭商定任何協定。
第二十六條 財務部設部長一名,職能如下:
1、負責學生社團會費管理
學生社團會費由院團委收取並統一管理,扣除社團會員證工本費和學生社團聯合會公攤費用,剩餘資金作為學生社團的可用資金。如果出現超支情況,學生社團聯合會常委會、財務部將向該社團發出預警通知,並不再受理該社團財務報賬等工作。
2、負責學生社團報賬
(1)每兩周進行一次統一報賬,由各社團主要負責人攜帶財務報表到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報賬。
(2)經費開支在經費預算批准範圍內憑正式發票、收據、經費批准報告報帳。
(3)帳務登記本需仔細填寫開支項目,報賬內容必須合理,餐費、飲料費等不合理開支不予報賬。
(4)票據背面必須具備社團第一負責人簽字,並註明社團名稱、用途、經手人和時間。
(5)票據必須按實際支出項目開具,不得籠統的開寫“辦公用品”、“文具”等,若有物品太多情況時,應附帶物品清單,否則不予報賬。
(6)單筆經費支出超五十元須由憑院團委分管老師簽字方予以報賬。
(7)社團舉辦大型活動,需要有活動策劃和詳細的經費預算,活動在得到社團聯合會批准後方可進行,所同意報銷的經費只在活動預算範圍內,超出預算的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3、學生社團換屆財產交接
每學年年末,各學生社團換屆期間須進行財務交接。社團第一負責人作為證明人。學生社團換屆財務交接結束後,學生社團同步記錄賬本交由本屆社團財務負責人管理、保存。在交接時,上一任社團負責人需把社團財務事宜交代清楚。
第六章 會旗、會徽、會歌
第二十七條 會旗是社聯的象徵,反映了我院社聯工作的特色和文化內涵。各會員必須愛護會旗,不得塗污、焚燒會旗第二十八條 社聯會徽寓意
1、整體寓意:與青春共舞,共創社聯美好明天!
2、龍為“S”(社),人為“L”(聯),水紋是水院的代表;
3、蛟龍旋而上:征著水院社團的青春活力與奮發向上的精神;
4、舞動的小人:“以人為本”,活力青春,代表著最好的團隊;
5、水紋:水院標誌的幻化,水院是我們最好的平台,而我們代表水院將舞出最好的團隊;顏色解析:紅色:象徵激情與希望;
6、綠色:象徵青春與活力,7、藍色:以人為本,以水為魂,秉承“上善若水,海納百川”的品格。
第二十九條 以《水院社聯的日子》為會歌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所有。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社團聯合會幹事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社團聯合會內部隊伍建設,提高幹事的素質,增強並規範對社團聯合會各部門幹事的監督與考查,樹立社團聯合會的良好形象。激勵並充分調動廣大幹事的工作積極性,社聯實行幹事考核制度。
第二條 考核目的是加強社團聯合會幹事的管理,規範行為,保證工作開展順利,提高社聯的辦事效率,有效為下屆社聯核心力量做鋪墊。
第三條 考核原則: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條 考核辦法:各幹事有60分的起始分,每學期期末統計考核分數。
第五條 考核對象為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社團聯合會幹事
第六條 基本要求:
1、幹事應遵守學校以及社團聯合會的各項規章制度,言於律己,在廣大學生中樹立模範帶頭作用。
2、正確處理好學習、工作與生活這三者之間的關係。
3、服從內部安排,對內部部署的任務應該保質、保量、按時的完成。
4、幹事應有主人翁意識,團結一致,維護社團聯合會良好的形象。
5、主動與協會會員進行溝通與交流。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七條 會議考勤
1、例會及另行通知的會議,遲到或早退者扣1分/次,無故缺席者扣2分/次,無故曠會三次或請假五次及以上者勸其退出。2、各幹事在例會時間應認真聽講,做好會議記錄,在期末進行檢查,一次未做扣3分。開會玩手機或沒認真開會者扣1—2分/次。
3、凡請假者需在例會前向主席團遞交請假條,取得主席團同意之後請假方可有效。
第八條 工作情況
1、工作積極,認真負責且帶頭創新。在各項活動或工作中,提出建議並被採納者加1--3分/次。
2、對分配的任務未完成者,根據情況酌情扣1--3分/次。
3、違反校紀校規及社團聯合會各項制度情況,一次扣3分。
4、各幹事值班,無故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無故缺勤,一次扣2分。
5、工作材料(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活動總結、新聞稿等)上交情況,沒按規定時間及時上交扣1分/次。
6、活動期間無故離席或無故早退者扣2分/次。
7、活動未佩帶工作證者扣1分/次。8、積極組織、參加學校的活動,在活動中起良好的帶頭作用者加1分/次。
9、積極參與協會活動,並做好相關活動記錄,加1分。
10、聽從安排、有上進心且工作積極者在加1分。
11、積極的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或協助協會完成活動,並得到該部門或協會負責人的認同及表揚者,加2分。
12、社團聯合會要求全體成員必須到的大型活動,所到成員加3分,無故缺勤者扣2分,遲到者扣1分(以簽到表為準)。
第九條 民主評議
1、以本學期的工作表現為基礎,各位幹事在期末對社聯全體幹事進行客觀評議,各位幹事的最終得分為民主評議的平均分。
2、每學期對社聯全體幹事進行評選,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考核原則。
第三章 考核獎懲
第十條 考核結果作為社聯內部年度優秀社聯幹事評選的主要依據。
第十二條 對於考核成績優秀者及對社團聯合會工作有突出貢獻者,在評優評先時予以優先考慮。
第十三條 對於低於基本分社聯人員,由主席團審核,在例會上公布,責令其反思,及時更正,並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勸說未果者,由主席團審議決定是否予以除名處理。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社團活動管理規定
為加強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申請審批的規範性,突出各社團的活動特色,以挖掘出更多優秀的社團活動,經社團聯合會全體批准,現對各社團活動申請、審批做出以下規定:
一、活動申請
1、各社團需在每學期的開始向社聯上交一份本學期的工作計畫(計畫內容包括:活動的初步方案,活動覆蓋面和預期效果,活動的經費等),在每學期的結束向社聯上交一份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內容包括:組織情況,參加人數,活動計畫,地點,效果及經費情況)。
2、社團活動的申請及策劃方案必須提前兩周,逾期或事後補交的一概不算,活動的申請書、策劃書和經費情況須寫詳細。
3、對於應邀參加校外、其他社團或組織的活動需提前兩周上交申請。
二、活動審核的要求及基本原則
1、審核要求
活動可行性:學生社團所舉辦的活動都應在國家法律政策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範圍內開展,學生社團應嚴格遵照本社團的宗旨和章程制定活動計畫,開展各項活動。
活動開展的必要性:學生社團舉辦活動應從全局出發,明確活動目的,遵守必要性原則,儘量避免與其他單位在同一時間重複開展類似的活動,避免人力和財力上的浪費。
活動開展的可能性:學生社團開展活動應從客觀實際出發,全面考慮自身以及外部條件,對活動條件不成熟的,將暫不予批准,待時機成熟時再予以批准。
活動時間的合理性:學生社團活動應在會員學有餘力的前提下開展,並不占用正常的教學時間。
活動是否涉外:學生社團一般在校內開展活動,特殊情況須涉及校外單位或個人(含外籍人員),社團應慎重考慮,經社團審核後報社團聯合會常委會討論通過方可進行。
活動經費的非營利性:學生社團出於自身發展和活動開展的需要,可適當籌集活動贊助,但不得以社團名義為社團或個人牟取暴利。
經費預算的集約性:學生社團應本著“必要、節約、量入為出”的原則使用會員經費,經費預算必須詳細、合理。否則將不予批准或要求活動主辦學生社團對經費預算作必要的調整後方予以批准。2、活動審核的基本原則
(1)項目要與申請資金的要求一致。
(2)對於可行性高、新穎的項目以優先考慮。
(3)對於存在高危險的項目一般不予批准。
(4)活動沒有整體思路和完整流程及流程不暢的要駁回重修。
3、活動的通知
對於審核通過的活動,社團負責人應在活動開始前一周將活動通知上交至社聯通訊宣傳部。
三、活動的中期監管
社團負責人要在活動進行前與社聯取得聯繫,以便社聯組織人員對社團活動進行考察監管。
四、活動後的注意事項
社團負責人應在活動結束後將活動新聞稿並活動照片上傳至社聯信箱。
五、其他
1、未經社聯批准私自舉辦活動、現場監督不予配合的社團,將根據情節嚴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撤換會長、撤銷社團等處分。
2、各社團每學期舉辦活動的數量不得少於1次,否則將取消其本學年評優資格;對於一學年未舉辦活動的社團,社聯將予以取消。
精品社團
燎原文學社、龍韻華章漢服社、大學生茶文化協會
武術協會、街舞協會、吉他協會、夢工廠影視協會
歷任領導
第一屆(2009級)
主席 :孫文智
副主席 :王偉青、呂鵬蕾、丁健
秘書部部長:薛芙蓉 組織部部長:李英傑 通訊部部長:譚春蓮 外聯部部長:馬凱
財務部部長:張雪梅 考評辦部長:丁帥 宣傳部部長:張兵
第二屆(2010級)
主席團(排名不分先後) 趙銀銘、馬偉、劉亮、林穎、陳仁棟、趙學友、薛香華、王浩、李昭偉
第三屆(2011級)
主席: 崔貝貝
副主席 :王先沖、李兆傑、王正凱
秘書部部長:王雙、杜麗 組織部部長:宋其凱、張松 通訊部部長:范開旋
外聯部部長:張純浩 財務部部長:劉玲玲 考評辦部長:秦亮 宣傳部部長:孫聰聰
第四屆(2012級)
主席: 邱超
副主席 :王紅真、宋鈺嬌、劉陽
秘書部部長:吳宇飛 組織部部長:蘭春蒙 通訊部部長:季瑋 外聯部部長:馬克勝
考評辦部長:王春波 財務部部長:張叢叢 宣傳部部長:張龍順
第五屆(2013級)
主席 :劉慶棟
副主席 :姜迪、王瑞濤、詹鑫
秘書部部長:楊煥旭、劉亞平 組織部部長:劉衛東、陶路路 通訊宣傳部部長:宋升源、張俞
外聯部部長:梁榮真 財務部部長:范利梅
第六屆(2014級)
主席 :沈林金
副主席 :張繼建、段名揚、王瑩
秘書部部長:徐琳雅、高雪梅 組織部部長:王延濤、何貞飛 通訊宣傳部部長:甦醒、張宜嵩
外聯部部長:代春雲 財務部部長:王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