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巨型污水坑事件

山東巨型污水坑事件

事件介紹,事件處理,

事件介紹

2016年3月,山東省濱州市博興縣店子鎮張侯村,面積達1.2萬平方米、深30多米的污水坑緊鄰耕地,污水坑內味道刺鼻,水面呈暗紅色。
經檢測,周邊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窯坑存水的影響。當前,窯坑記憶體水已抽取完畢,存水及底泥正運往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事件處理

針對山東省濱州市博興縣店子鎮廢棄磚瓦窯坑存水污染問題,濱州市委、市政府,博興縣委、縣政府依據環保督政責任追究要求,緊急啟動問責機制。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博興縣縣長殷梅英進行了約談;對博興分管副縣長郝波、縣環保局分管副局長王祖學,進行了書面誡勉;對博興縣店子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任瑞新,黨委副書記、鎮長高峰,分管環保工作的鎮政府專職信訪助理員耿明泉,分別予以免職。公安部門正在對涉事企業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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