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女子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山東女子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山東女子學院校自律會全稱為:山東女子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校自律會是在學生處的指導下,由品學兼優的學生組成,實現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組織。

校自律會堅持“自律、自立、自強”的基本原則,團結同學,協調維持學生正常學習秩序,促進良好的校風、學風的形成,努力為學生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

校自律會每學年一次換屆,選舉產生各級幹部,設主席、副主席,下設多個職能部門,由若干人組成,主席主持日常工作。

校自律會作為山東女子學院校級兩大學生組織(自律會、學生會)之一,始終堅持從學生出發,為學生所想,做學生所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女子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 外文名:College Students Self-Descipline Committee, Shandong Women's University
  • 會訓:律己達人,自強不息
  • 成立於:2007年5月
  • 簡稱:山東女子學院自律會
部門設定:,部門職責:,文明督導部:,信息部:,宣傳部:,安檢部:,秘書處:,文體部:,禮儀部:,外聯部:,會訓,基本原則,校自律會章程,

部門設定:

校自律會現成員三百餘人,由主席團和八個職能部門組成。8個部門分別是:
文明督導部
信息部
宣傳部
安檢部
秘書處
文體部
禮儀部
外聯部
現第十二屆主席團成員共有6人,主席1人,副主席5人。
主席:王雋(藝術設計學院)
副主席(按姓氏筆畫排序):郭海濤(數據科學與計算機學院)、韓哲(外國語學院)、菅夢雪(會計學院)、隋春磊(外國語學院)、孫秀麗(工商管理學院)
助理:劉明月(文化傳播學院)、付璐璐(教育學院)
往屆回顧:
第七屆主席團成員共有7人:
主席:王曉傑(經濟管理學院)
副主席(按姓氏筆畫排序):代曉婷(會計學院)、孫玉琴(經濟管理學院)、宋一鳴(教育學院)、 張書(會計學院)、鄭志強(藝術學院)、董惠(藝術學院)
第八屆主席團成員共有8人:
主席:劉兆輝(會計學院)
副主席(按姓氏筆畫排序):王慧(藝術學院)、王鑫瑤(社會與法學院)、劉冬青(教育學院)、張海英(會計學院)、葛曉菡(會計學院)、董勝濤(社會與法學院)
主席團秘書:張舒顏(外國語學院)
第九屆主席團成員共有6人:
主席:葛曉菡(會計學院)
副主席(按姓氏筆畫排序):付小迪(社會與法學院)、張海英(會計學院)、孟祥瑞(藝術學院)、祝真闖(經濟管理學院)、崔明明(藝術學院)
第十屆主席團成員共有6人:
主席:陳夕(音樂學院)
副主席(按姓氏筆畫排序):王鑫(經濟管理學院)、張濟凡(文化傳播學院)、李謙萌(信息技術學院)、趙抒琴(經濟管理學院)、彭本亮(藝術學院)
第十一屆主席團成員共6人:
主席:張玉璽(文化傳播學院)
副主席(按姓氏筆畫排序):劉潔(外國語學院)、李亞楠(文化傳播學院)、李雨辰(教育學院)、張姣姣(外國語學院)、鄭爽爽(文化傳播學院)

部門職責:

文明督導部:

主要在老師指導、主席團帶領下負責日常查課工作,及活動現場的秩序維護工作,檢查學生在課堂、餐廳、會場等場所的文明行為。

信息部:

負責活動現場和各會議的拍照,維護學生處微信公眾平台,向廣大師生推送校園近期信息及各類思政活動,負責大學生工作網站—學工線上建設、維護、模組更新、信息宣傳工作。

宣傳部:

主要負責各種活動的海報、板報的編輯製作工作,以及各種證書的書寫工作。

安檢部:

主要負責學生公寓衛生檢查、違規電器檢查及宿舍常規檢查。

秘書處:

主要負責活動策劃及活動通知下發等策劃傳達工作。起到自律會內部的上傳下達作用。

文體部:

主要負責組織文體活動的策劃及實施工作。

禮儀部:

大型活動中需要有迎賓禮儀和頒獎禮儀的場合,由禮儀部完成相關迎接工作。

外聯部:

主要負責自律會與校學生會、各二級學院學生組織及其他院校的學生組織聯繫工作;洽談部分活動的校外贊助工作。
自律會是一個學生可以展示自我的自由平台,豐富了校園文化。

會訓

律己達人,自強不息

基本原則

自律、自立、自強

校自律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組織名稱:山東女子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
第二條:組織性質:山東女子學院大學生自律委員會是在學生工作部(處)的具體指導下,以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學生組織。
第三條:組織宗旨:本組織旨在強化大學生的自我管理意識,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維護學習生活秩序,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幫助青年學生樹立自尊、自愛、自立、自強的大學生形象。通過自查自糾、自我管理,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使學生在日常生活、學習、爭先創優、文明守紀等方面逐步做到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自我發展,實現為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服務的根本目的。
第四條:工作守則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2、堅持民主集中制;服從組織領導;發揚踏實、公正、嚴謹的工作作風,密切聯繫同學;虛心聽取意見;深入開展工作。
3、各職能部互相團結,分工不分家,以大局為重,相互協調,密切協作。
4、注意工作質量、講究工作效率、履行崗位責任制,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
5、嚴格要求自己,遵守校規校紀。在各項活動中以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
6、 努力學習,注意自身素質的提高與綜合能力的培養,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二章 機構設定
第五條:大學生自律委員會設主席、副主席,主席負責全面日常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第六條:大學生自律委員會下設秘書處、宣傳部、信息部、文體部、安全衛生部、文明督導部、禮儀部、外聯部。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六條: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學生教育管理的決定和指示。
第七條:組織學生開展“三自”活動,引導廣大同學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培養優良的學風、校風。
第八條:協助學生工作部(處)對學生進行日常行為規範、學生公寓住宿管理。
第九條:收集並反映學生在教育管理、公寓管理服務方面的的意見、建議,發揮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第十條:協助學生工作部(處)開展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國防教育等活動。
第十一條: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安全衛生秩序檢查等工作。
第十二條:監督檢查校風校紀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違章、違紀的檢查。
第十三條:宣傳我校關於學生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引導廣大學生自我約束、自我管理。
第十四條: 完成學生工作部(處)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成員的基本權利
(一)成員有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參加內部各項活動及對本委員會各成員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
(二)成員在本委員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成員有參與大學生自律委員會評優的權利。
第十一條:成員的基本義務
(一)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身作則、嚴以律己、作風正派、公正無私,模範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各方面為同學做出表率。
(二)大學生自律委員會成員有按時參加大學生自律委員會的統一檢查或臨時檢查的義務。
(三)大學生自律委員會成員有按時參加主管部門或全體成員會議及例會的義務。
(四)大學生自律委員會成員有如實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義務。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大學生自律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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