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家住山東東營廣饒縣大王鎮的居民劉興亮在收到網購的一雙鞋子幾小時後出現嘔吐、腹痛等症狀,因搶救無效死亡。據醫院診斷顯示,死因為有毒化學液體氟乙酸甲酯中毒。據了解,此事緣於氟乙酸甲酯作為快件投遞中發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目前,其妻焦女士已報案,廣饒縣警方逮捕相關責任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奪命快遞致人死
- 外文名:無
- 原因:中毒
- 時間:11月26日
案發過程,調查分析,處理結論,
案發過程
□家屬
新鞋送到家三口“中毒”
11月26日,焦女士在淘寶上為女兒看好一款鞋子,感覺價格很便宜,便讓丈夫劉興亮搶購,鞋子於29日到貨。“幾點到的我也不清楚,11點40下班到家,老公說鞋子到了,但是味很大,便放在了陽台上。我想新鞋子有味很正常,從評價上看到也有人說鞋子有味的,便沒在意,還試穿了一下。”
焦女士說,鞋盒是粉紅色的,丈夫用包鞋的紙擦拭過,擦鞋紙上有一些黑色的東西,由於鞋子是黑色的,這黑色東西從何而來並不清楚。“整個鞋盒似乎被汽油浸泡過一樣,低頭一聞,有一股很刺激的氣味,我就感覺頭暈、噁心、嘔吐。”丈夫便把包裝袋等放置到樓道中。
焦女士說,她想過會不會有毒?丈夫在網上與賣家聯繫並留言說:“我們全家中毒了”,但賣家回復了一個嘲笑的表情,承諾焦女士將鞋子退貨,賣家負責郵費。
孩子回來後,焦女士告訴孩子不能動鞋盒,可以試穿一下。孩子試穿完以後,便洗手吃飯,她在盛飯時感覺沒有任何食慾,噁心。
焦女士稱,丈夫還在整理用手機拍下的擦鞋照片,突然表示頭暈、噁心。女兒也說心口難受,伴隨咳嗽狀況。僅僅幾分鐘,丈夫緊接著開始腹痛,自己拿車鑰匙去醫院。焦女士仍未感覺到事情有多嚴重,“也就是吃個藥打個針就行了。他還問我去不去。誰能想到真中毒啊?”
□醫院
病人中午就診當天去世死因為氟乙酸甲酯中毒
12月20日下午,據東營市第二人民醫院綜合內科主治醫師李莉回憶,劉興亮是事發當天中午12點半左右到急診室的,當時意識還比較清楚,主要症狀為頭暈、噁心、腹痛、面部蒼白。
“病人說是收到網購的鞋子後聞了聞,有點兒頭暈,就躺下休息了,感覺好點兒後又看了看鞋子,發現上邊有點髒,就用濕布擦了擦。”李莉說,當時她並不相信聞了聞鞋就會中毒。
“病人的病情發展很快,十來分鐘後病人全身抽搐,我們也向家屬詢問過是否有癲癇病史,家人說沒有。我們考慮會不會是食物中毒。”李莉說,“正準備打針的時候,病人開始全身抽搐”,醫院隨即對其進行鎮定治療和面罩吸氧等常規治療,病人並不見好轉。在病人接受治療的過程中,病人的妻子也趕到了醫院。
沒過多久,病人的心電監護顯示血壓飽和度開始下降,醫院迅速組織專家會診,初步診斷為腦神經出現問題和肺部中毒,“誘因可能就是聞了聞鞋子。”參與會診的綜合內科副主任醫師張希國介紹,“從醫20多年,從來沒遇見過這種情況,也分析不出到底是什麼中毒。”
直到下午3點多,病人仍不見好轉,病人家屬要求轉院至濱州一家醫院。考慮到病人的特殊情況,院方同意病人轉院。“下午4點左右,從濱州那家醫院過來的救護車將病人接走”。張希國說,“晚上11點多的時候,接到警方的電話說是病人已經去世了。”
12月20日上午,焦女士表示,丈夫11月29日因搶救無效死亡,濱州這家醫院出示診斷死因為有毒化學液體氟乙酸甲酯中毒。在搶救丈夫時,焦女士也出現了嘔吐、腹痛的症狀,被送進了重症監護室。
調查分析
□圓通回應
曾進行驗視發件企業說無毒
12月20日晚,圓通速遞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圓通收件人員曾對該物品進行驗視。物品發生泄漏後,捷順通公司(圓通加盟店)2名員工不適,11月29日工作人員與發件企業聯繫,對方稱該物品為氯乙腈,無毒無害,只需進行通風晾曬處理。不料,當日又有3名員工胸悶。
11月30日,再次致電發件企業詢問寄遞物品是何物?湖北方面寄件人稱為氟乙酸甲酯。捷順通公司立即報警,聯繫119對污染源進行處理。濰坊市對污染源進行隔離處理。
稱深表歉意已和家屬接觸
“圓通速遞謹對在該事件中遭受傷害的消費者及其家屬,以及圓通公司員工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們尊重郵政管理部門對圓通速遞相關加盟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我們正在配合警方調查並同時在全網範圍內積極整改。”圓通在聲明中表示,不會迴避責任,已經與家屬進行接觸,並當面表達了歉意。
圓通方面還表示:“鑒於寄件方在寄件時並未如實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質及恰當的處置方法,圓通速遞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郵政通報
另有多人治療一人退貨倖免
山東省郵政管理局12月20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稱這是一起“偶發的違規寄遞禁限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導致1死9中毒。死者妻子和女兒分別住院3天和5天。
山東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副處長陳曉稱,11月28日23時15分,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圓通網路)工作人員在卸載由武漢發往濰坊的快件時,發生化學品泄漏,48小時內導致5名工作人員中毒。1844件快件中,包括污染源在內共154件快件沾上氟乙酸甲酯。該車在武漢出發後在濰坊是第一站。除造成廣饒1例死亡之外,還造成壽光膠州兩例身體不適,已接受治療,黃島一收件人發現異味後,將快件退回。
濰坊捷順通遲報被罰2.8萬
事件發生後,該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而是對疑似快件自行進行了隔離,並於11月29日10時左右將同一車次的其他快件先後投出。
對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在責任事故發生後的遲報行為,山東省郵政管理部門對其作出經濟處罰2.8萬元,並在全省通報批評,同時責令山東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在全省開展安全整頓。
非危化品但有致人死亡案例
12月20日晚,湖北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處長張磊介紹:此事件中系湖北沙洋運通物流有限公司(圓通速遞加盟公司)違規收寄的包裹在山東濰坊分撥中心發生泄漏,已對該公司立案調查,作出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湖北省郵政局成立了“11·27”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對事發地進行實地調查和處置。
據張磊介紹,該物體雖然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中的危險化學品,但具有易燃特性,刺激人的眼睛、呼吸系統和皮膚,出現過致人死亡的極端案例。該化學品由湖北某化工廠寄往濰坊市某製藥廠。
國家郵政局《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第一條第四項中提到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有機溶劑)不得寄遞。圓通速遞一位周姓負責人表示,圓通並無危險品承運資質。
處理結論
已逮捕幾名相關責任人
據大眾網報導,11月29日,焦女士一家就已向廣饒縣派出所報案,後又向廣饒縣刑警大隊報案。縣刑警大隊提取了樣本,檢驗結果顯示,黑色物質為氟乙酸甲酯。經查,這種化工原料在圓通快遞濰坊分公司的封存倉庫里,也曾經出現過,而且同樣害過人。
昨天晚上,山東東營市廣饒縣公安局宣傳人員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目前,警方已經逮捕了幾名相關責任人。等到案件基本弄清楚之後,會向社會公布具體案情。
□律師觀點
責任事故或受刑法制裁
北京蘭台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其中,據該法第四十四條,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他還指出,因快遞公司工作環節過失造成員工或消費者死亡的,還可按責任事故來量刑,快遞公司或相關人員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包華說,上述事件若經偵查,證實還存在投毒、陷害等情況,犯罪責任人也要受到刑法制裁。這一事件中,寄件人違規寄出有毒物質,在物質泄漏後聲稱無毒無害,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也應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