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王

山村王,久米皇子之後也。天平末,敘從五位下。寶字中,為紀伊守,遷少納言。惠美仲麻呂之反,以功授從三位,為左兵衛督。及帝被廢,將兵圍中宮院,宣太上皇詔。神護初,賜勛二等,兼大和守,賜功田五十釘,拜參議,加治部卿。景雲元年,薨,年四十六。延曆中,近江上言:「除王姓,從百姓者,凡五戶一陌一口。戶主槻村、井上、大岡、大魚、動神等,並山村王之孫也。山村王以養老五年,編附此部。子孫審息,或七八世,分為數戶,依格六世以下,除承嫡者之外,科課役。請承嫡之戶,遷附景戶,餘與姓科課。」於是下所司,檢皇親籍,無山村王之名。因從百姓之例,不賜真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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