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

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

《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是2021年10月3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地方標準《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規定了山嶽型A級旅遊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的術語和定義、風險形勢、基本要求、等級確定與風險排查、防控、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該標準適用於山嶽型A級旅遊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
  • 標準號:DB34/T 4017-2021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
  • 實施日期:2021-10-03
  • 執行單位: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16
  • 狀態:現行
  • 發布日期:2021-09-03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批准發布部門: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技術歸口: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安徽地處華東腹地,南北冷暖氣團交綏頻繁,天氣氣候覆雜,屬於多災易災省份。特殊的地理位置、特定的地形地貌和複雜的氣象條件,使安徽遭受大洪水和嚴重乾旱發生幾率均約5年一遇,地震活動在全國居於中等水平;暑期汛期多雷雨天氣,山嶽型(涉水及高空項目)A級旅遊景區、文物古建築易發雷擊、山體滑坡、土石流、洪澇及森林火災等災害,容易發生事故,存在較高風險;冬季低溫雨雪天氣較多,惡劣天氣下景區景點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遊樂設施設備容易受損,易產生安全隱患。此外,安徽省山嶽型A級旅遊景區較多,關於對景點自然災害風險防護方面的標準缺少。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皖政秘〔2020〕147號)、《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旅辦發〔2017〕21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構建“六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7〕16號)等相關檔案要求,為了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提升 安徽省山嶽旅遊景區救援水平,保障遊客生命財產安全,制定了地方標準《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9年11月,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標準修訂計畫的函》(皖市監函〔2019〕510號)檔案下達,項目計畫號:2019-1-150。
  • 成立標準小組
安徽省旅遊規劃設計研究院成立標準起草工作組。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了標準制定的總體思路、確定了標準制定計畫及標準基本框架。確定在標準編制過程中,全力滿足編寫工作的各項需求的措施。
  • 形成標準初稿
標準起草小組通過召開專家研討會、技術人員座談會、討論會等,明確標準的編制大綱和核心內容,為保證標準的先進性、可操作性提供技術保障,結合前期工作,標準起草小組赴天堂寨、金剛台等景區開展調研,2020年8月份完成標準(工作組討論稿)編寫,並報委託單位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管理處徵求意見,2020年9月份完成編制了標準初稿。
  • 形成意見稿
2020年10月22-28日,起草單位組織赴黃山、天柱山、白馬尖、紫蓬山等山嶽型A級旅遊景區開展實地調研,並徵求相關單位意見,以便於標準的進一步完善。於2020年11月5日,在結合各地調研反饋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標準,形成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9月3日,地方標準《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由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0月3日,地方標準《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 起草單位: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安徽省旅遊規劃設計研究院。

標準目次

前言
I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風險形式
2
5基本要求
2
6等級確定與風險排查
2
7防控
3
8應急處置
4
9責任追究
5
附錄A(規範性附錄)自然災害等級劃分
6
附錄B(規範性記錄)自然災害報告記錄表
7
附錄C(規範性附錄)風險點名稱和應對措施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規定了山嶽型A級旅遊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的術語和定義、風險形勢、基本要求、等級確定與風險排查、防控、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

引用檔案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 13495.1 消防安全標誌—第1部分:標誌
GB 15630 消防安全標誌設定要求
GB/T 23694 風險管理—術語
GB/T 26376 自然災害管理基本術語
GB/T 29425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回響劃分基本要求
DB34/T 3384 旅遊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規範
DB34/T 3388 旅遊行業安全應急聯動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滿足了行業發展的要求,填補山嶽型景區自然災害防控方面標準的空白,填補了安徽省相關旅遊標準空白,也為中國國內山嶽型旅遊景區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提供較為科學的範本。
地方標準《山嶽型旅遊A級景區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規程》(DB34/T 4017-2021)的制定,一方面, 能夠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定期開展安全風險排查、進行安全形勢分析,建立問題責任清單,建立安全隱患清單庫,實現台賬化管理,將有效提高山嶽型旅遊景區在自然災害的防範和應對能力。對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及時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降低突發事件的發生的破壞性。另一方面,標準的制定將有效防止和減少旅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而引發的財產和生命損失,切實保障廣大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把損失控制在最小的範圍之內,為旅遊活動的健康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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