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國企

山寨國企溫州一些企業曾以“山寨”產品而暴富,而溫州最大的國有企業---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應國權和其部下共16人也想出“山寨”國有企業的辦法,成立“溫州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集團”變成“發展”,兩字之差,讓這家“高仿”公司在短短7年時間內,就將3.7億元國有資產裝入囊中。

改革開放初期,溫州一些企業曾以“山寨”產品而暴富,而溫州最大的國有企業---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應國權和其部下共16人也想出“山寨”國有企業的辦法,成立“溫州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集團”變成“發展”,兩字之差,讓這家“高仿”公司在短短7年時間內,就將3.7億元國有資產裝入囊中。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不久前對菜籃子集團腐敗案作出終審判決,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應國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他15名被告人分獲有期徒刑3年至13年不等。剖析此案,令人深思。
專家認為,像菜籃子集團這樣的民生領域產生腐敗也應引起高度重視。隨著國家對民生領域的投入越來越大,近年來,民生領域的窩案、串案多發。從作案手段來看,民生領域犯罪呈現公司化、市場化、專業化、智慧型化等特點,相當隱蔽,且周期較長。涉案人員熟悉行業操作規程,在實施犯罪過程中採取各種形式規避法律,掩蓋罪行痕跡。
溫州市委黨校教授陳中權等人認為,與過去簡單的權錢交易或者系統內部腐敗不同,民生服務領域社會負面影響大,往往更加直接地侵害公眾利益。因此必須高度重視民生領域職務犯罪的預防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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