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定縣原名山明縣,是明代交趾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縣。 基本介紹 中文名:山定縣治所:越南河內市應和縣紫陽村東 山定縣,本越南陳朝山明縣,明成祖永樂五年(1407年)夏六月,以安南平定,設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改山明縣為山定縣,屬威蠻州。又於該縣設河泊所。永樂十三年秋八月,設稅課局。宣德三年,明朝棄交趾藩司,黎朝於其地設立山明縣。故址可能在今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河內市應和縣高城總紫陽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