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區統計局 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山城區,屬於非盈利性事業單位,主要是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以確保統計數據真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城區統計局
- 外文名:無
- 職責: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
- 目的:確保統計數據真實、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區性統計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貫徹落實全國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全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審批區級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區級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全區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協助縣區管理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縣區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省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九)建立並管理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
(十)承辦區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