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科學技術局

山南市科學技術局是山南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能,單位構成,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牽頭擬定全地區科技發展規劃。
(二)負責擬定全地區重點基礎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全地區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方案,對科技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建議。
(四)負責申報、編制實施地區科技基地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重大科研基地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建議,推薦全地區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新技術產業化規劃,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地區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等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六)組織擬定全地區科技促進農牧區和社會發展的相關方案、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方案、科技成果推廣措施,指導科技成果推廣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和重大措施建議,推擠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自治區科技技術獎的申報工作,負責地區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資質工作,參與擬定全地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科普規劃和科普工作計畫病組織實施;負責自治區級科技成果的申報工作;負責科技保密、評估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歸口管理的各類科技經費預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十)負責組織協調全地區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承擔規劃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
(十一)組織指導科技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辦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構成

山南市科學技術局內設4個行政機構(正科級)分別為:辦公室、科技管理綜合科(星火計畫辦公室、高新技術管理辦公室)、知識產權局、科學技術普及科(科協辦公室),現核定編制總數為17人,其中:行政編制10名機關後勤編制3名、後勤事業編制2名,核定事業編制2名。局領導職數4名,行政機構科級領導職數8名。現有在職機關幹部21人,其中正縣級2名,副縣級3名,正科級5名,副科級3名,事業人員4名,工人4名,公益性4名,臨時工1名,其中駐村和選派第一支部書記4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