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區科技局

山亭區科技局職責有(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亭區科技局
  • 地區:山亭區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能:研究確定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近日,山亭區科技局全體同志和全區各鄉鎮(街道)副鎮長(主任)在區政府二樓會議室召開2010年全區科技工作座談會。
會議在山亭區科技局局長林森的主持下,全區各鄉鎮(街道)副鎮長(主任)以及科技局黨組成員及全體同志依次發言,總結概括今年來在各自工作崗位上所完成的具體工作、取得的成績以及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聽取了全體同志的匯報後,林森局長做了重要講話。
林局長充分肯定了各鄉鎮(街道)和科技局上半年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績。他指出,今年以來,在國家、省、市科技系統的指導、關心和支持下,山亭區立足山區實際,堅定不移地實施“科教興區”戰略,申報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工作獲得重大突破,國家考察組來我區考察創建工作並給予高度評價;申報國家級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1個;推廣農業新技術、新成果20項。先後培植5處名優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引進推廣糧、菜、果、禽牧等優良新品種48個;大力發展民營科技企業11家;上半年專利申請量達到53件。
同時,林局長還就下半年的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三點要求:一是要突出“一條主線”。緊緊圍繞“目標考核”這個做好各項工作的“指揮棒”,對照年初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全力落實好今年的項目和資金等各項工作。二是要抓好“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科技工作公共目標;一個方面是科技工作重點、亮點工作目標。樹立科技首位意識,成立黨政一把手親自掛帥的科技工作領導小組,配齊科技副鄉鎮長,完善科技管理體系,加大科技投入,更好的做好我區科技、地震工作。三是要重點做好“七個亮點”。做好高新技術、專利申報、項目申報和落實、省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創建工作、科技交流和科技培訓、農村土地合作社建設、科技下鄉七個亮點工作。明確任務,抓住重點,力爭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力爭年終目標考核取得優異成績。

主要職責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調研工作;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檔案、信訪、機要、督辦、保衛、保密、會議組織、機關資產管理、機關財務、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區科學事業費的預、決算;負責科技“三項經費”的劃撥管理並監督各類經費的使用;指導科技信息庫和科技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2、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貫徹落實科技促進農業、社會發展的戰略和政策;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建設計畫及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攻關計畫;負責申報和監督實施國家、省、市級星火計畫項目;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與開發,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和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等科技工作。
3、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貫徹落實高新技術發展產業及產業化的政策,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計畫;協同有關部門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等重大工程;負責編制與組織實施區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進行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負責國家、省、市級火炬計畫項目的申報與指導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及高新技術園(區)有關業務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基金和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
4、計畫綜合科
貫徹落實全區科技工作、科技與經濟結合的相關政策;協調組織科技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超前預測;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具體措施,承辦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事項;管理全區民營科技工作和民營科技園區建設;負責綜合類科技性社團的審查和業務指導;負責軟科室計畫編制與實施;協同有關部門落實有關科技人員政策;參與組織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統籌協調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加強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辦法和措施。
研究提出科技發展重點領域和優先支持的關鍵技術,組織編制全區科學技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南,綜合協調各類科技計畫的編制;負責科技攻關計畫的編制與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市級新產品試製計畫,落實新產品的優惠政策;負責科技統計、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級科技“三項經費”的計畫配置,監督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及學科帶頭人培養資金的使用;負責區級學科帶頭人培養計畫的編制與實施;研究提出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