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路線、方針、政策、法規,貫徹執行省、市制定的地方
教育法規及規章制度,研究制定符合我區實際情況的某些地方政策規定,並指導、監督各地執行。
2、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和速度,組織指導教育戰略、規劃、計畫的實施。
3、檢查、指導、評估下級政府、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區直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
4、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
5、監測、檢查鄉(鎮)執行中央和國務院確定的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直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及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工作,檢查、指導全區勤工儉學和發展校辦產業工作。
6、檢查、指導全區各級各類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美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
7、檢查、指導全區各級各類院校的教學領域改革工作,負責教學計畫、大綱的實施和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育等設施的建設工作。
8、檢查、指導各級教育行政、業務部門和各級各類院校的教育理論、方針政策和有關教材的教研工作、科研工作。
9、貫徹指導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檢查、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10、歸口管理全區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規劃、指導繼續教育和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11、負責區直所屬院校的機構設定、人員調配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區直所屬院校的幹部考察、考核和科級幹部任免及老幹部工作。
12、綜合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人員工作及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13、規劃並管理全區教育管理信息,統計資料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教育檔案和教育信息交流工作。
14、負責全區教育學會和有關的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管理工作。
15、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廉政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16、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宋文忠: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馬啟軍:協助宋文忠抓教育局日常工作,分管黨務、督導室、辦公室;
楚振強:分管計財股、勤儉辦、學生資助中心、教育結算中心;
張傳新:主持區職業中專全面工作,分管職成教股;
宋光輝:主持棗莊十八中全面工作;
張 偉:分管教研室、教科所、師訓股;
黨金來:分管紀檢監察、招生辦、信訪室;
甘宜濤:分管政工股、電儀站;
田厚龍:分管基教股、安全辦、體衛藝股;
陳祥云:協助馬啟軍抓辦公室工作,分管思政股、工會、團委、婦聯及信息宣傳、計畫生育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1.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2.制定委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3.研究擬定全區教育工作規範性檔案,做好各類檔案的登記、簽批、報送、下發、收集、歸檔工作。4.負責委機關文秘、信息、信訪、督查、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資產管理、後勤服務、會議組織、政策研究和綜合性文稿的匯總和起草工作。
督導室:1.組織實施本區教育督導工作2.對本區貫徹實施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3.對本區有關行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履行教育職責,加強教育領導和管理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4.對本區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本區政府報告和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5.辦理本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工會:1.建立健全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基層工會組織,指導、協調基層工會工作。2.完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代會制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3.指導學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4.負責指導做好校務公開和對教育系統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工作。5.組織教職工的文體活動。6.做好教職工福利工作。7.做好老幹部活動室的管理工作,並協助做好老幹部工作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政工股:1.負責機關和全區教育系統人事、工資及人事檔案管理,指導全區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2.規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3.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年度考核及職稱評聘工作。4.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計畫的編制和具體實施工作。5.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及工、青、婦等群團工作。6.負責全區教育行政管理幹部、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教育系統和委機關的政治學習活動。
基教股:1.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和學前教育)工作。2.規劃並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3.指導基礎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和課程改革。4.指導中國小思想政治及德育教育工作。5.實施全區普通高中和城區國中、國小招生工作。6.承擔全區中國小入學和畢業資格審定、學籍管理、畢業會考、國中及中國小畢業證書發放工作。7.監督基礎教育教學計畫執行和中國小教材、教輔用書、教學用具的使用情況。8.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9.指導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的示範學校(園)的創建工作。10.指導全區中國小安全工作,負責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