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縣民政局

屯留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1、制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規劃,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擬定民政工作地方性規章和政策性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主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城市下崗職工等低保對象的申報、審批、複查、登記,分配省市下撥的和縣級的保障金,組織檢查、監督保障金的落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

3、主管城市社區建設工作,負責社區工作及社區建設方針政策和規章的貫徹實施;指導和推動全縣社區建設服務社會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屯留縣民政局
  • 主要職責:制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規劃
  • 內設機構:綜合辦公室
  • 隸屬:屯留縣政府
機構職能,下設機構,

機構職能

屯留縣民政局
4、主管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承辦全縣性社團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紋嫌組及其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團基金會的審批和監管;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5、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查處其違法行為;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行政複議工作。
6、主管全民拘蜜地縣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施行國家有關優撫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龍棵求查;管理復員退伍軍人的評殘工作,承辦革命烈士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義務兵優待統籌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優撫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7、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復退軍人的安置法規和政策;指導退伍兵自謀職業,負責其待安置期間生活費的發放工作;承擔縣復員驗判頸退伍軍人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8、負責軍人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犧牲、病故軍官家屬易地安置的接收與管理工作;負責軍休所的建設、管理工作及各項經費的下撥和監督使用,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承擔縣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9、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和統一發布災情,負責扶貧濟困經常性捐贈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及其款物的接收工作;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負責救災扶貧周轉金的發放、回收和管理,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生產自救、救災捐贈物資儲備、發放工作和社會慈善事業;承擔縣生產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0、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及村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村、居委會幹部培訓工作。
11、主管婚姻登記管理,負責國家有關法律、規章的實施以及婚姻習俗的改革服務工作。
12、主管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縣鄉以上行政建制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變更、鄉鎮村排列順序的審核報批;負責村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和縣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管理城鎮地名標牌工作,監督檢查地名使用情況;負責我縣與毗鄰縣市區行政區域邊界的勘察、協商、報批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縣內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負責村以上邊界管理及爭議調處工作。
13、主管城鄉社會救濟,負責制訂救濟政策、標準並監督執行,實施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及其他特殊對象的救濟,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14、主管社會福利工作,負責制訂和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和“星光計畫”,擬訂我縣各類櫻趨霉福利設施的標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和指導社會福利社會化工作;指導孤兒、殘疾人等特困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落實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城鄉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審批、巨觀管理和民辦福利機構的登記、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類活動的審批和組織工作。
15、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國家有關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管理。
16、滲頁危尋負責民政幹部教育培訓,管理所屬單位的工作和民政財務、縣直民政系統國有資產,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1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設機構

機構名稱: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責:1、擬定全局各項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
2、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下屬各單位業務工作和內部事務。
3、督促、檢查局系統各單位落實上級指示和本局工作計畫、決定,對重要工作進行督辦。
4、負責全縣工作會議、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局辦公會議和全局性大型會議的組織工作,並督促檢查會議決定的落實情況。
5、負責擬定局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組織起草全局綜合型檔案、材料和領導重要講話;審核依據名義發出的文稿。
6、收集和上報重要政務信息,負責督查工作。
7、負責文稿列印、印鑑使用管理、檔案收發、保密、檔案、辦公自動化、保衛、消防的工作。
8、負責局機關辦公事務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9、負責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包括車輛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後勤刪擊接待等服務工作。
10、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工作,包括財務審計,監察,編制收支預算計畫和資金籌措,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與指導,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和固定資金管理
11、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職稱管理工作。
12、負責全局黨務管理、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
14、負責議案、提案的辦理及信訪接待工作。
1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救災救濟股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發布災情,管理、分配全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13、主管城鄉社會救濟,負責制訂救濟政策、標準並監督執行,實施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及其他特殊對象的救濟,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14、主管社會福利工作,負責制訂和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和“星光計畫”,擬訂我縣各類福利設施的標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和指導社會福利社會化工作;指導孤兒、殘疾人等特困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落實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城鄉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審批、巨觀管理和民辦福利機構的登記、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類活動的審批和組織工作。
15、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國家有關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管理。
16、負責民政幹部教育培訓,管理所屬單位的工作和民政財務、縣直民政系統國有資產,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1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設機構

機構名稱: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責:1、擬定全局各項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
2、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下屬各單位業務工作和內部事務。
3、督促、檢查局系統各單位落實上級指示和本局工作計畫、決定,對重要工作進行督辦。
4、負責全縣工作會議、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局辦公會議和全局性大型會議的組織工作,並督促檢查會議決定的落實情況。
5、負責擬定局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組織起草全局綜合型檔案、材料和領導重要講話;審核依據名義發出的文稿。
6、收集和上報重要政務信息,負責督查工作。
7、負責文稿列印、印鑑使用管理、檔案收發、保密、檔案、辦公自動化、保衛、消防的工作。
8、負責局機關辦公事務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9、負責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包括車輛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後勤接待等服務工作。
10、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工作,包括財務審計,監察,編制收支預算計畫和資金籌措,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與指導,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和固定資金管理
11、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職稱管理工作。
12、負責全局黨務管理、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
14、負責議案、提案的辦理及信訪接待工作。
1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救災救濟股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發布災情,管理、分配全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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