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是澄邁縣政府組成部門,本文將概括其單位職責和內設機構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屯昌縣衛生局
- 性質:澄邁縣政府組成部門
- 地點:屯昌縣
- 職責:擬定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等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計畫。
二、擬定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擬定本縣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五、擬定本縣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婦幼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擬定並組織實施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防治的實施辦法;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指導全縣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訂、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全縣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九、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傳染病防治及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十、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關於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標準、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規範和采供血機構的管理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擬定本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對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參與全縣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縣衛生隊伍建設;指導本縣醫療衛生方面的交流活動。
十二、負責縣幹部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已由省政府公布下放的1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
十四、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縣愛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六、負責組織開展紅十字會工作,組織救災、救急、救困得募捐活動。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