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縣旅遊發展委員會

本單位是澄邁縣政府組成部門,本文將概括其單位職責和內設機構情況

屯昌縣旅遊發展委員會,為屯昌縣主管全縣旅遊發展工作的縣政府組成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旅遊定點單位業務年檢。
(二)劃出的職責。
將旅遊飯店評定和覆核的職責交給專業組織機構。
(三)增加的職責。
1、統籌協調全縣旅遊業發展。
2、規劃全縣旅遊資源及其保護。
3、牽頭組織推進國際旅遊島建設,統籌全縣旅遊要素國際化改造。
4、統一管理全縣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制訂旅遊行業的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
5、統一搞好旅遊景區內導遊的考核管理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
(二)統籌協調全縣旅遊業發展。組織編制全縣旅遊資源綜合發展利用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依法搞好全縣旅遊行業的綜合平衡和巨觀調控;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三)組織制定全縣旅遊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編制旅遊資源的功能區規劃和配置;提出旅遊環境綜合治理的意見,組織重要旅遊項目建設的論證和審核工作。
(四)牽頭組織推進國際旅遊島建設,統籌全縣旅遊要素國際化改造;負責旅遊信息化、網路化建設和旅遊標示體系規劃和建設;協調旅遊產業對外開放工作;負責假日旅遊等各類特色旅遊的相關工作。
(五)組織編制全縣性的旅遊項目招商引資目錄;組織和指導重大旅遊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促進和引導本縣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
(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協調重大旅遊節慶活動。
(七)負責實施旅遊市場秩序的規範管理;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經營行為和旅遊從業人員服務行為;綜合協調、指導旅遊安全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旅遊誠信體系建設和旅遊行風建設;會同交通運輸部門管理旅遊交通運輸。
(八)統一管理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行業有關旅遊標準,組織並監督旅遊標準的貫徹執行。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發展戰略,指導和管理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十)管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會同財政部門徵收旅遊發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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