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戶口準遷證辦理指南

辦理戶口準遷證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出生證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材料、落戶單位證明材料, 公民戶口遷移審批表。

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設定依據,辦理流程,

申請條件

1.夫妻互相投靠落戶;
2.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子女;
4.隨軍配偶子女落戶;
5.公務員(幹部)工作調動落戶;
6.錄用公務員落戶;
7.職工(工人)工作調動落戶;
8.企業錄用高校畢業生落戶。(依條件申請)

辦理材料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出生證複印件(1份,依條件選擇);
2.親屬關係證明材料、落戶單位證明材料(1份,依條件選擇);
3.公民戶口遷移審批表。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2.《海南省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

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制證→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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