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修辭學上雙關修飾法的一個分類。描寫某一本體事物時使用了多個雙關詞語,每個雙關詞語都關聯了本體與喻體兩個方面,而且這一對本體與喻體事物的屬性沒有矛盾之處。如《詩鏡》的詩例:“執地多有伽陀伽,具光輝者必興旺,眾生之主是紐瓦,還是勇武的君王。”這首詩中描寫的本體事物“執地”、“具光輝者”、“眾生之主”、“君王”,都是某一國王,作為雙關詞語,它們又分別指喻體“大山”、“太陽”、“大梵天”、“六面神童”。每一對本體與喻體事物的屬性沒有矛盾之處,如第一句的“伽陀伽”,用在國王時指宮殿,用在大山時指山坡,共同的屬性是“多”。第二句的“興旺”,用在國王時指事業興旺,用在太陽時指光輝益增,共同的屬性是“必然”。第三句的“紐瓦”,用在國王時指聰慧精明,用在大梵天時指一位聰慧精明的大梵天的名字,共同的屬性是“聰慧精明”。第四句的“勇武”,用在國王時指作戰英勇,用在六面童子時指其手執長矛、善於制伏對方,共同屬性是“英勇善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