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印發了《展覽業統計監測報表制度》。《制度》旨在建立以展館經營者、展覽組織者和展覽服務商為主要調查對象的展覽業統計監測體系,科學、有效地開展展覽業統計工作,進一步增加市場透明度,最佳化市場結構,規範、引導和推動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展覽業統計監測報表制度
- 發布單位:商務部
近日, 商務部印發了《展覽業統計監測報表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制度》旨在建立以展館經營者、展覽組織者和展覽服務商為主要調查對象的展覽業統計監測體系,科學、有效地開展展覽業統計工作,進一步增加市場透明度,最佳化市場結構,規範、引導和推動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制度》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為基礎,結合我國展覽產業鏈融合發展的趨勢,確定了15個大類, 60餘項統計指標,涵蓋了展覽面積、參展商、觀眾和展會收支等核心指標,觀眾和參展商結構性細化指標,以及營業收支、外匯收支、從業人員等經濟類指標,較為全面地反映展覽業規模及發展水平、地區分布和市場格局。
《制度》包含建立重點聯繫企業(單位)制度和重點聯繫企業(單位)名錄庫,保證統計的科學性、合理性。借鑑國際主流國家現行展覽業術語有關標準,增強國內國際展覽業統計數據的一致性、可比性,提高數據收集的及時性、全面性。該制度的制定有助於展覽業統計工作更加全面、準確、及時反映我國展覽業發展狀況,為各級政府部門制定展覽業發展政策和發展規劃,加強巨觀管理提供決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