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屏山縣行政審批和非公經濟發展局
- 辦公地址:屏山縣屏山鎮金沙江大道西段行政中心裙二樓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和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營商環境建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負責牽頭擬訂相關政策、制度、辦法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指導、協調、監督並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和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清理縣級行政審批事項,對縣級部門暫未劃轉的集中受理、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政務服務以及縣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進行統籌協調、組織推進、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牽頭負責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監管。
(三)指導並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和農村產權交易活動全過程綜合監管、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受理相關質疑投訴並會同、協調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四)負責擬訂非公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全縣非公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負責非公經濟發展運行巨觀調控,負責非公經濟發展政策法律法規的諮詢服務,並協調解決非公經濟發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建立營商環境評價機制,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全縣黨政機關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員政務服務行為的投訴,並及時交辦相關單位。
(六)負責規範全縣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並協調解決相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七)負責辦理投資建設、市場準入、民生和社會事務等方面縣本級行政許可及與行政審批相關的其他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負責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 12345 市民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政務服務系統作風建設和監督管理,負責對直接辦理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縣級部門辦事大廳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縣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等議事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