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屏山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屏山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是屏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屏山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 辦公地址:屏山縣匯龍路21號茶檢中心二樓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投資促進、博覽等有關領域的經濟合作(簡稱經濟合作)。參與起草有關經濟合作政策。參與擬訂全縣對外開放發展戰略、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全縣產業政策的制定。負責全縣重點產業、新興產業投資促進趨勢的研究,並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二)研究起草全縣外事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縣外事工作及其重大活動,指導協調各級各部門有序開展重大對外交流活動。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外事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出意見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涉及外事工作檔案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統籌推進全縣投資促進工作和重點產業招商規劃研究工作。擬訂全縣投資促進政策、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投資促進工作綜合評價體系。負責全縣投資環境推介工作。搭建投資促進服務平台,統籌組織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全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負責跟蹤並督查督辦引進產業的培育發展。推進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四)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諮詢服務和項目推介、跟蹤、協調、洽談等工作。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五)參與推進我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承擔我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
(六)推動全縣博覽發展促進工作。參與擬訂全縣會展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會展活動。
(七)綜合協調全縣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權和管理許可權,負責相關事宜的審核報批及證件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縣領導的外事、港澳事務活動。
(八)參與協調處理屏山機構和人員在海外的領事保護事宜及外國人在屏涉案事宜,參與處理全縣較大涉外案件和涉外突發應急事件。參與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屏活動管理工作。參與社會治理方面的相關涉外工作。
(九)負責接待和管理來訪的重要外賓和外國記者。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負責外事信息工作。
(十)負責經濟合作和外事隊伍建設,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處理違反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代管縣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對全縣經濟合作的統籌,推進內資和外資、招商和博覽有機融合發展。最佳化精準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徑和方式,提升開放合作平台影響力,提高招商引資質量,發展壯大重點產業。實施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外商投資管理,提高投資便利化水平。提升與發達地區經濟合作層次,推動全縣投資促進分工協作、錯位發展。加強對重大引進項目的跟蹤服務,完善縣級重大引進項目激勵機制。加快促進全縣博覽事業快速發展。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外商投資管理。縣發展改革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縣經濟合作外事局按規定許可權僅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備案。

現任領導

局長: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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