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縣交通運輸局是屏南縣人民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屏南縣交通運輸局
- 地點:屏南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股室,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屏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1〕83號)和中共屏南縣委、屏南縣人民政府《關於屏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屏委〔2011〕127號),設立屏南縣交通運輸局(加掛“屏南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全縣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和原縣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劃給縣交通運輸局。
(四)推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相互銜接,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推動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推動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二)擬訂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化物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建設;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市客運、出租汽車運營以及汽車租賃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縣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的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按規定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負責經營性收費公路收費站點、收費標準的申報工作。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八)指導、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民航和鐵路運輸的銜接。參與有關地方民用機場和鐵路運輸場站規劃建設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國際合作交流工作。開展與港澳的合作交流,歸口協調、管理交通系統對台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股室
根據上述職責,屏南縣交通運輸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本部門重要檔案、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以及勞動保護、行政獎懲、計畫生育、黨群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股級幹部的任免、考核、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規定範圍內的幹部人事檔案。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社會團體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人事問題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工作,組織擬訂交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開展交通行業人員教育和各類培訓工作。
(二)法制與安全股
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法制建設,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局內外有關交通法規的協調工作;組織開展政策研究,起草有關政策檔案。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辦理交通行政複議案件;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資格審查和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行政執法制服及其標誌的核發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受理本縣交通行業行政執法來信來訪,負責查辦、核實、反饋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擔縣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起草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安全管理有關政策,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全縣公路運輸線路、營運車輛、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負責車輛(不含拖拉機)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不含拖拉機)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的工作;承擔推進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
(三)財務審計股
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負責交通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縣交通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檢查督促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編制全縣交通行業財務計畫和事業預算,定期考核、檢查,分析各項財務指標。管理外匯、信貸、稅收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各種票證保管、認領、使用、銷毀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資金的籌集工作,擬訂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交通年度資金調配計畫。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以及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審計工作。
(四)計畫建設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按規定指導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初審意見並組織開展項目的評價工作;研究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提出利用外資和社會資金投資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承擔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監管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工作;組織交通建設項目中重大技術問題的審核,協調交通建設工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開展交通扶貧工作。
(五)交通戰備股
負責規劃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全縣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參與有關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有關專項戰備資金的管理。負責本縣國防運力調查、動員和徵用工作。負責制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和物資儲備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本省有關國防交通的法規規章,組織、指導、檢查、監督本縣國防交通工作;負責編制交通戰備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全縣交通行業運輸生產、公路、交通工業等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組織實施交通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負責規劃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全縣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參與有關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有關專項戰備資金的管理。負責本縣國防運力調查、動員和徵用工作。負責制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和物資儲備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本省有關國防交通的法規規章,組織、指導、檢查、監督本縣國防交通工作;負責編制交通戰備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全縣交通行業運輸生產、公路、交通工業等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組織實施交通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屏南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5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