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藏新墳案

屍藏新墳案,發生於清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屍藏新墳案
  • 發生地點:江蘇省東台縣
  • 涉及人物:甲
  • 發生時期:清朝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清朝年間。江蘇省東台縣,有一豬商投宿旅店,被甩旋采無賴某甲探得訊息。豬商外出,某甲緊追其後,見四下無人,便謀財害命。苦於無處藏屍,恰遇路邊有一酷刪捆熱新墳。某甲挖去泥土背朽榜打開棺木,棺木內的女屍突然坐起。某甲以為屍變,十分驚慌,正要逃走,只聽女的說:“我是某成衣店家的妻子,因患急病死去,現在復活,請你送我回家,事後將厚報。”甲說:“你想活想死,如想活則跟我走,如想死我給幾踏雄微棍杖。”女人無可奈何,答應某甲。並將豬商屍體放入棺木,帶著女人逃走。成衣店有兄弟二人,哥循元臭哥遠出在外,嫂嫂在六月炎日突然死去,只好匆忙下埋。等到娘家人前來祭奠,發現墳邊露出髮辮,人們大驚,掘墳察看,只見棺木內是一具男屍。於是告知官府,其弟無法說明事變淚兆之因,只喊冤枉,知縣王某下令查緝嫂嫂,但判決其弟死刑,以抵男屍之命。歲月如梭,其兄有一天在一家旅店發現女人象自己妻子,經查屬實,如是,其兄把事情原由告知官府。官府判處某甲死刑,而院屑己潤承辦該案的王縣令因錯判流放到西北邊遠的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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