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忠讓

屈忠讓

屈忠讓,男,漢族,1966年6月生,山西臨猗人,在職大學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西大地環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3年8月,晉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屈忠讓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屈忠讓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臨猗
  • 出生日期:1966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職務被免,依法雙開,決定逮捕,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山西省環境保護基金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山西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17年7月,任山西大地環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月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訊息:山西大地環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屈忠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職務被免

2023年1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屈忠讓的山西大地環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

依法雙開

2023年6月,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山西大地環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屈忠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屈忠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將國有企業視為自留地,長期靠企吃企,監守自盜,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向管理服務對象違規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對下屬企業違規開展土地整治項目問題及違規出借國有資金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套取公款,並非法占為己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屈忠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屈忠讓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決定逮捕

2023年8月,山西大地環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屈忠讓(正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晉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晉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屈忠讓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通報

2023年9月,山西曝光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其中有山西大地環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屈忠讓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旅遊活動安排問題。2013年至2022年,屈忠讓借逢年過節、婚喪嫁娶之機,多次違規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折合總計30萬餘元。2020年8月、2022年7月,屈忠讓違規安排管理服務對象馬某支付其與妻子、岳父母等人赴右玉縣旅遊期間產生的費用。此外,屈忠讓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6月,屈忠讓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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