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軟禁

“居家軟禁”可以作為2~4年監禁的主要方式,但僅適用於程度較輕的犯人。俄羅斯約有14萬該類罪犯,法院可以對誹謗、侮辱、盜竊、詐欺、侵占和盜用等程度輕微犯罪處以“居家軟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居家軟禁
  • 實施時間:2010年1月10日
  • 地點:俄羅斯
據俄羅斯《新訊息報》報導,俄羅斯昨天(2010.01.10)開始施行一種新的刑罰,名曰“居家軟禁”。長期以來,俄羅斯由於囚禁犯人過多,引發街談巷議。為順應民意,把“居家軟禁”作為替代性懲罰措施開了刑法改革的先河。根據新的刑法修正案,被限制自由的犯人在一定時期內不得離開家,並無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改變居住、工作或學習地點,也無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前往異地活動。
專家們對新法給出了積極評價,但他們認為實施起來會有困難。在能夠充分確保對犯人監控的法令出台之前,使用電子手銬可以讓監控變得更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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