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聯繫函” 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提出的,由適齡兒童家長到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辦(已撤消教辦的,可由鄉(鎮)政府出具)或縣、區教育局出具,沒有統一的格式要求,主要內容是:證明適齡兒童的姓名、戶口所在地、年齡、性別;說明借讀理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何地居住、就業);向居住地教育部門提出借讀申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就學聯繫函樣本
- 用途:上學
- 對象:適齡兒童
- 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
- 法規:教育法實施細則》
- 目的:到外地接受義務教育
就學聯繫函樣本,就學聯繫函的開具,
就學聯繫函樣本
就 學 聯 系 函
XX市XX縣(區)教育局:
茲有我市居民: 、 在 市 區務工,(工作單位: ),其子、女 ( 年 月 日出生,戶口所在地: )需隨父母一起生活,現借貴校就讀 年級,請學校接納為感。
此致
敬禮
區教育局
20 年 月 日
就學聯繫函的開具
戶籍適齡兒童如因各種原因要到外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如對方學校要求提供“就讀聯繫函”,可到戶口所在區教育局學籍管理處憑戶口簿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