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黨

少數黨 與多數黨相對而言,指在議會中只獲得少數

議席的政黨。少數黨與反對黨、在野黨不是同一個概

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少數黨
  • 特指:在議會中只獲得少數議席的政黨
  • 區別:與反對黨、在野黨不是同一個概念
  • 制度:內閣制
在兩黨制國家中,少數黨有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內
閣制的國家,內閣由多數黨組成,少數黨便成為反對黨、
在野黨;二是在實行總統制的國家,內閣由總統提名組
成,不受制於總統所在黨在國會中取得的席位,因而少數
黨有時可能是在野黨,有時可能是執政黨。在多黨制國家
中,少數黨與反對黨、在野黨的概念更無必然聯繫。少數
黨既可游離於政府之外,擔當反對黨、在野黨的角色,也
可與其他政党進行聯合,共同組織政府,成為執政黨之
一。由於組閣方式在各國都不盡相同,有的國家還出現過
少數黨單獨組閣的情況。例如在瑞典,從1932年到1976
年社會民主黨連續執政44年,其中有相當一些時間是社
會民主黨作為少數黨在其他政黨的支持(但不入閣)下執
政。西方將這種少數黨執政方式稱為“瑞典模式”。此外,
是否少數黨也不完全取決於得票的多少。在實行多數代
表制的國家,得到多數選票的政黨有時也會成為少數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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