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文字教材

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用少數民族文字編譯的大、中、國小(包括同級有關學校)教科書和教學參考資料的總稱。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一貫重視和關懷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1949 年 3 月,延邊成立延邊教育出版社,編譯出版朝鮮文教材。這是中國最早成立的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出版機構。內蒙古自治區成立初期, 區人民政府文教部內專設編譯出版蒙古文教材的編譯室。後幾經更迭,1960 年成立內蒙古教育出版社。1956 年,新疆教育出版社成立,用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錫伯、蒙古等少數民族文字編譯出版教材。

同年,內蒙古自治區擬定蒙古文中、國小課本編譯方針,規定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分自編、翻譯、編譯三類,要求各種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儘可能體現和照顧本民族語言文字與歷史文化傳統。1956年,國家組織有 700餘人參加的 7個少數民族語言調查隊,深入 16 個省、自治區進行少數民族語言普查工作。在普查基礎上,幫助 10個沒有文字的少數民族創製拉丁字母文字;幫助部分原來使用阿拉伯文字母的少數民族進行文字改革,設計拉丁字母新文字;幫助一些少數民族改進文字,使其文字規範化。同時,運用少數民族文字編寫掃盲教材,進行掃盲試點教學。從而為加強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創造有利條件。各有關省、自治區,為搞好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相繼成立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協作組織。1975年 7月,成立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朝鮮文教材協作小組。1976 年 10月,成立內蒙古、新疆、青海、甘肅、寧夏、遼寧、吉林、黑龍江八省區蒙古文教材協作小組。1982年 3月,成立西藏、青海、甘肅、四川、雲南五省區藏文教材協作小組。雲南、貴州、四川、廣西、西藏、青海等省、自治區,還分別設立民族出版社或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編譯機構。各民族學院及其他民族學校或開設民族語文專業,或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教材進行教學。這些都促進了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據 1988年統計,內蒙、西藏、新疆、廣西、雲南、青海、貴州、四川、吉林等省區的民族文字教材編譯出版機構, 用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彝、傣、柯爾克孜、錫伯等 21種少數民族文字編印的教材、課本達 1600餘種,1.7億餘冊。蒙古、維吾爾、哈薩克、朝鮮等少數民族文字的中國小教材已經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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