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新疆哈密地區維吾爾族農民暴動事件。1930年冬,新疆軍閥金樹仁借取消哈密王制改設縣制之機,強迫維吾爾族農民多納糧稅,加上縣府強征熟地,無端沒收民眾糧食等,引起維吾爾族農民強烈不滿。正當此時,哈密東之小鋪(堡)守卡軍官張某欲強娶當地維吾爾族女子,觸犯民族習俗,激起公憤。當地民眾於1931年2月27日盡殺小鋪守卡官兵,奪槍起事。附近維吾爾族農民聞風回響,進攻當地駐軍,形成大規模武裝暴動。後省軍派兵鎮壓,義軍邀甘肅回族軍馬仲英部入新疆,相持數月。後因馬仲英受傷,返回甘肅,哈密暴動失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小鋪(堡)事件
- 發生時間:193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