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李修易。一卷,1820年。提出繪畫“抒寫性靈”,云:“吾輩讀書弄翰,不過抒寫性靈”。並提出韻、格、散並重之說,認為唐人畫以韻勝,宋人畫以格勝,其特點為“先立粉本,慘澹經營,定其位置,然後落墨”。元人創“散筆之法”。這種畫法“隨鉤隨皴,初元定向,有不足處,再以焦墨破之,亦不拘定輪廊”。主張“以唐之韻,行宋之格,行元之散”。強調了繪畫作品既重筆墨,又重情趣。注重師從造化,反對“徒恃稿本求生活”。
清代李修易。一卷,1820年。提出繪畫“抒寫性靈”,云:“吾輩讀書弄翰,不過抒寫性靈”。並提出韻、格、散並重之說,認為唐人畫以韻勝,宋人畫以格勝,其特點為“先立粉本,慘澹經營,定其位置,然後落墨”。元人創“散筆之法”。這種畫法“隨鉤隨皴,初元定向,有不足處,再以焦墨破之,亦不拘定輪廊”。主張“以唐之韻,行宋之格,行元之散”。強調了繪畫作品既重筆墨,又重情趣。注重師從造化,反對“徒恃稿本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