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資本非法集資案

“小牛資本非法集資案”是2023年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

2024年1月6日,由人民法院報編輯部評選出的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發布,小牛資本非法集資案入選。

2024年4月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稱,已對小牛資本彭鐵、彭鋼等人集資詐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刑事判決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執行案號為(2024)粵03執279號。將依法有序開展退賠工作。首期擬退4.3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小牛資本非法集資案
  • 案件影響: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案件經過,案件評價,社會影響,案件處置,

案件經過

彭鐵成立小牛集團後與彭鋼等人通過子公司的P2P平台等,以私募理財產品的形式向131萬餘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1026億元。彭鐵、彭鋼等6人明知集團資金缺口巨大、壞賬率畸高,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所募資金用於還本付息及彭鐵個人使用,集資詐欺89.34億元。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欺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彭鐵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彭鋼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其餘24名被告人分獲刑罰。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案件評價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欺等非法集資類案件,一直是我國金融監管嚴格防範、刑法嚴厲打擊的對象。但是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機關、司法機關多年來的監管和審判環境下,依然爆發“小牛資本”這樣持續期間長達近十年、涉案金額逾千億元的案件,觸目驚心、發人深省。一方面,這一案件警示我們金融監管和金融司法工作任重道遠,非法集資類案件的防範和打擊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尤其是在P2P、網貸、第三方理財、私募基金、財富管理、投資顧問等面向大眾、涉眾性突出的金融產品市場,應當進一步制定、細化或完善相關法律規範並嚴格推進相應的執法和司法工作,運用技術手段加強金融執法和司法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這一案件也警示我們,除了加強金融市場的監管和司法外,還應加強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宣傳。應當按照“反電信網路詐欺”的高度和強度,全面加強對社會公眾的風險警示和投資教育;加強對“小牛資本”等典型案件處理的宣傳工作,組織傳統媒體、自媒體和專家學者展開充分討論;在全社會層面形成對高收益金融產品的警惕心理,抑制金融產品廣告的誘導效應,從根源上為金融風險防範工作塑造有效的保障機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馮輝評

社會影響

2024年1月6日,由人民法院報編輯部評選出的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發布,小牛資本非法集資案入選。

案件處置

2024年4月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稱,已對小牛資本彭鐵、彭鋼等人集資詐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刑事判決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執行案號為(2024)粵03執279號。將依法有序開展退賠工作。首期擬退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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