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權利是“大權利”的對稱。配有或未配相應歌詞的音樂作品非戲劇表演權的法文通用詞。這些小權利由作家協會或者其它相應的組織來管理,這些組織有權授權表演他們負責掌管的演出節目中的所有作品。只要付費就可以得到許可證。這些費用是代表著作權所有者去收集的,然後根據每部樂曲使用的次數,按照有關法令和主管協會及其它組織通過的規定,將收來的費用定期分配給著作權所有者。
在大多數國家裡,只有一個組織來管理這些權利。這-個組織的演出節目,實際上包括所有的音樂作品,完全可以認為,從該組織獲得的授權,包括授權人組織的全部音樂演出。這些費用是代表著作權所有者去收集的,然後根據每部樂曲使用的次數,按照有關法令和主管協會及其它組織通過的規定,將收來的費用定期分配給著作權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