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大債

“小村大債”已經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據農業農村部抽樣調查顯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在全國70萬個行政村中,村級債務總額已達到9000億元,村級組織平均負債達130萬元。

發生原因,解決提案,

發生原因

一是農村資金供求的不匹配,二是資金管理的不規範,三是舊債累積的模糊性。

解決提案

“小村大債”的化解難題已經引起了各方關注。民盟中央在2023年兩會期間提交的提案中提出了一種倒逼機制,建議建立和落實“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各鎮(街)鎮長(主任)和各村民委員會主任是化解村級債務的第一責任人,把村級債權的回收率、債務償還率、資產增長率和是否出現新增債務作為鎮村幹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把考核結果與幹部的報酬、評優、提拔等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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