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幡酉吉

小幡酉吉(おばた ゆうきち、1873年(明治6年)4月12日 - 1947年(昭和22年)8月9日)日本外交官。駐華公使(1918-23)石川縣出身,1897年(明治30年)東京帝國大學法科大學法律系畢業的,警視總監官房工作半年後,外交官考試合格,進入外務省,1898年10月被認命為駐天津的領事。此後歷任駐新加坡領事,奧匈帝國,英國大使館參贊。1905年調到中國,相繼擔任芝罘總領事,天津總領事等。

1916年(大正5年)回日本任外務省政務局長,1918年10月開始到1923年(大正12年)任駐中國公使。1922年他負責山東問題的對華談判。又負責處理二十一條的懸案。1925年被任命為駐土耳其特命全權大使,1929年11月駐華公使佐分利貞男猝死的時候,他被外相幣原喜重郎提名繼任駐華公使,但被民國外長王正廷拒絕,理由是他長期從事侵華活動,對中國人民極其不友好。後來是重光葵繼任駐華公使者,他在1930年10月被任命為駐德國大使併兼任駐拉脫維亞大使,1933年推休回國。第二年被選為貴族院議員,直到1946年日本戰敗,貴族院廢止。死於194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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